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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十回后的的《红楼梦》(2/2)

这个我就该死了!’可见麒麟之事非偶然,非闲文。(第三十二回)

    (四)李婶娘说:‘怎么那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特意双提‘金玉’,似非无意。(第四十九回) “其余别的话,可以供我们胡揣湘云底结局的,还有:

    (一)《红楼梦》曲云:‘厮配得才貌仙郎(疑指宝玉),博得个地久天长(即所谓白首双星)。’(二)第二十一回写湘云睡态,宝玉爱洗残水,湘云为宝玉梳头,均极工细明活,非无意之笔。即此等考虑都视为比附穿凿,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应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或假定作者疏忽,但曹雪芹似不应如此糊涂。此书虽不免有支离之处,但都是小节目,不可与此相提并论。”我在这信中,对于湘云嫁宝玉案,略倾向于肯定一方面。但我始终因本书中钗玉成婚底预示太多了,故不敢断言,只表示一种疑虑而已。颉刚底态度,也正复相同,直到六月十日给我一信,方假定第三十一回之目是后人改的,而同时又作湘云不嫁宝玉这个断案。他说:

    “史湘云的亲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三十二回,袭人说:‘大姑娘,我听前日你大喜呀!’可见湘云自有去处。”因为除掉他这一说,那时更没有较好的假定;我对于这案底态度,于是从肯定渐渐转成否定。但他所谓回目经人改窜究竟只是个悬想,所以这问题并不得视为解决了。后来等我发见了三十回本,才得了一个较圆满的解释,就是湘云不嫁宝玉,而却借金麒麟做媒介。这么一来,所谓“因”“伏”顿然清楚,且不碍钗玉底姻缘,又不消假定有改窜回目这回事。我们总循障碍最少的路上去走,于是暂时相信这一说,否认宝玉湘云底姻缘。虽也不是定论,但疑云确已渐渐散了。

    若论到湘云嫁后底结局是怎么样?这直到最近仍无法解决,只得承认作者自己底矛盾。可能的结局大别有两种,各在八十回中有根据,而又相冲突的。我先把两种结局底依据,写录下来。甲种又分(A)(B)两项,这是由于解释底歧异,并非有根本上的区别。

    (甲)不终的夫妇

    (A)湘云早卒──我们所主张

    (B)湘云守寡──高鹗说这一说底依据是:

    “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第五回,湘云册词)

    “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同回,《红楼梦》曲《乐中悲》)

    (乙)偕老的夫妇──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他底依据是: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第三十一回目录)

    这是明显的矛盾,如不解决,便无法去处置湘云。颉刚起先以为这是作者自己底矛盾;后来因发见了“旧时真本”,于是遂推翻第三十一回之目,以为是经后人窜改的。他更揣想,以为窜改这回目的人,便是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他底两时期底意见,都在他给我的信中发表。

    “再看史湘云的册子、曲子,颇有他自己早死的样子,并不似与宝玉同度贫穷凄凉的生活的。何以会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段情境呢?这本是作者矛盾之处,续作者自不易圆拢来。”(十,五,十七信)这是他底初见,一方说明这是作者底疏忽,一方又说湘云底结局是应早卒,不是守寡。我也觉得从册子曲子看,湘云是应当早卒的;因为水逝云飞,是很快的变动,是夭折底象征。但“早卒”“守寡”相差不多,尚不成为大问题。最主要的还是(甲)(乙)两说底冲突。因为两不相下,只得归罪于作者。但颉刚后来的意见,便想根本推翻(乙)说了。他说:“我对于这所谓旧时真本,有两个假定:(1)这是补本,(2)这补本在高鹗之先,为高鹗所及见。于是可见‘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回目,便是补作人的改笔,用来照顾他自己煞尾时‘宝湘成婚’的一段情事的。我把他们致误致疑的步骤,假定如下:

    (1)曹雪芹要写出黛玉的嫉妒,所以借这‘小物’引起一篇极深挚的宝黛言情文字。

    (2)补作的人看原文中既有金麒麟的巧合,想宝湘二人应当有夫妇的缘份,但原文中处处露出宝玉与宝钗结婚的预言,所以结果只得写宝钗早卒,(按,颉刚之意,似以为他是写宝钗嫁后早卒)宝湘在贫贱中偕老。

