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红楼梦辨-俞平伯 > (十六)记《红楼复梦》(附录)

(十六)记《红楼复梦》(附录)(2/2)

)必讲因果报应;(3)必不可以得罪世道;(4)必要有头有尾;(5)必要父为子纲。这是什么话!论《红楼梦》应以贾政为主,真是异想天开。这种妄人底心理,如他不自己宣布,我们简直是无从悬揣的。

    还有两条,也不可以不录:

    (一)书中无违碍忌讳字句。

    (一)书中嬉笑怒骂,信笔发科,并无寓意讥人之意,读者鉴之。这似乎隐隐说前书是“寓意讥人”,是有“违碍忌讳字句”的,虽不明说,却在对面含有这类的意思。这也可谓是妙解。可见《红楼梦》行世以后,便发生许多胡乱的解释,在那妄庸人底心里,不过没有什么“索隐”“释真”这些大作罢了。

    但凡例中最重要的还是下列的一条:

    (一)前书八十回后,立意甚谬,收笔处更不成结局,复之以快人心。这告诉我们有三件事:(1)《红楼复梦》底解释,就是“复之以快人心”,就是打破悲剧的空气,成就团圆的结局。(2)他虽极不满意于后四十回,但却全和现在的我们底见解相反。他所谓“谬”,正是高作底妙处;他所谓不成结局,正是《红楼梦》正当的、应有的结局。这可见高氏如不假托作者,那就无以维持一百二十回本底运命,且亦无以维持《红楼梦》底悲剧的空气。他虽不辨八十回后是高鹗所作,尚且要复一下,又何况在知道以后呢!(3)他不明说八十回后是谁作的,何以能断从八十回以后,这是颇可思的。他为什么不说七十回,或九十回以后,而必断自八十回?这可以想见,高本未行之前,已通行一种八十回钞本;所以他胸中很有八十回和四十回有点区别这个观念,大可以作高氏补书这件事情底旁证。但他何以不知道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想因他脑筋单简,被“在鼓担上得来的”这一句鬼话轻轻瞒过了。且这书或是在广东做的,作者对于京师掌故,想亦不甚了了,这亦难怪他了。

    以他这样不满意于高作,而不得不从高本续下去,这真是可怜极了!以后的续作,都抱同一的见解,而没有一个敢得罪高鹗的,都是些可怜虫啊!

    二二,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