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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陷阱:拿工作来骗你(1)(2/2)

果情况下,小高等人把老板张某告上法庭。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这个骗局中,张某行骗的方式是:先出具假票据,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后注册成立了公司。然后,虚报注册资本,通过广告面向社会进行非法招工,骗取了15名被害人的信任,收取“工作保证金”。我国法律规定,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都属非法行为。

    当我们面对声称员工上班就要立即收取保证金的情况时,千万不可轻信。如果有疑义的话应到劳动部门咨询。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社会之大,无奇不有,竟然有人在被骗后又论为帮凶欺骗他人。2005年4月6日,张某通过金吉百佳信息职介所到北京市聚众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聘司机,一位自称主任(刘某)的人开了张试车条让其一周后来试车,一周后张某及其爱人去试车,聚众缘公司的刘某、王某、方某、全某让张某开车在幸福大街上绕了一圈后,公司经理袁某说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才可以签协议。第二天,张某交了钱,并与袁某签了协议。

    张某自从到聚众缘公司上班后,从没开过车,并且经常休息,后来袁某突然就不来公司了,张某觉得不对劲,后来发觉被骗了,就让他爱人报了案。

    而王某、刘某、方某、全某均是通过职业中介前去北京市崇文区某大厦B座517室的聚众缘公司应聘司机的。

    “在我们去面试时,袁某说总部在六里桥,在各个区一共有13个分部,共有53辆车,新司机都从他这里过度,过渡期结束后,如果司机住在别的区,还可以到其他区的分部工作。”在后来检察机关的侦查中,刘某等人回忆说。

    在2002年到2004年间,袁某以虚构的北京市聚众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招聘司机。“公司既没有总部也没有13个分部,只有这么说,司机们才会相信我,我才能拿到风险抵押金。”袁某说。除这栋写字楼外,他还在其他的宾馆等处租了办公室,对此,他说:“公司招的司机太多,我怕司机发现我在骗他们的钱,必须把他们分流一部分出去,才能多骗些钱。”

    袁某收取风险抵押金的“理由”是,小的交通事故由公司负责修理,重大交通事故则要从风险抵押金里扣一部分,只要一年中不出交通事故,这钱会原封不动退还。就这样,王某等4人分别向袁某交了一万到两万元不等的风险抵押金,袁某还向4人借了数万元。

    据全某说,袁某的公司主要业务是作保洁和招聘司机,招聘司机一是为了接送保洁工,再就是为新招来的司机试车。袁某不让司机互相接触、打听公司的事,怕司机碰面后骗局露馅,要求司机工作一周休息一周。

    在谈到为什么要招那么多司机时,袁某回答说:“公司不赚钱,又要开支,所以我只有收司机的风险抵押金来为公司的员工发工资、交房租、租车费以及其他开支。”

    尽管袁某千方百计地施以各种障眼法,但2004年春节前后,司机们还是发现了苗头。

    2005年1月,袁某不辞而别,司机们不知其去向,对袁某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听说袁某跑了,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怀疑上当受骗。我就问刘某他们,袁某干保洁也不挣钱,还招了这么多司机,也不上班,还要发工资,肯定赔钱。我感觉袁某是个骗子。”方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