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九章(2)(1/2)

    第九章(2)

    2. 相互渗透与相互依赖

    应该感谢全球化:对商人而言,全球化就意味着全球大市场的形成——尽管这还是一个拥有众多规则和樊篱的市场;对政治家来说,舞台扩大了;对民众来说,世界更加完美了;对网络市民来说,他们终于脱离了禁锢已久的众多界限,他们早就是地球村的人了。

    无论是自人类建立文字文明以来,还是从1492年现代全球化开始以来,文明世界就从来也没有建立过统一社会。也许,相对而言,蒙古帝国时期算是对欧亚文明世界一次粗糙的统一,但帝国疆域的过于庞大也导致不得不分裂为四大汗国,统一的仅仅是在统治层面的蒙古民族性和帝国名义上归属东方的元皇室。并且,日本、偏远的西欧诸国、南亚还有东南亚等地还没有被完全纳入到这一版图之内。

    实际上,全球化的渗透一直也没有停止过,但世界上众多的权力中心导致现代意义上的全球化也是处在一种自然涣散的状态中,即霍布斯的无政府状态。

    霍布斯在其名著《利维坦》中说,这是一个“人们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单、贫困、残忍而短寿”的世界。各个政权之间、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甚至任何两个人之间都存在残酷的争斗,即整个社会处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②状态中。看起来这更像是处在原始社会或者更像是东非草原上的自然世界,人类文字文明中的柏拉图世界、孔子所倡导的理想、仁义礼信完全是一种虚幻,一切所谓的儒家社会道德、汉谟拉比法中严明的法律、国家间的和平条约实则只是一种竞争状态中短暂而无奈的、彼此制约和妥协的条款,这就是霍布斯所导论出的社会契约,即在共有社会中,每一个人自出生就伴随着一个自然社会契约,换言之,每一个人都同时存在于两种天赋状态中,就是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相伴而存、不可分割。任何人的这两种状态都处在 “利维坦状态”之中——这是一个社会总体权威,拥有对任何人的生杀予夺、对任何人的权利分配的权力,而维持社会秩序和国家强权就是维持社会契约的存在。③

    霍布斯一个显然的错误就是,他的一切论述显然是以人性恶为当然前提的,而不是在前面所说的人性无所谓善恶,而只有手段的黑白。

    现代全球化中的世界是一个人性利益化的世界。这并不是认为人性有什么改变,而是基于历史文明的变化而带来的社会竞争和合作的相对进步,对人性中的二元性而言毫无变化。

    今天,相互依赖理论正开始风靡世界。赫德利·布尔的国际社会学说就是其中之一。以国际关系学派而论,赫德利·布尔属于“英国学派”。他的名著是《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之研究》。

    赫德利·布尔将现代世界区分为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他认为国际体系是一个系统,如同维也纳体系、巴黎—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一样,由大国构成基本框架,每一个国家都是成员,国家间的行为是相互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国家不再是独立的行为体,而是系统内部的行为,它的任何行为都必然导致其他国家的反应性行为。而在国际社会中则是有许多共识的东西。如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利益、共同规则和共同机制,国际社会就是一个拥有这些“共同”的国家群体。赫德利·布尔显然想推翻霍布斯的国际社会无政府论调——拥有许多共识的社会显然不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野蛮社会,而是一种无政府但拥有秩序的社会,而维持这种共识的,就是英国思想家洛克所言的那种有同一社会中的理性纽带。这是不是过于理想化了?不矛盾吗?赫德利·布尔这种将现代社会毫无意义的“统一”显得有些无聊。自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建立以来的世界,国际社会显然都是出于国际体系支配下的。赫德利·布尔是想证明现代国际社会的相互依赖理论的存在,但却错用了分析方法。

    现代国际相互依赖的确存在,而且远比1492年时深刻得多,但现代国际社会远没有达到用国际道德就可以维持这种相互依赖社会的存在的程度。现代国际社会中每一个成员国家都与外界保持着物质利益上的依赖,在整个国际社会中也认同这种利益交流的重要性,但贸易规则显然不能代替国家间的竞争。任何国家也都需要安全,谁都不希望受到侵害,而赫德利·布尔寄希望于每个成员国都自觉地遵守国际和平协议,这显然过于幼稚了。有时候贸易失衡或者贸易通道受阻,就是导致一个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的主要原因,赫德利·布尔所言的贸易交流和寻求安全环境两者间就存在矛盾。赫德利·布尔还将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相比拟,但他显然又忘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内社会是一个政府机制完备的社会,而国际社会时至今日仍然是一个无政府社会,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赫德利·布尔的理论尽管漏洞百出,但他所说的国际社会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状态却是存在的,只不过赫德利·布尔先生用错了分析方法。从欧洲的殖民时代到一战和二战时期,以及冷战时期的全球分化,及至今天的后冷战时期,全球化显然走过了一个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