    (3)这部补书做完了,作者觉得宝湘成婚在八十回太没呼应,所以改了一个回目,确定他们的婚配。

    (4)高鹗看了这部补作,觉得不满意,所以把他打翻,自己另做,使湘云结果仍照曲子、册子,与原文中散见的说话,而丢了金麒麟的一事。但这个回目,因为在原文之内,他未敢臆改(程排本高鹗《引言》中语)。

    (5)这回目的原名,给补作者改了,后人无从知道。补本里湘云的结果,又为高鹗改了。遂使我们读着,感到矛盾的情境,徒然疑到雪芹原文的抵牾;或者以为高鹗的粗忽,不能曲尽雪芹之意。……“但高鹗所以不以这样补为然,而自己另是那样补的缘故,也有数种:

    (1)书中处处说黛玉要早死,而处于他反面的宝钗,处处说他厚福,并无早死之意。所以与其写宝钗早卒,不如写宝玉出家。宝钗不死,则史湘云决不会与宝玉成婚配。

    (2)曲子里又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这‘准’与‘终久’的挈合词,极显明起初很满意而后来大失望的样子。可见雪芹之意,原是要他嫁一个可意的夫婿,但终究是无可奈何的病死了,折不得幼时的坎坷。这正是‘不终的夫妇’,如何会变成‘白首的双星’?曲子里说他幼时坎坷,并不是说他迟暮乞丐;曲子里说他早年失偶,并不是说他老年好合。补作的人  泥于金麒麟的一物,不恤翻了曲子的案,这是他的不善续。……”(十,六,十信) 颉刚这番话,说得自然极好。他这假定,拿来解释一切困难,也极方便。我当时没有比这更好的假设,于是承认他底话,为暂时的断论。(十,六,十六信)但他底话,我后来仔细想去。仍是很可疑的。现在把我底疑惑列为四项:

    (1)回目经改窜,既没有显著的痕迹,也没有记载底明文,只是一种悬想。

    (2)既原本并没有“白首双星”之文,补书人决不容易轻轻抛弃“通灵金锁”这件公案,因区区两个麒麟,擅定宝玉湘云底配偶。我们现在会疑心到宝玉湘云有姻缘之分,正因为“白首双星”这回明文的缘故。如单是有这样一节文字,提到两个金麒麟,很不容易引起人底猜测。

    (3)高鹗补书,上距雪芹之卒,只二十七年。若重要的回目,经人改窜,他岂得丝毫不知,反听其存在,自相矛盾?况且他于印书时,曾用各本参较一番;难道各本中竟没有保存这回原来的目录的?

    (4)佚本三十回底作者,年代更先于高氏,也依照这回之目底暗示来补书,未尝稍有所怀疑;更可证这回之目是未经改窜的。我因这些考虑,不能再承认颉刚之说为定论,于是仍回到于本来的地位,而一无所知,只有许多的“?”留在脑子里面。现在综括起来,最大的问题有两个:(1)就是颉刚底话,无论湘云是早卒,是守寡,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说“白首双星”?(2)若说第三十一回之目是改过的,有什么证据?以我们所知,三补本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且高鹗何以敢于推翻补本底结构,却不敢改正他所改的回目?说是由于不知,似无不知之理。

    至于各家底揣想,各不相同;但对于上列的问题,没有一个能解答的。我罗列各说如下,附带一点消极的批评。

    (一)湘云嫁后(非宝玉,亦不关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鹗)

    [按:这说一则误解册子、曲子;二则不合“白首双星”的预示。]

    (二)湘云嫁宝玉,流落为乞丐,在贫贱中偕老。(所谓旧时真本)

    [按:这说违反册子、曲子底预示,且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

    (三)湘云嫁后(非宝玉,关合金麒麟),……(后三十回本)[按:这说因不完全,所以不知道是怎么样。但总不能解决这个矛盾,这是可以想见。]

    (四)湘云嫁后(非宝玉,不关合金麒麟),夭卒。(顾颉刚)

