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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十回后的的《红楼梦》(1/2)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八十回以后那里还有《红楼梦》?所以这个标题严格地解释是不很通的。但从戚蓼生、高兰墅以来,凡读《红楼梦》的人都说这书是没有完全,即以我们底眼光看也是如此。这可见现存的《红楼梦》虽只有八十回,而《红楼梦》却不应当终于八十回;换句话说,即八十回以后应当还有《红楼梦》。只可惜实际上却找不出全璧的书,只有狗尾续貂的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这自然不能使爱读《红楼》的人满意。这节小文专想弥补这个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后原来应有的──可以考见的──面目显露一二。这本是一个很大胆的企图、妄想,恐不免终于失败。但我被迫于研究这书底兴味,不得不轻率地负荷这个担子,虽然我自知是个无力的人。我总竭力避免不知妄说这个毛病,虽然妄说终是难免的。

    八十回以后全是黑漫漫的长夜,而我却偏要从其间去辨别路途,自然得借重─盏明灯。以我们所知的作者身世是这样地少,决不够引路底需要,这使我更添二重困难。现在可以勉强当作灯烛的,只有原书八十回。因为一书首尾每有照应,可以由前推后;而且八十回的留下的煞尾底暗示又不算很少。这仿佛是洞口底微明,使入洞的朋友,至少有几丈的光明,可以借他看见洞内一切的伟丽。但几丈以外,则为光明之力所不能及,只好去暗中摸索,凭着自己底猜详。我以为猜详是变形的瞎说,菽麦不辨,鹿马不分,是常有的现象;虽说得天花乱坠,而究竟无可信的价值。所可信的,还只在几丈之内,光明所及的地方,是凭我们底目,不是凭我们底想。我写这节文字,即抱这个态度,宁少说,说得简略些,老实些,不完全些。这全是应有的缺陷,不是我一个人底过失。至于夸张敷衍,想当然才是求真理底蟊贼,我们应当尽力去排斥。虽然,《红楼梦》研究是学问界中底沧海一粟,无有甚深甚广的价值;我总认定搏兔得用狮子底全力,方才可免兔脱的危险。

    曹氏为什么只做了八十回书便戛然中止?以我们揣想,是他在那时病死了。《红楼梦》到八十回并不成为一段落,以文章论,万无可以中止之理;可见那时必有不幸的偶然事发生,使著书事业为之中断。看敦诚赠诗有“著书黄叶村”之语,事在一七五七年,假定为着《红楼梦》之时,下距雪芹之卒只八年(雪芹卒于一七六四)。而《红楼梦》八十回底成就,依本书第一回看,有十年之久。可见书未完成而作者衰病以卒,确是可能的事。颉刚也这么揣想。他说:“……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这部书没有做完。”(十,五,十信)这原仅仅是揣想,无可证明的,但除此更无较近情理的,我们故勉强采用了这个。

    《红楼梦》既是残本,那么现存的八十回是当全书底几分之几?这也不容易径直解答,因全书并没有真的存在,如何能衡量出一个确定的比例。依本书八十回内所叙的事比看,似八十回至多可当全书之半即全书应当有一百六十回),至少可当全书九分之四(即全书一百八十回)。这原是粗略地计算,但已可见现行的一百二十回本和已佚的一百十回本都是后人底手笔,决非原书了。我在《石头记底风格与作者底态度》一文里说:

    “依我底眼光,现存的八十回只是《石头记》底一小半,至多也不过一半,真要补完全书,至少也得八十回,像现在所有的四十回决不够的。因《石头记》以梦幻为本旨,必始于荣华终于憔悴,然后梦境乃显。现存的八十回正是荣华未谢之时,说不到穷愁潦倒,更说不到自色悟空。以前八十回行文格局推之,以后情事即极粗略写去,亦必八十回方可。就事实论,截至现存八十回看,十二钗已结局者只一可卿,将尽者有迎春,巧姐则尚未正式登场。副册中将下世者有香菱,已死者有晴雯、金钏、尤二姐、尤三姐,其余大观园中人物均尚无恙。知其结局虽极匆匆,亦决非四十回所能了。况且宝玉将由富贵而贫贱,由贫贱而衰病,由衰病而出家;若曲折尽量写去,即百回亦不嫌其多,况乃仅仅四十回。观高君续作末数回,匆促忙乱之象,不是行文,大类写帐,可见原作决不止百二十回之数。  “若依大情大体看,结果亦正复相同。《石头记》本演色空;(见第一回)由梦中人说,色是正,空是反,由梦后人说,空是正,色是反。所以道士给贾瑞的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其实骷髅才是镜子底真的正面。作者做书时当然自居为梦醒的人,故《石头记》又名《风月宝鉴》,正是这个意思。既晓得《石头记》中底色是书底反面,那么,现存的八十回不过一段反跌文字,正文尚在其后。依文格推断,反跌文字已占了八十回,正文至少亦得八十回方能相称。不然,岂不头重脚轻呢?况且前八十回备记风月繁华之盛,若无后文一振便味同嚼蜡;惟其前荣后悴,然后方极感叹无聊之致。”(《学林》第一卷第三号)

