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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道德经新解 > 21章 量变质变规律

21章 量变质变规律(1/2)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希:“听之不闻曰希”。大自然的语言虽然不能用耳朵听到,但它却能用事实讲话。

    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我们必定有所启发。所以,大自然的语言是至理之言。飘风:龙卷风。终朝:一早晨的时间。龙卷风来去匆匆,一般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几分钟到几十分钟,最长时间不过几个小时。暴风骤雨虽然来势凶猛,却不会超过一天就消失了。这种自然现象,虽天地所为,但不会长久。天地尚不能持久,何况于人呢?

    这一节旨在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一定要符合自然规律,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不能有激进行为,否则决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欲求证大道,须作长期持之不懈地努力,既要有诚心,又要有恒心。行道也是这样,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旺,决不是靠几个运动就能实现的。大搞暴风骤雨式的形式主义,必然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故从事于道者:

    道者同于道,得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

    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

    所以,凡是从事于道的事业(悟道和行道)的人:所遵循的路线一定要合乎客观规律,应该得到的东西要随着正确思想的获得而获得,应该抛弃的东西也要随着错误观念的消失而消失。你的人生道路和大道保持一致,道也乐意接纳你;你所取得的成果合乎客观规律,成果也正是你乐意得到的;你所抛弃的东西合乎自然法则,那么失去的东西也正是你乐意失去的。

    这一节是说,不论修道行道,思想意识必须和大道保持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必然是你失去了必须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事物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相反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