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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兰花兰草(1)(2/2)

“适之先生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搞政治,他不敢‘造反’;谈恋爱,他也搞不出什么‘大胆作风’。”“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胡适结婚前夕写的诗句中,是绅士的隐忍与微笑,自嘲继而超脱。

    胡适有他的处世哲学。他不像徐志摩一类人,一生为爱而活。他的人生,志存高远,在于仕途经济,经邦治国。爱情是他的调味部分。他在婚姻上,大致也与他的政治主张一样,要的是理性与秩序。留美期间,甚至写过一篇维护传统婚姻制度的文章。他二元论地看到了自由恋爱飚风下隐藏的实验危机。

    对江冬秀,胡适也曾怀着“点滴改良”的愿望。在他写给江冬秀的信中,他鼓励她识字、读书,并想象了婚后夫妻在思想上唱和的闺趣:“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

    1917年,胡适回国,12月,他带着一颗“扑通扑通好奇的心”,与江冬秀结婚。婚后燕尔,一年未到,长子祖望诞生。唐德刚说:胡适是中国社会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里最后一个福人。

    许多男人都替胡适扼腕叹息,喟叹他一世才俊,却配得一个没有文化、乡野粗鄙的小脚女人,真是鲜花插在牛粪上的颠倒版。然而胡适的婚姻,并非只有一双小脚、一个乡妇。胡适并没有完全安心覆盆于一桩老式婚姻。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胡适自有一套婚姻哲学:“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于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看看美国情人威廉司,看看中国小情人曹诚英,看看他任驻美大使期间的杜威夫人罗慰慈,看看他的美国二房东哈德门太太!尽管江冬秀一生没摇撼过她的夫人身份,但她也是婚姻之重的不堪承受者。而作为男人的胡适,他并非是“小脚太太、留美博士”美谈里的圣人,他也是个在社会领域里爱惜自己羽毛、理性做事的大思想家,在私人领域里彩旗飘飘、红旗不倒的偷腥丈夫。男人,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