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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后三十回的《红楼梦》(1/2)

    现行的《红楼梦》有两种本子: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内有高鹗续作的四十回,我们叫他“高本”;一种八十回的钞本,是有正书局印行的,有戚蓼生底序,我们叫他“戚本”。这两本比较起来,各有短长,这儿不能详说。

    凡续书有两种:(甲)从原本八十回续下的,如高本便是,我在这里所介绍的佚本也是。(乙)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的,这便是那些滥恶不堪的作品,不足当我们底叙述。我们承认原本只有八十回,故这种虽面貌、价值有些不同,却都是续书。我在这文里,要考定一种散佚的甲类续书,我认他是部最早且较好的续书。

    我在一星期以前,原想不到可以做这件事的,因为并没有搜罗着什么“原本”“秘本”的《红楼梦》。我前几天偶然披阅戚本,想去参较他和高本底得失所在,不想却无意中发见有这一种“佚本”。这真是我底一种意外的喜悦,所以即时写定这一节短文,正如高鹗补书序上所说:“欣然题名,聊以志成书之幸。”

    八十回的《红楼梦》在未刊行以前,经辗转传抄,本子极多,现在存的只有“戚本”。戚蓼生是浙江人,(《红楼梦》序上作德清,《进士题名录》亦作德清,《戚氏家谱》作余姚。)清乾隆三十四己丑进士(一七六九),比高鹗底科名早了二十六年,距高本成,早了二十三年。即使他作《红楼梦》序在中进士以后,也必早于高鹗补书底时候。看序上说:“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可见当时百二十回本决还没有通行,他所看见的只有这八十回。戚本底评和注,不知是谁做的?(第四十一回末,诗评署立松轩。)也不知是否一个人做的?看他们(?)说话相呼应,即不是一人,也必是同时人。他们(?)底年代,也决不晚于高鹗。(这点下面详说)至于戚本底价值如何,既有专篇详论,这儿不关本题。

    我怎样可以断定在高本以外,另有这样的佚本呢?这个证据在戚本底评注里。评书人在八十回书以外,胸中另有一个“后数十回”,故每每征引。因为如此,现在的我们方能窥见佚本底大概。评注原未必佳,且谬语极多;但有此一用,自有可保存底价值。

    在欣幸之中,有几点是很可惋惜的。(1)作评作注的人没有姓名、年代。(2)作佚本的人,也没有姓名、年代。(3)在八十回中只一小半有评注,四十回后绝没有夹注,即四十回内也有许多回无注的。因此我们不能充份考见佚本底面目。

    但是,佚本既为评书人所称引,当然为他所及见,自应较早于评书人底年代。即不然,至少也是同时的。(看他底口气,不象引同时人底著作。)我们若能够知道评书人底年代,也就约略推算出佚本底年代了。我揣想,评注戚本的人,他底行辈应当较前于高鹗。这有下列的各证:

    (1)高本刊行于乾隆五十六年,如评书人生在其后,或和高鹗同时,必然见及。他既见了,必不会一字不提的,即使非议也必然有非议的话。但现在的评注里,对于高本,却连一句一字都没有提到。

    (2)在戚本第十八回,(以下只言某回,不说某本,都指戚本。)龄官做戏节下注:“余历梨园子弟广矣,……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今阅《石头记》……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便言《石头记》之书,情之至极,言之至确,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在这节文中,有两点可以推求评书人底年代:(甲)看他似乎也生在富贵的环境中,当清乾隆中年,物力殷富之时。譬如家蓄伶人这类风尚,知道不是晚清底事情。(乙)他说:“今阅《石头记》……与余三十年前,……”似乎在评书三十年前,他没有读过这书,到现今方才得读的。如那时高本已刻成,或《红楼梦》已脍炙人口,他怎么会说这样话呢?我们试去解释,何以这位先生到了三十年后,方才得读《红楼梦》?这必有两个缘故:或者是在三十年前,连《红楼梦》钞本也是没有的;若这样,评书人应和雪芹并世而行辈稍晚。再不然,便是因那时钞本流传未广,不易得读,所以迟到三十年以后。但这说恐未确:一则因《红楼梦》传钞以后,即便风行一时,不会三十年后方才得读的;二则高本告成,上距雪芹成书,不过三十多年,至多四十年。评书人生在高前,再上推三十年,当然不会有钞本流传。至于评书时,依我底大略推测,总在钞本已盛行,而刻本还没有告成的时候,在一七七二──一七九二之间(乾隆三七──五七)。他所说的三十年前,《红楼梦》或者方才脱稿,或者还没有。总之,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很早的《红楼梦》评注。

