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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寺院管理要以人为本(1/2)

    第五讲寺院管理要以人为本

    (2007年12月26日晚上)

    生了气,摔碎杯,家丑不可对人言!灯没灯,亮没亮,星不见,月无光,黑灯瞎火路茫茫!生老病死苦处多,老而不死更可怜!

    住了一百多人,年老的人也很多,人地生疏,台阶又多,又在做工程,到处踢脚绊手,磕磕碰碰。像我这老没用的摔一跤,没有关系,如果把外面来的客人摔一跤,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一再招呼,晚上路灯不要关掉,早早把路灯打开,到处通明透亮的。

    多少钱财都浪费掉,好像在路灯上节约一点就能节约许多钱似的。假使摔伤几个人怎么办呢?无数次地讲,无数次地说,始终无法落实!我在这里挂名马上五年了,从开始来的时候看到这些现象就说起,说到今天,仍然无法落实!

    古代的寺院大,那时没有电灯,但是各种清规上写得清清楚楚,什么时候哪个路口该挂灯笼都规定了。是责任,那是以人为本,不是以懒为本。高旻寺的规约上面写着,早晚方丈和尚上殿、出门、进堂,专门有个人在前头打灯笼。因为过去没有电灯,就靠灯笼。

    许多事本来很简单。一分工,一落实,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当家好几个,说起来“我也当家”、“我也当家”,到了实际上,没人管事!当家不管事,要当家干什么呢?本来这都是些家丑,不可外扬,但是不说出来更不会痛改。只有把这些疮疤都露在外头,让大家看看,看改得了改不了。再改不了,干脆就关掉山门!

    以人为本,丛林里就是要处处照顾老人,处处想到病人。特别是四祖寺这样一个环境,到处是上坡下坎,而且每个坡不是三步五步,起码也都是三四十步,有一点闪失,老人以后的几十年就完全报废了!

    我亲眼看到,在弘法寺,1997年传戒,一诚大和尚在那里当尊证,就是从法堂下台阶到大殿去,少下一步台阶,摔一跤,一个戒期三十多天就没有露面,一直到现在,他老人家的腿,还是一瘸一瘸。已经过世了的昌明老和尚,在南华寺传戒,戒坛没搭好,一下子踩空了,摔一跤,十几年,带着残疾进化身窑。正果老法师,自己在水泥地上,地上滑,摔一跤,十几年,腿跛了。

    这些事我都跟大家讲过,都好像没有听见一样,好像那些事情就不会发生在我们四祖寺。一切的危险,一切的死亡,固然我们是只能去适应,但是能防止的还是要尽量防止。有些事情能够避免,尽量避免。工作稍微做到位一点,稍微用一点点心,这些事完全做得好。麻木不仁,漠不关心!哪里还有老人,哪里还有师父,完全没有良心!

    如果法堂的路灯,只是一次两次关掉了,也没有谁去理这个事,打不开就算了呗。几乎是每天都会发生,隔一天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