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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毛公案(7)(1/2)

    袁毛公案(7)

    毛文龙归降后金,乃是这些书信中分量最重的一件事。在信内毛文龙不但明确表示了他愿意归降后金,还主动提出与皇太极里应外合,合力夺取山海关和登、莱等地,并开出了具体的归降条件。

    其他的问题,也许还都能以时局为由做一番分辩,唯独归降一事,却实在有些辩无可辩,至多只能予以猜测。但猜测始终是猜测,只要无法提出确凿的反证来推倒这些信件的内容,即使如孟森先生,也无法证明毛文龙并无归降后金的意思,亦不能推翻信中他主动邀约后金里应外合夺取明山海关、登、莱等地的叛明谋划,只能予以猜测。

    我们先来看看信内皇太极责成毛文龙设法解救并送回被捕的后金官员一事。

    根据明方的记载,在崇祯二年(1629年)的闰四月辛酉,毛文龙曾向北京报称曰:

    长山岛逃回胡四等称:大清皇帝言,屡次与毛文龙讲和,文龙回书语皆饰欺,及送礼讲和,又将我人解京……如今禁海无粮,欲乘机攻杀等语。《崇祯长编》卷二十一。

    此处记载的“大清皇帝”云云,显系作者为避讳而为之,盖因后金一直到明崇祯九年、清崇德元年(1636年)才改国号为清,此刻必不得云“大清皇帝”。但这里毛文龙说皇太极指责其“又将我人解京”,却可与清《满文老档》中的毛文龙书信、毛文龙自己所写的塘报互相印证,证实了此前确有后金官员被解押到北京。在《明清史料丛刊初编》上编《皇太极谕皮岛众将》众文书中的第一封,是现存的唯一一封皇太极给毛文龙的回书,其中也明确谈及了与毛文龙议和与阔科出使皮岛未归事:

    前者将军差官执书,言山海官多,和事无敢担承,我是奉命海外,便宜行事,奏本一上,和事易成。我亦欲罢兵,共享太平,即差人去。不意竞不发回原人,一似势力所得,复另差人持书,又是别话,何也?若事不成,或攻山海山东等处,攻取我肯令尔知道,人不食言,是乃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