    [按;这说是不承认“白首双星”这个回目的,所以本身上可以自因其说。但回目底改窜,没有证实,是一缺陷。]以徘徊彷徨的我,并不想非议他们,只是表白这问题底如何困难罢了。我再把自己底揣想也写下来。我以为湘云虽不嫁宝玉,但她底婚姻须关合金麒麟(我不信回目是经改窜的),嫁后夭卒。我这意见,实与(三)说相同,不过填满了他底空白。但这一填满,便不能免有缺陷。让我自己来批评,我底话也违反“白首双星”底预示。我对于自己这说底辩解,是假定作者自己底互相矛盾。

    本来第三十一回之目,原有两部份的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2)这是白首偕老的姻缘。①如两点全和其余的相矛盾,这是大疏忽,我们不敢轻诬作者的。但只有(2)点与其余的相矛盾,那便算不得什么,只可以说偶然疏忽而已。况且,《红楼梦》本是未完的书,没有经过详细的删定;那么,这种疏忽,也可以原谅作者的。换句话说,我们即假定作者在这一点上没有注意到,也算不得厚诬前人。以我现在所处的地位,逼迫我去采用颉刚最初的见解。(①第三十一回之目直到最近我受他人底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新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 “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

    “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

    “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

    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

    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象平常的叙述法。如依此说解释第三十一回之目,则湘云之结局,既不必嫁宝玉,亦不必关合金麒麟,大约是嫁后早卒,一面应合册子曲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碍回目之文。于是我们两人念念不忘的问题,“湘云底结局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说白首双星?”简直是不成问题了。 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第一,既作者欲暗示一暖昧之事,则此目应移到第二十九回,不得在第三十一回上。第二,我们既认定此书是自传,又似乎不得作如此描写,更不得明白点破。故此说我亦不深信,姑存之备异闻而已。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二二,十二,九,记。)(四)杂说众人──本书最重要的事实,已在上三部中约略包举。现在说到一些零碎的事情,姑且从无统系中找个统系。现在把宝玉,十二钗以外的众人底事情,我以为须更正高本底错误的,分为两项:(A)贾氏诸人,(B)副册又副册中的人物。

    贾氏诸人可以略说的──因为略有些关系──只有邢夫人,贾环,赵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不应当浪费笔墨。我们先说邢夫人与凤姐底关系。我以为贾母死后,邢夫人与凤姐必发生很大的冲突,其结果凤姐被休还家。这也是八十回后应有的文章。

    从书中我们知道,凤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内侄女。因贾母在堂,所以两房合并,王夫人与凤姐掌握家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后。贾母死后,凤姐当然得叶落归根,回到贾赦这一房去,并不能终始依附王夫人。书中曾明说过应有这么一回事:

    “平儿道:‘何苦来操这心!……依我说,纵在这屋里(王夫人处)操上一百分心,终久是回那边屋里去的’(邢夫人处)……”(第六十一回) 这已无可疑了。但凤姐回到那边屋里以后,又怎么样呢?以我揣想,应和邢夫人发生大冲突。怎么知道呢?从八十回中推出来的。

    我们看,凤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下人,而邢夫人又是禀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两方面凑合,那些下人岂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贾氏那些下人底恶习,凤姐说得最明白:“坐山看虎斗,借刀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第十六回)在这样空气下边,贾母死后,凤姐失势,自然必当有恶剧才是。而且,邢夫人和凤姐底冲突,贾母在时,八十回中已见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回目录)

    “邢夫人自为要鸳鸯讨了没意思,贾母冷淡了他……自己心内,早已怨忿;又有在侧一干小人,心内嫉妒,挟怨凤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实憎恶凤姐。”

    “鸳鸯说:‘……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均第七十一回)这三节话,简直就是我上边所说的证据。邢夫人果然是小人底挑唆,着实憎恶凤姐。果然是故意与凤姐为难。贾母在日,凤姐得势之时尚且如此,则贾母身后,凤姐无权之时,又将如何?其必不会有好结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贾琏因尤二姐之死,本有报仇底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哄,岂有不和凤姐翻脸的?

