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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诈骗:千里被骗一线牵(1)(1/2)

    电话诈骗:千里被骗一线牵(1)

    随着电话的普及,人们的生活也随之方便起来。即使远隔重洋,小小一个电话也可以使双方交流无阻。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一方面,人们可以利用这些便利更好地为自己服务;另一方面,它又使一些骗子有可乘之机。

    通过手机中奖短信进行诈骗活动的事情屡见不鲜,人们对类似中奖信息的防范意识也在逐渐加强,但如果以某律师事务所或某位律师的名义邀请您前往香港领取几万港币的奖金时,您是否会放松警惕,幻想出现“天上掉馅饼”的可能呢?张先生最近就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事迹

    2004年11月,一位自称是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男性突然给张先生来电话质问:“你为什么还不来领奖?你没有收到我们给你发的信函吗?”接到电话后的张先生感到一头雾水,在对方的提醒下,张先生才回忆起2004年8月的时候,他在首都机场候机大厅等人时曾被邀请为香港凤凰旅行社填写了一份旅游类的调查问卷,并填写了详细的联系方式,但调查人员当时并没有提及会有任何抽奖活动。该“律师”说:“您填写的调查问卷在9月25日举行的香港慈善晚会上被抽中了三等奖,奖金是六万港币现金支票,请携带领奖通知函尽快到香港领奖。”随后,张先生通过传真收到了这位“律师”发来的通知函。

    在张先生收到的这份繁体字竖排版的《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函》上面写着:“张××君于2004年9月25日希望工程慈善晚会公开场合经香港公证事务署公证员、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深圳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下,由晚会慈善大使公开抽奖,经现场广播多次,未至见证处办理提领,特委请本律师函通知,请台端于10月25日下午5时前尽速与本律师事务所联络办理领奖事宜……”落款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盖章)香港代表律师赖义生深圳代表律师漆文辉”。尤为显得正规的是该“律师函”还在附注中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法之赠奖条例规定凡为公益慈善之赠奖活动,不需额外支付赠与税,中奖人不需额外支付任何奖项税金”等字样。

    收到如此正规的“律师函”让张先生不由得感叹好运似乎要降临了,冷静下来后,张先生打算通过互联网首先验证一下“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的真实性。通过搜索,张先生非但没有搜索到“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注册信息,相反意外发现一位姓李的网友在深圳律师网上发布的一则帖子:“本人收到香港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信,说本人填写的调查表被慈善晚会抽中三等奖,奖金8万元,事务所全称:中港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漆文辉,请帮忙协助调查是否深圳有此律师事务所及漆律师的真实性。”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胡向上律师回复的帖子是:“确是骗局,律师或律师所可在首页直接查询。”

    其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很好被查询的。法律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在各省市律师协会无法查询到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注册信息,就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