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分手必须有理由(1)(2/2)

实的分手理由,归结为不想伤害对方。可是且慢,你究竟是不想伤害对方,还是不敢面对自己?如若说伤害,分手本身就是最大的伤害。半个多世纪前,张爱玲质问胡兰成,你不让我安心!其实不让对方安心倒也罢了,更可怕的是连死心的机会都不给对方。明明怀里揣着别人的照片,却说什么你是世界上最懂我的人,因为我们太了解,太相似,所以有缘无分。避重就轻地抬出那些不算理由的理由,为的是让自己的扮相好看一点。可是,你的扮相好看了,对方的死相就难看了。

    “我倒真希望他已经不爱我了。”被分手闹剧折磨得心疼胃疼肝疼的女子,往往会发出如此感叹。谁都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可偏偏每次你去问那个铁了心要分手的人,你是不是不爱我了,你是不是爱别人了,求你给我个准话,他都磨磨叽叽地说,不是啊,你别胡思乱想。“可是,为什么要分手呢?”“唉,两人之间,不是光有爱就够了……”

    听到这样的对话,倘若世间真有丘比特,估计也要急得骂娘。

    作为成年人,其实没有多少人会贱到明知道对方已经不爱却硬要力挽狂澜。死心了才能重生,清空了才能重装。如果在分手时,大方说出真实理由,是一种无知无畏的伤害,我们其实应该像歌里唱的那样:“感谢那些伤害我们的人。”

    深爱成害

    那时的她还年轻,刚生了宝宝,丈夫与她一样年轻,尚未做好从男孩到父亲的角色转换,每晚依然像小年轻一样出去喝啤酒,打街机。母亲心疼她,将宝宝接去。偶尔,她自己带宝宝,将其送回母亲家时,宝宝身上或脏兮兮或偶染风寒,母亲便怒不可遏,不忍数落自己的女儿,只有将全部怨气发泄到女婿及其家人身上。在她看来,女儿生得美,又有自己帮衬,没理由不找个更好的男人。8年后,母亲仙逝,已经离婚的女儿久未寻到意中人,独自带着孩子,逢人便说,其实他挺好的,我本不想离婚,是我妈害了我。

    如果当时,母亲不那么爱她,而是狠了心任由她与丈夫拖着孩子一起成长,她的脸上大约会多几条皱纹,宝宝大约会多几次感冒,小夫妻大约会多几次争吵,这个三口小家却断然不会解体。谁不是从女孩成长为女人,从男孩成长为男人?那个已经成为她前夫的男人,曾经被她母亲视为永远长不大的男孩,如今不也成了别人家养家糊口的顶梁柱吗?

    爱有时候会成为害,只是付出爱的那一方,永远不愿意承认。深爱孩子的母亲,喜欢为他做主,是希望孩子少受苦,却不知人生的苦,即使今日不受他日必受。深爱丈夫的太太,不加节制地干涉与改造丈夫,在她看来,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却不知对方被拧巴得有多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