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九篇 “破灭感”(2/2)


    其实,这个本子如在脂砚手边未曾离去,那他[我考证是她,女性]完全可以随时随手增批并落款纪年。怎么可以只凭一点而定全部?不但批,就是正文,如此本属甲戌年抄本,而过后正文的某字某句就在此本上“加工”修饰了——如果此处迹象晚于“庚辰”抄本,那也不等于说甲戌抄本因此就是晚于庚辰的一个“晚出本”。

    说“甲戌本”晚出,庚辰本反在前——或此二本的某几回某部分是杂凑拼配的,有偏早偏晚迹象,这也不即等于那本子整个改变“甲戌”、“庚辰”的基本观念。否则,今之所存旧抄本,回数多而无拼配的“整本”几乎是仅有绝无的。

    从实际上说,我们通常所称的“甲戌本”、“庚辰本”等名目,是个代表性的方便称谓,指的就是:它大致、基本可以代表曾有那个年月的清抄定本(现存的是过录,过录就会发生不同人手的无知妄改,那就混乱了考年的证据)。

    退一步说,即假设张爱玲所“判”条条符合了史实真相,那就让我对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发生了“破灭感”——因为,我原本以为最可爱最可珍的艺术绝作,现在让张女士一考,变成了一堆“破烂儿”,好比一件极美的袍子,一下子变成戏台上叫花子的戏衣,是一件缀满了各颜各色的“补丁”的难看之物。

    这是伟大作家曹雪芹这么样地制作出来的伟大作品吗?我只觉得心里难以接受。

    这也许是我“面对真人”、“不识吕洞宾”?或“掩耳盗铃”只说没有这么回事?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书中这么“交待”,也许就是张爱玲(以及她所受影响的俞、吴二家)的“大拆大改论”的借口和良证。但这派人士似乎不去体会“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所谓此书是哭成的”、“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常]哭芹,泪亦殆尽”……这些“书有明文”,他们不去想想:雪芹之写书,是什么心情和“力度”,怎么还会有兴致去玩下棋,挪格子的笔墨游戏?

    “披阅”,应读为“写作”;增删,应读为“滴泪为墨,研血成字”(见《戚本》)。岂可以现代人当作家文人的情况去想象,去“套”在雪芹身上?

    诗曰:

    泪尽书残志未完,如何游戏弄笔端。

    十年辛苦为何事,莫作寻常文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