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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格莱斯顿和密尔(2/2)

利主义者来说,权利问题转化为这样一个问题,即哪一种作为原则问题提出的要求值得社会承认?什么是社会兴旺发达的永久性条件?关于自由,密尔的回答对准决定社会生命的道德力量或精神力量。第一,尤其是关于思想和言论自由,社会需要光明。真理具有一种社会价值,我们决不可以自以为已经拥有完全的和决定性的真理。但是真理只能根据经验在思想界和行为界予以追求。在实验过程中,有无穷犯错误的可能,因此自由追求真理必然产生摩擦和浪费。传播错误是有害的,如果纠正错误,这种害处就可避免。但是只能用合理说服的方法来纠正错误,任何其他方法都是通过杀死病人来治病。它麻痹追求真理的自由。不仅如此,诚实的错误还含有一种积极的价值,使它高于勉强接受的真理。就错误是诚实的而言,它产生于心灵在局部的、不完全的经验基础上的自发活动。它是经验的解释,尽管是一种错误的解释,而权威强加于人的信条却根本不是经验的解释。它不包含个人的努力。它的盲目接受说明意志退避三舍,智力黯然失色,变得迟钝。

    这番道理并不以人容易犯错误为依据。它以全部力量向那些确信自己拥有决定性的、完全的真理的人呼吁,要求他们认识到,要把这种真理传播给他人,不能借助物质手段,而只能依靠精神手段,如果他们把**威胁作为一种威慑力量,或者把名利作为一种劝诱手段,那未,他们不仅毁坏了真理的成果,而且还毁坏了产生于人们内心的真理的根源。但是,当我们考虑到人类信念的实际历史,这个论据就有了更多的力量。一个懂得思想发展过程的正直的人会承认:甚至对他最重要的信条也是一样在许多世代里发展起来的东西,如果他通情达理,他会推断说,由于这样东西是过去所产生的,因此,如果它里面含有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将来就会生根开花。它的外形可能是永久不变的,但是内容却会改变。但是,如果真理本身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观念圈子,通过批评并借助修正而获得发展,那未,在任何特定时间构成社会主要观念的对真理的理解,当然就是粗糙和不完善的。集体意志的机关是法律也好,是舆论的压制力量也好,如果限制人们进一步探索,这里面所包含的危险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自由在这方面的基础是把思想看作一种依靠精神上的法则而生长的东西,随着各种受经验、思考和感觉引导的观念的运转而欣欣向荣,受到物质考虑的干扰就败坏,一旦被认为是终极性的就死亡。同一个概念扩大到把整个个性观念也包括在内。社会利益不能与个人利益相矛盾。但是个人利益必须以理性的人的负责任生活为基础。男性,密尔还会着重加上女性,是以官能的自动发展为基础的。为感觉、感情、思想、行为等智能找出路,就是寻找自我。其结果并不是混乱。这样找到的自我具有作为其生命中枢的控制力。在生活中输入一些团结,在思想、行为和感情中输入一些和谐,是自我的主要成就,实现自我同他人的关系,从而指引自己的生活,是它的最崇高原则。但是控制的要素是它必须是自我控制。为了实现外部秩序,强迫也许是必要的,但是强迫对于个人作为人的真正存在的内部生命毫无作用,甚至有失去权威和侵犯责任范围的危险。强迫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这种手段很容易变成对极其重要的目的的威胁。在自我的指引下,每个人会有很大不同,他们的怪异有些是无用的,有些是浪费的,有些甚至是恼人的,不堪入目,但是,总的来说,人彼此不同是件好事。个性是安乐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不仅因为个性是自制的必然结果,而且也是因为在考虑到一切浪费以后,共同生活由于包含着多种多样的类型,变得更加完全和充实,这就有助于扩大集体经验的范围。压制妇女造成的更大弊害并非是构成社会半数的妇女本身的损失,而是整个社会的贫困,是妇女自由发挥智慧能够促进的共同福利的损失。

    密尔对代议政体的论述也以同样一些原则为基础。如果男性或女性公民有选举权,这种选举权与其说是公民坚持其对社会的要求的手段,不如说是公民对社会的行为履行自己责任的手段。个性问题是统治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幸福可以用匙子喂给每一个人,那示,恩赐的**主义就是理想的制度了。如果人们必须为自己的拯救出一分力,就必须号召他们参与指引共同生活的工作。密尔把这个原则作进一步的发挥,一般人反对在选民的无知和不负责任的基础上扩大选举权,而他则弄钝了这种反对意见的锋芒。人要学会一件事,就必须实践。如果要他们有责任感,就必须让他们负起更多责任。这个过程中有些危险,但如果把大部分人排斥在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圈子外面,危险就更大,希望就更少。密尔认为民主政治最大的危险是多数人实行暴政。他恐怕比他以前的任何一个自由主义导师都更强调多数人的意愿与社会的福利之间的差异。他认识到,自由主义者惯常主张的各种权利在实践中可能是彼此难以调和的,他也认识到,如果个人自由是根本性的,它可能受一种给多数人无制压制权力的所谓政治自由的威胁。因此,密尔在许多年内一直苦心钻研如何使少数人享有公正的发言权和代表权,而作为比例代表制运动的先驱,他又力求使议会不仅仅代表一部分人(无论这部分人在数目上占多大优势),而是要代表全体人民。

    在社会生活的经济方面,密尔原则上承认,在双方条件不相等情况下订立的契约必须予以控制,但是他对个人责任的强调使他在把这个原则扩大到成人时小心谨慎,而他对妇女解放运动的特殊感情则促使他抵制一种事实上正在使女工获得初步解放的思潮。他从事业一开始就认为提高享受水平是改善工人地位的最好方法,在提高过程中把限制家庭人口作为主要条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对这种使人民大众处于靠工资为生的地位,而少数人则靠租金、利润以及投资利息过活的整个制度结构表示不满。他开始盼望社会的一种合作性组织,在这种组织中,一个人学会“为他的国家种地和织布”,而剩余的工业产品则分配给生产者。在中年时,他觉得自愿合作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好手段,但是到晚年时,他认识到,他改变观点总的来说使他加入了社会主义者的行列,他在自传中关于社会主义理想的简短陈述恐怕始终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自由社会主义的最佳总结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