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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的翅膀——明季士风(5)(2/2)

被基本消灭。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东林党人对万历朝之后士人和官场风气之败坏,需要承担相当的责任,即使不是全部,最少也要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我的这种指责,就是基于因东林党人而起的这一系列京察事件(虽然万历二十一年癸巳京察时尚未有明确的东林名号,但其中主持人正是因此于二十二年起了东林,癸巳京察的骨干几乎就是东林骨干,以后的几起京察大纷争又多由东林党人出手而起,故有此说)。

    因为明代官吏的大计——也就是京察和外察,在万历之前是件极为严肃的事情。虽然其考核过程并不是非常之严格和规范,但无论清官、冗官、贪官,都莫不视被考核察典点名批评为终身洗之不去的人格及政治污点,这在当时政治和风评上都是极严重的问题,所以人人凛然,廉耻之心常在,因此它既是一种他律,也让官员们因此而自律。

    然而从“癸巳京察”起,到“辛亥京察”和“丁巳京察”之后,在大计中被点名弹劾者,几乎人人都知道是因党争而致,与被弹劾及被计官吏的品格和政绩几乎再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实际上京察和外察已全然失去了正常的评判标准职能,彻底沦为一件党争工具,甚至可说是成了党争的代名词,士大夫官僚们也因此彻底失去了对大计的那份尊崇,再也不把大计当一回事,其凛然及廉耻之心自然也荡然无存,故而吏风日坏。

    在《明史·选举志》中,对万历朝党争及“辛亥京察”“丁巳京察”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这样说道:

    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耻自重,以挂察典为终身之玷。至万历时,阁臣有所徇庇,间留一二以挠察典,而群臣水火之争,莫甚于辛亥、丁巳,事具各传中。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