    凤姐既身受两重的压迫,又结怨于家中上下人等(如赵姨娘,贾环等),贾母死了,王夫人分开了,则被休弃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简直是必有的事情。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画出墙倒众人推的光景。而与邢夫人交恶一事,尤是冰山骤倒底主因之一。

    我们再说贾环赵姨娘与宝玉之事。我也以为八十回后必不能没有这一场恶剧。颉刚也曾经有这见解。他说:

    “我疑心曹雪芹的穷苦,是给他弟兄所害。看《红楼梦》上,个个都欢喜宝玉,惟贾环母子乃是他的怨家;雪芹写贾环,也写得卑琐猥鄙得很:可见他们俩有彼此不相容的样子,应当有一个恶果。但在末四十回里,也便不提起了。

    “宝玉那时,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势可以欺他了,庇护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会处世,于是他的一房就穷下来了。”(十,五,十信)颉刚已代我说了许多话,我只引几节八十回中底话来作证就完了。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落之理?我们只看八十回中写贾环母子与宝玉生恶感这类事情,写得怎样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种关照在后面。若不如此,这数节文章,便失了意义,成为无归的游骑了。我把前人所谓“言不空生论不虚作”,断章取义,介绍到《红楼梦》来。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贴的兵,决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读者──底面前。

    宝玉与贾环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屡见:如第二十回贾环说宝玉撵他;第二十五回,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推;第三十三回,贾环在贾政前揭发宝玉底阴私,使他挨打。但最明显,一看便知道必有后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为奇特,决非随意点缀的闲文可比。我引几节最清楚的话:

    “赵姨娘听了答道:‘罢!罢!再别提起!如今就是榜样儿。我们娘儿们跟得上这屋里那一个?’‘怎么暗里算计?我倒有个心,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难道就眼睁睁的看人家来摆布死了我们娘儿两个不成?’‘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人绝了,这家私还怕不是我们的?’”这四节赵姨娘底话,表现他们所以要害宝玉底缘故,十分明白。(凤姐将来被休时,从这里看,也应当受贾环母子底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将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宝玉,偌大家产便归于贾环之手。有这三个因,于是贾环母子时时想去算计宝玉。赵姨娘幸灾乐祸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里表出:

    “赵姨娘在旁劝道:‘……哥儿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儿的衣服穿好,让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以这种“祸起萧墙”的空气,等贾母死后,自无不爆发之理。可见颉刚底悬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这里,又联想到贾氏底败,其原因不止一桩;约略计来,已有大别的三项:(1)渐渐枯干──上文颉刚所举示的各证。(2)抄家──我所举示的各证,及上文底情理推测,曹家事实底比较。(3)自杀自灭──如这儿所说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语尤为铁证: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才能一败涂地呢!”这是很明显的话。她上面说“抄家”,下面接着说“自杀自灭”,上面说“先从”,下面说“才能”,可见贾氏底衰败,原因系复合的,不是单纯的。我以为应如下列这表,方才妥善,方才符合原意。A急剧的 甲  抄家……(外祸)         贾乙  自残……(内乱)         氏B渐进的─丙  枯干  a 排场过大       衰b 子弟浪费       败

    c 为皇室耗费  从上表看,像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实在太简单了,不能从多方面下手。原来写复合的成因是很难的,只为实际上复因多而单因少;所以文学如以严格地写实为主,便不许舍难取易。高鹗却不见得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马马虎虎的把帐一了,就算完事。

    这些话原应该列入(1)项中说,在这儿是题外的文章;但我因从贾环母子与宝玉冲突一事,又想到这一段意思,便拉杂地写下来。好在只在一文中间,前后尽可以参看。本来文章分段,是因才力薄的不得已的办法,如果当真能“文如其旨”,最好是一气呵成,而能使读者一样的眉目清朗,不枝不蔓,这才是真正的文学手段,可惜我不能啊!分段原是大略的指标,不能十分机械地去限制。思想底径路,最好用李后主底词句来描写,所谓“剪不断,理还乱”的便是了!

