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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1)(1/2)

    阮大铖入“钦定逆案”诸事考辨(1)

    ——自阮、魏争吏垣事看天启四年东林党祸及明季东林党之失  阮大铖,安徽怀宁人,字集之,号圆海、石巢、百子山樵,其人髯须,民间又称“阮胡子”,极具才华,是明季著名的才子。他曾是东林元老高攀龙的门生,又与东林烈士左光斗居同里,故其早年也是东林少年。

    崇祯初“钦定逆案”时,他列名“逆案”。

    阮大铖品格之不足道,史有定评,无须多言。但这与他是不是阉党,又是否参与了阉党奸谋却是两回事。

    据《明史》本传记,天启四年(1624年)春,吏科都给事中缺,按序应是阮大铖当迁,左光斗遂招其前来上任。东林骁将**星、高攀龙、杨涟等人以“察典”将近,即将与齐、浙、楚三党及魏忠贤展开大战,而天启三年的“癸亥京察”斗争中东林损失颇大,是以欲任用序列其后、但更近东林核心的魏大中以增加战斗力,于是欲将阮大铖补去工科,由此导致阮大铖与东林结怨,改而去走魏忠贤的门路。

    对此,有“归奇顾(炎武)怪”之称的归庄曾点评道:“阮谓资应属己,而魏夺之,遂激而入邪人之党……激成阮入彼党,未始非失计。盖阮实有可用之才,惜诸君子无使贪使诈之作用也。”《归庄集》卷十。

    披阅诸书所记,阮大铖当时并无实质性的助阉党之劣迹,基本只为求官而已。而求官此种行径,盖为明季官场之常事,就是东林一脉亦甚精通,且所谋官职之大、涉及面之广几近匪夷所思,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如崇祯十四年(1641年),前首辅周延儒之再次被召复登首辅之位,便是复社领袖张溥合朝野两年之力,勾结“逆案”要犯魏家阁老冯铨,以白银六万两(一说二十万两)买通太监与田贵妃运作的结果。这其中,也有阮大铖贡献的一万两银子和气力。文秉《烈皇小识》卷七:庶吉士张溥、礼部员外郎吴昌时为之经营,涿州冯铨、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铖等分任一股,每股银万金,共费六万两,始得再召。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宜兴(周延儒)再召,通内而贽币帛者,冯涿州(铨)也;奔走而灵线索者,太仓张溥、嘉兴吴昌时也。

    周同谷《霜猿集》诗注:“无何,太仓张溥为门户计,鸠金赂要津,宜兴得再召……所谓要津,宦官宫妾而已。假吴昌时以通内,遂得奄人为内主,而绣鞋得附田妃之足矣。”孟森先生校记云,有一本于“鸠金”下有“二十万两”四字。

    夏允彝《幸存录》、陆世仪《复社纪略》等诸书亦有相关记载。而周延儒需要接受的条件,则是大量起用东林一脉,将他们送上指定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