    (3)看他底思想并不见十分高明,但他却颇有《红楼梦》是部作者自传这个观念,是正当解释底开山祖师。他怎样会有这样的见解呢?这实在因他上距作者不远,能了解当年底环境、空气,且叙述底踪迹处处可以考证,谬说无从发生。到后来年代越久,流传越广,遮上的面幂越厚,真相越湮没;然后才有荒唐可笑的“红学家”。且看他说:(略引数则作例)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一回,“无材补天,幻形入世”下注。)

    “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均第五回,注。)

    “此回铺排,非身经历,……则必有所滞挂牵强,岂能如此触处成题?”(第十八回,总评。)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第二十一回,注。)

    他不但知道宝玉是作者自寓,且很能了解作者底生平、性情。这也可见他两人相去不远,大约是可以及见而没有见过的。(以我想,雪芹卒时,正当评书人底青年。)

    评书人底年代大概晓得了,佚本底年代必更早于评书之时,所以定比高本要早得多,总在一七六五──一七八八之间(清乾隆三O──五三),是部很早的续书。但我们为什么能断定他是部续书,不是原本呢?(1)如系原本,戚本决不会只抄了八十回,而且戚蓼生也决不会说什么“未窥全豹”。(2)如系原本,程伟元、高鹗决不至于一笔抹杀,说些从鼓担上得来的鬼话,做那种“画蛇添足”、“狗尾续韶”的蠢事情。所以我敢断定如此。

    但这书并不以续作而损他底价值。作者距雪芹极近,或和他同时,所以很容易从各方面窥测雪芹底意思。他所补的,虽未必处处和原意相符,也总是“不离其宗”,要比我们在百余年之后,妄自猜测,事半功倍了。这使我们不得不推重这书,觉得有做一篇遗文考底必要。

    就我底眼光看,佚本似胜于高本,只因他没有付刊,以致湮没不彰,让高本独步。内容底比较,在下边详说。现在只举一点便可以晓得他底谨慎,非高鹗所及。他底续作大约是单行的,不和八十回混在一起。所以戚本始终只有八十回,并没有八十回以后的书。不然,评书人明明及见这书,为什么不钞在一起,像高鹗把四十加八十,成百二十回本呢?他不肯把续作和原书混合,正是审慎之至,这种态度便是佚本底声价底保证。我这一文,原题为《百十回本的红楼梦》,后来因为觉得不大妥当,才改用今名。

    以上所说都是引论,现在渐入正文了。这个佚本原题什么名字,我一点不晓得。戚本中评注所引,只称“后三十回”“后数十回”;我也只得沿用了,题为《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但这回目是否三十,确也有些可疑,我不得不略说一说。我说他是三十回,且用来作标题,因为有明文为证: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第二十 一回,眉评。) 这是第二十一回底评,从二十一算到八十,有六十回书,决不得说三十。可见这三十,是指八十回后的三十回,不在八十回以内的。(而且下边所说情事,亦不见于八十回内,更可为证。)但有人说:“他虽说三十,未必只有三十回。”我想来这也不对。譬如不作续书只有三十回解释,只有两种可能的说法:(1)后边有三十回书专讲这一件事的。这就文章论,万没有这种情理。(2)三十回作第三十回解,但增字解释,似不甚妥。三十回怎能任意解为第三十回呢?况且,还有一证:

    “以百回之大文……”(第二回,评。)原来只八十回,不得说百回;这里说百回,正是连后三十回算。八十加三十应得一百十,所谓百回,是举成数言之。以这两证,我武断有三十回的续书。

    但在另一方面着想,依然可以怀疑,使我自己不能相信上节所得的结论。在评注中,除这两条明指数目外,言后数十回的,屡见而不一见,这实在很可疑。他既说数十回,似乎又不止三十。且依文情看,要补完这书,三十回那里够?我平常时谈论高本,总嫌他太迫促,收尾时简直像记账目。若佚本只有三十回,岂不是份外急促了?且从评语中,看他底结构,似比高作为宽广,这尤非区区三十回所能了事。如这书叙述贾氏凋零,宝玉穷苦,终于出家,似转折极多,何以三十回便能写毕?或者虽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极长,也未可知。但这总无非是些悬揣,无当于事实。这是我第一个疑问,希望读者能够帮我解决他。

    这佚本底年代,书名,回目,可考见的止于此;这虽使我十二分不满意,但现在却没有什么法子可想,所谓“文献不足”,连孔二先生也只有叹气而已。我现在要说到本篇较重要的一部份,就是考定佚本底回目。自然是一样的,可怜得很,但姑且让我作一简短、残缺的叙述罢。这或者可以引起读者们底兴趣,而努力去访求原书;如这个妄想一旦实现,那么,这文自然可烧,我也无所惋惜。但是,恐怕这文没有被烧底机缘,除非在万一如此的光景下面。