    贾氏诸人底结局中贾兰是很分明的,在李纨底册子曲子上面,明写他大富大贵。我以为贾兰将来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宝玉看见他射鹿,问他做什么?贾兰回说,演习骑射,也是一证。本来满洲是尚弓箭的,贾兰将来文武双全,也是意中的事。但这一点,如原本果真这么写去,却没有什么好,因为太富贵气了。这倒很像高氏底笔墨;但高鹗在这里偏又不这么写,不知又为了什么?我想,高鹗自己中了个举人,只知世间只有举人员最阔,也未可知。但这自然是开顽笑的话。

    以外副册、又副册中人物,我所知道的离完全竟很远,现在只挑些可说的说。因为不关重要,所以也简单地说。

    (1)香菱是应被夏金桂磨折死的。我引胡先生底话:

    “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乾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胡适文存》,卷三)他说得再确实没有了,但我还得稍添补一下。戚本第八十回之目是“娇怯香菱病入膏肓”,也是香菱将死底一证。我又以为香菱应死在元宵节后,或者竟在节上被夏金桂害死的,也未可知。我举一诗为证。第一回,甄士隐抱着女儿(香菱),和尚对她念了一偈,其文是:

    “惯养娇生(出于名门)笑你痴(呆香菱),菱花空对雪澌澌(言与薛蟠并无恩爱)。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高鹗所补,没有照应到这一点,也是他底粗忽。

    (2)小红应当和贾芸有一个结局。这也让适之先生说:

    “即如小红,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极力描写这个攀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他得着了凤姐的赏识,把他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岂可没有下场?况且小红同贾芸的感情前面既经曹雪芹那样郑重描写,岂有完全没有结果之理?”(《胡适文存》,卷三)

    颉刚也说:

    “小红事,我从‘遗帕惹相思’数回看来,似乎应和贾芸有些瓜葛,但后来竟不说起,似乎是一漏洞。”(十,五,二十六信)小红在后四十回中虽屡见,(第八十八,九十二,一O一,一一三各回)但只和丰儿当了凤姐底小丫头,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贾芸捣了一回鬼,以后也毫无结局,可见高鹗确是没注意到她。且所以遗漏了她底结局,或者他因为不知道应当怎样写法。即我们现在对于这点也是不知道的。适之只说,“岂可没有下场”;颉刚只说,“应有些瓜葛”。究竟下场是什么?瓜葛是什么?他们既说不出来,我也说不出来。只好请雪芹自己说罢,但他却没有说什么!

    (3)鸳鸯不必定是缢死。这是消极的话。我并不知道她底结局,究竟是的确怎样(虽然大概可以知道),只觉得高氏补这节文字,不免有些武断,虽不一定就是错误。鸳鸯底结果底暗示,如下:

    “鸳鸯冷笑道:‘……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

    “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她明是出家与自尽双提,在第一节中,似以当姑子为正文,而自尽是不得已的办法。即后来当着贾母剪发,也是出家底一种表示。不知高先生何以会知道她定是缢死的?这明是一种武断。我们作八十回后底揣测,便应当排斥这种武断,而使鸳鸯底结局悬着,庶不失作者底本意。

    (4)麝月是跟随宝玉最后的一人。这层意思,在下卷《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二文中。现在只把明证写下来。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上面一枝荼蘼花,题着‘韶华胜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麝月将为群芳之殿,于此可见。我疑心敦诚所谓“新妇飘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诗见《四松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这亦是瞎猜,只供读者底谈助而己。

    (5)袭人应是个负心人。她嫁蒋玉函应为宝玉所及见。这也在后文尚有论到的。现在举证列下,而分论之。

    (A)“这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三回)这可谓绝妙的形容。换句话说,便是“见一样爱一样”,“得新忘旧”的脾气。这就是将来作负心人底张本。这儿把她底性格写得如此轻薄,反说是“有些痴处”,可谓蕴藉之至。我想,这文还没有完全,应当补上一句:“将来跟了蒋玉函,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蒋玉函”。但如此痛快,恐非作者所许的。他如何肯一语道破呢?(B)袭人底册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这几个挈合词,已把作者底愤怒,袭人底负心,完全地写出。如读了这两节,还不相信袭人底负心,可谓不善读书。(C)自晴雯被逐,宝玉渐渐厌弃袭人,有好几处,而最清楚的是:

