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分手必须有理由(2)(1/2)

    分手必须有理由(2)

    曾经看到一个电视采访,演员徐帆说:太太做着做着就变成了妈。而妈呢?做着做着就变成了上帝。无论做妈还是做上帝,都是试图以爱的名义包办,这种包办,在承包方看来,是全情付出,对方理应感激涕零没齿难忘,而对于承受方来说,却往往意味着悲剧的开始。

    人,生而自由,太深太多的爱,则是一剂剥夺人类这一基本权利的慢性毒药。强权,一旦以爱的名义,就变得合理与难以反抗,倘若不是自虐狂人,恐怕谁都不愿意背负这样的枷锁,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深爱泛滥的妈咪型女人,往往遭遇背叛,而那些“管好自己,天下太平”的自私女人往往被男人当成手中宝的原因。

    相思能成灾,深爱能成害,世间才有了“过犹不及”这个词。但凡将深爱发展成深害的人,皆自觉得无私。却不知,于人类来说,自私有时候也是一种美德,至少它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他人的“瓦上霜”时,保持难能可贵的自制与清醒。要知道,以爱之名存在的无私是一种病,会上瘾。它需要的未必是当事人相同多的爱的回报,却一定是当事人相当多的爱的服从。

    说白了,所谓深爱,并非无私的奉献,而是无条件的掌控。半个多世纪前,文人郁达夫为美人王映霞抛弃元配,放弃声色犬马的大上海,蜗居于杭州,他爱她,就像老鼠爱大米,他看上去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却也要求她“不许读书,不许外出,整天在家待着”。他为她放弃了一座山,便也要求她为他放弃一片海。这样的爱有多沉重?40年后,王映霞在回忆录中写道:他是爱我的,那方式,却是我受不了的。那样的痛苦,我今生绝对不要再有第二次。

    我们歌颂爱的伟大,却往往忽略了它永远绕不过人性这道门槛。一个为子女付出全部青春,做了偌大牺牲的母亲,一定会要求子女对她的指令俯首帖耳。一个为丈夫牺牲了个人生活的妇人,男人的自由与快乐,便是对她含辛茹苦的漠视与挑战。

    所谓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是情书中的对白,现实版本往往是“我快乐所以你也要快乐”,甚至于“我不快乐,你也要不快乐”。如果真有爱,或者真有所谓无私的爱,便一定不是将爱与要求一股脑地倾倒在对方身上,全然不顾人家能否承受,而是克制再克制。

    天长地久就是一个人受苦

    无论种族、国家有多么不同,人们在情感受到冲击时,考虑的是同一个问题。

    在美国电影《朱诺(Juno)》中,当16岁的中学生朱诺发现模范夫妻瓦内萨与马克竟然一夜之间闹到了分道扬镳的下场时,她失望地问父亲,一对男女,如何才能避免分手。父亲回答:“天长地久这事儿,按我的经验,就是你要找到一个对你死心塌地的人,无论你的健康情况、经济状况、外貌形体发生什么变化,对方都不会离开你。”

    其实他只说对了一半。更多的时候,我们爱上的都不是那个对自己死心塌地的人,或者说你很难确定对方是否对你死心塌地。这时候,倘若想要天长地久,就要靠你自己身体力行地扮演死心塌地的角色。

    危机时刻,一个人力挽狂澜的故事其实屡见不鲜。

    当年潘石屹与张欣在公司决策上谁也不服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