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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中介:昧着良心赚黑钱(1)(2/2)



    案件侦查首先是从调查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状况入手的。通过调取该公司工商注册资料,侦察员发现,截至案发坚石公司已五易其主。2001年5月坚石公司法人潘石屹变更为其弟弟潘石坚,2003年6月潘石坚将公司转让给黑龙江省来京人员于某,2个月后于某又将公司转让给其同乡段某,而段某于案发前半月又将公司转让给黑龙江省人王某。

    侦察员还发现,坚石公司曾被评伪京首批“放心中介”,但2003年5月已退出这一称号,于某接手后却始终打着“放心中介”的旗号经营,并且继续使用公司法人变更前的执照。曾在某软件管理学院学习法律的于某显然并非等闲之辈,名义上于某仅当了2个月坚石公司的法人,但事实上,于某在转让坚石公司后却从来没有离开公司,公司全部的经营仍然由他全盘操控。此间,于某以高达50%的提成为诱饵,指使公司旗下的十余个分部以高进低出的方式大量套取房屋租金。海淀警方从受理群众的报案看,短短半年时间坚石公司以高进低出的方式套取租金550余万元,受害群众多达770多人。然而,刑警在调取坚石公司在商业银行的账户时却发现,公司账上的资金仅有4000元。

    大量事实证明,于某在收购坚石公司后频繁更换法人,不过是在玩偷梁换柱转移债权债务的金蝉脱壳之计,其疯狂高进低出套取租金的真实目的就是诈骗。在事实基本清晰之后,海淀刑警全力以赴追查失踪的涉案主要嫌疑人于某。

    于某,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大专学历,毕业后一直混迹于北京的房屋中介公司,熟悉此行业许许多多明明暗暗的行规。2003年6月,已是负债经营的潘石坚将公司转让给于某,潘石坚给于某留下资金13万元作周转,坚石公司60万元的债务由于某承担,法人变更为于某。

    于某接手坚石公司后,并没有履行其债权债务,而是以高进低出的方式迅速套现。案发后,于某下落不明。侦察员在罗马花园查到了于某以97万元现金购买的一套187平方米的住宅以及以48万元价格在朝阳望京西园购买的一套两居室住房。

    刑警对于某两处房产布控,均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2003年11月20日,侦察员前往于某原籍,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查找于某线索。但是,在长达1个月的布控中,警方没有发现于某与原籍联系的蛛丝马迹。正当案件侦破陷入僵局之时,2004年1月中旬的一天,探长石军接到于某的妹妹托人捎来的话,问100万元能否为其哥买断官司。侦察员推断投石问路之人一定是于某自己。随即,侦察员将力量集中在对其妹妹北京的暂住地进行布控。2月10日,海淀刑警发现其妹妹在其住处与海口有一个长达57分钟的通话记录,海口被警方目光锁定。

    2月13日,石军及经侦队员、北京市局专案组一行3人飞往海口,在海口警方配合下全力查找于某下落。根据于某妹妹的通话记录,侦察员采取逐步排除法慢慢缩小包围圈,最终将于某可能藏匿地点定位在海口市国贸大道天昊大厦内。随后,警方对天昊大厦布控摸排。24日,专案组得到准确消息,于某就住在大厦8D一套二居室的住房内。与他同住的,还有一名年轻女子。24日23时许,民警确定抓捕条件已经成熟,经侦队员敲响了于某的房门。应声开门的是于某的女友,刑警队员进入房内时于某正在上网,在于某床边案头撂着3本书,分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合同法》,3本书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