    “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做细活的,众人见我待他好,未免夺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和你们一样,从小在老太太房里过来的。虽生得比人强,也没什么妨碍着谁的去处。就是他性情爽利,口角锋芒,究竟也没得罪那一个。可是你说的──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个好带累了!’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上四下孚)(上四下啜的右边);(上艹下资)(上艹下施)妒其臭,(上艹下姬的右边)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疾。……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钳(讠皮)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诔》)这两节话是何等的感慨!对袭人这节话,简直是字字挟风霜之势,说得声泪俱下,把袭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丝毫余地。所以袭人也无可再辩,只付之于“天”作为遁词。于此可见作者对于人情世故阅历之深,何尝真是傻大爷?如袭人这种伎俩,又岂可以瞒过聪明绝顶的贾宝玉?我常常这么想,厌恶世故的人,每是深知世故的;因为深知了这无非变把戏,所以深恶而痛绝之。若茫然不知世故是什么,早已目迷五色,被他诱惑了,如何再能发生厌恶的情绪?祭晴雯文中语,则简直是声罪致讨的檄文了!

    从上三项,归纳起来,袭人底改嫁有两个原因:(1)她底负心,因宝玉底贫穷。(2)宝玉厌恶袭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后(如假定宝玉终于出家)?以我说,应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写,宝玉失踪以后,袭人再去改嫁,似不得谓之负心。(高氏是抱狭义贞操观念的,所以在书末深眨斥她。)必宝玉落薄之后,未走以前,袭人即孑然远去,另觅高枝,这才合淋漓尽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写,正因为不写宝玉贫穷之故;我们看后三十回本,一方写宝玉贫穷,一方即写袭人嫁在宝玉出走之先。这可以见这两事底因果关系,是怎样的密切。我们试想,宝玉若不贫穷,又不出走,袭人如何能改嫁蒋氏?

    本书八十回后底事实,可以考见的,约在这四大项中包举。以我底知识这般的不完备,而这文篇幅已逾万言,这也可见我文字底芜杂,须得请求读者底原宥。我在本文开首已说过,在黑夜中,去辨别路途,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强为其难,这失败也是当然的。我所以甘心冒这失败底危险,只是因自从高本流行之后,世人每每误认高鹗为曹雪芹,实在是一种很深的遗憾。我想矫正这个错误,使《红楼梦》底真相得再显于世,于是便不自揣自己底力薄,而竟来负荷这个重任。我总时时觉得《红楼梦》一书底价值,很当得有人来做番洗刷底事业。我便是一个冲锋者啊!

    本论已将终了,却还有些零碎的洗刷工夫,现在也写下来,作为收场时的小锣。第五回,《红楼梦》曲,最后的一折,是《飞鸟各投林》,世人对于这折底解释往往错了。譬如汪原放君便因此故,所以把标点符号错得很多。我把我底意见申说一番。现在先把原文录下,即依我底解释作句读。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岂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 我说明之如下:(十年五月十三给颉刚的信。)

    “《十二钗曲》末折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2)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冤冤相报岂非轻──可卿

    (8)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底结局,但这里却给了她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那道这是‘百衲天衣’啊!”这虽非八十回后之事,但却于十二钗底结局有关,所以列入本篇。《红楼梦》除此以外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底径路也没有,只觉得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关照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宝玉之由富贵而贫贱)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续娶之事,如高鹗写黛玉死而宝钗嫁,旧时真本写宝钗死而湘云继。)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现。我觉得这决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应有收梢。我觉得高鹗本中只照应了一小部份,以外便都抛撇了;因为他也没有懂得,正和我们一样。我看了这个,觉得现在我们所可揣测的,即使全对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后底主要文字,而我们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连盲想都还没有。这可见八十回后底光景,是怎样的黑暗;而我们从微明中所照见的,是怎样的稀少!因此,这文中所罗列的,是怎样的不完备!

    只考辨一部《红楼梦》,可谓微细极了,但我已在这么小的领域内带了这么多的失望归来了。这可见失望是知识底伴侣,是千真万确的。但我以为这个伴侣,正足帮助人生底活动。失望便是不知足,不知足便去寻求,寻求所得的是失望,失望还是不知足。“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我愿为庄子下一转语:“因知底无涯,所以才能容受有涯的吾生哟!”

    二二,六,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