    言归正传,这佚本仅为评注戚本的人所说及,以外不见有他人征引(或者是有的,而苦于我不知);所以我底取材极为单简,不过费一番搜求、纂述底工夫罢了。况且戚本我本不熟,匆匆的阅了一两遍,自难免有遗漏的地方。我自己也知道这文底无价值,只是觉得佚本埋没了百余年,很当得有人为他做一篇详细的考证。我虽是才短,但戚本行世(有正书局出版)十年之后,还没有人提到这本底存在价值,这使我被迫着去写定这篇文字。

    从评注里得来的材料,都是些零零碎碎不成片段的,我们不得不从零乱中寻出一个头绪来。我总希望读者读后,三十回底影子便跳出来,故试把书中底人物来做经纬,读者就可以知道佚本和高本底优劣,同异所在。

    我们先看他叙述贾家底结局是怎样的:

    “此等人家……总因子弟不肖,招接匪人,一朝生事则百计营求,父为子隐,群小迎合;虽暂时不罹祸网,而从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哀哉!”(第四回,注。)

    “此其人(探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第二十二回,注。)第四回注所指此等人家,当然是贾史王薛等族。他说“破家灭族”,在前八十回内,后四十回内都没有,何所见而云然?可见这是后三十回里底事情。第二十二回注亦说“子孙流散”,和上说相合。这可见评书人所见的佚本,其中叙述贾氏衰落底状况,必极其淋漓尽致,不和高鹗所谓“沐天恩”“延世泽”相同。比较起来,他要比高鹗强得多,就是说,这样补作深合于作者底原意。怎样见得呢?我姑且随意举几条八十回中底原文为证,便可以在这一点上,分两本底优劣。

    “警幻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贾妃点的第一出戏是《一捧雪》中底《豪宴》。(第十八回)

    “贾珍道:‘第三本是《南柯梦》。’贾母听了,便不言语。(第二十九回)

    “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道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第七十四回)高鹗叙贾氏抄家,本此。这原不算错。但他却不该重新说回来,让他们“沐天恩”“延世泽”。第五回说,“运终数尽”,我们应当注意这“终”“尽”两字,第十八回点《豪宴》是以严东楼之败比况贾氏之将来。第二十九回说《南柯梦》,这剧中底结果是“充军烟瘴”,“斩首云阳”,不曾有复兴的事情。第七十四回说,“自杀自灭”,“一败涂地”,可见没有恢复祖业底希望了。这都是作者原意所在,高鹗却未曾见到。佚本底详细内容究竟是如何的,我也不敢妄说,只看评注里所说的,处处和原本相映射,可见佚本是部较近真的续书了。

    评注里又说后数十回内,宝玉贫寒不堪,这是佚本最优越之点,决非高本所能及。我们试看:作者晚年流落穷途,证一;八十回内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蓬牖茅椽,绳床瓦灶”,“贫穷难耐凄凉”,等等,证二。我们看:

    “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第十九回,“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下注。) 高本写宝玉为僧,是从堂堂荣国府内出走的,何尝有什么“酸齑”“破毡”呢?可见这是佚本底一最大特色了。佚本所补,最惬我意。我在没有知有这本以前,曾和颉刚讨论,以为从各方面参证,宝玉应如此下场的;那里知道,百余年前竟有这么的一种本子,所抱的意见完全和我相同,这真是可欣喜的事。

    至于说这样写法,较高本好些,这是我个人底偏见,不是定论。譬如颉刚,他虽承认作者原意是要使宝玉落入穷途,可是他在另一方面,又替高鹗作辩护士。他说:

    “写宝玉贫穷方面太尽致,也蹈了俗滥小说的模样,似乎写了正面必得写反面似的。宝玉怎样的贫穷,原文中绝少说及,也不容易补作。……否则高氏这般留心,不致连极重要的宝玉一赞也忘记。”(十,六,十,来信。)这是赞成高本,最有力的论辩。因为佚本无存,所以我们也不能分别究竞孰优孰劣,只可付之不论。惟颉刚以为高鹗不致于忘记《宝玉赞》,这也是没有凭据的。

    佚本写宝玉,不但穷苦,且终于做和尚:

    “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岂能弃而为僧哉?”(第二十一回,注。)这便是佚本写宝玉做和尚的铁证。他为什么要如此?注上说是“情极之毒”。但这是什么,依然使人迷惑。至于他怎样出家,佚本也不可深考。虽注中引有一句,却也在可解不可解之间:

    “伏甄宝玉送玉。”(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注。)《仙缘》是《南柯梦》剧中最后的一出,说的是卢生随“八仙”而去,正是宝玉出家底影子。但是说甄宝玉送玉,这很奇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没有人能知道。以我揣想,大概和高本是差不多的,(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不过把和尚换了个甄宝玉罢了。这个揣想是不是呢?我不敢知。如果是的,那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