    八十回后,回目约有多少,已说明了。我们便要研究结构与事实这两点。事实呢,比较还有些可以推求,容在下文说。结构却因不见原书,简直无从悬揣,即使可以悬揣,也总是不可靠的。我已声明,本篇不愿罗列没有依据的话;所以关于八十回后底结构问题,我愿付缺如,一字不提,自安于不知。我只消极地说一句,决非是高鹗底一百二十回本底样子,虽然或者许有相似的地方。我怎么能知道呢?因为事实既有了差异,不得再有很相同的结构。

    八十回后的《红楼梦》原有三方面可以讨论:(1)回目之数,(2)结构,(3)事实。现在(1)项约略说了一点,(2)项是无可说的,只剩(3)项了。而(3)项底内容,可考见的却比较(1)(2)丰富得多,所以成了本文底主干题目。自此以下,专在这一点上研究。

    八十回后底书中事实,可依照八十回中底书中事实,大略分为四项:(1)贾氏,(2)宝玉,(3)十二钗,(4)众人。我逐一明简地去说明。有许多例证前已引过全文的,只节引一点。怀疑的地方也明白叙出,使读者知我所以怀疑之故。

    (一)贾氏──贾氏后来是终于衰败,所谓“树倒猢狲散”,这是无可疑的。虽然以高鹗这样的势利中人,尚且写了抄家一事。至于高本以外的两种补本,在这一点上也正相同,且描写得更凄凉萧瑟。这可谓“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家肯公认这一点,没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无可怀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怀疑。既然如此,似乎在这里可以不必多说,我们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但在实际上却没有这样简单。

    贾氏终于衰败虽确定了,但怎样地衰败?衰败以后又怎么样?却并没有因此决定。这就是本节应讨论的题目。我先列举三补本底写法:(1)高鹗的四十回,贾氏是抄家,抄家以后又复世职,发还家产。(2)三十回补本,贾氏子孙流散,一败涂地。(3)所谓旧时真本的补本,荣宁籍没备极萧条。三本中(2)项写得最利害;(3)项亦差不多;(1)项却写到复兴,即抄家时也只约略说过。这三本底批评,各有专篇,不在这里说。我们且讨论这两个问题。

    贾家是怎样地衰败的?这有两个可能的答语:(1)渐渐的枯干下去,(2)事败罹法网,如抄家之类。我们最初是相信第一个解答,最近才倾向于第二个了。要表示我们当时的意见,最好是转录那时和颉刚来往的信。我当初因欲求“八十回后无回目”这个判断底证据,所以说:

    “抄家事闻兄言无考,则回目系高补,又是一证。”(十,五,四信)颉刚后来又详细把他底意见说了一番:

    “贾家的穷,有许多证据可以指定他不是由于抄家的:

    (1)‘如今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的尽多,运筹谋划者无一;其日用排场费用,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第二回,冷子兴对贾雨村说的话)

    (2)‘林黛玉常听得母亲说,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穿吃用度,已是不凡。’(第三回)

    (3)‘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纨绔(换为衣旁)气习,  ……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无所不至。’(第四回)

    (4)‘外面看着虽是烈烈轰轰,不知大有大的难处,说与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凤姐对刘老老说)

    (5)‘可卿死后,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又贾珍托凤姐办丧事,说:“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要好看为上。”(第十三回)

    (6)‘平儿向凤姐说:“我们二爷那脾气,油锅里的还要捞出来花呢!”’(第十六回)

    (7)‘赵嬷嬷道:“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化的象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贾妃在轿内看了此园内外光景,因点头叹道,“太奢华过费了!”……贾妃极加奖赞,又劝以后不可太奢了,此皆过份。……贾妃……再四叮嘱:“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由以上八条归纳起来,贾家的穷不外下列几项缘故:

    “(甲)排场太大,又收不小;外貌虽好,内囊渐干。(1) (2)(4)

    “(乙)管理宁府的贾珍,管理荣府的贾琏,都是浪费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纨绔(换为衣旁)气习很重。一家中消费的程度太高,不至倾家荡产不止。(3)(5)(6)“(丙)为皇室事件耗费无度。(7)(8)

    “所以贾氏便不经抄家,也可渐渐的贫穷下来。高鹗断定他们是抄家,这乃是深求之误。”(十,五,十七信)

    但他后来渐渐觉得高氏补这节是不很错的,虽然仍以为原书不应有抄家这件事,他说:

    “籍没一件事虽非原书所有,但书上衰败的预言实在太多了。要说他们衰败的状况,觉得‘渐渐的乾枯’不易写,而籍没则既易写,又明白:高鹗择善而从,自然取了这一节。”(十,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复他一信,赞成他底意见。这时候,我们两人对于这点,实在是骑墙派;一面说原书不应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说高鹗补得不坏。以现在看去,实在是个笑话。我们当时所以定要说原书不写抄家事,有两个缘故:(1)这书是纪实事,而曹家没有发见抄家的事实(以那时我们所知)。(2)书中并无应当抄家之明文。至于现在的光景,却大变了,这两个根据已全推翻了,我们不得不去改换以前的断语。

    现在我们得从三方面去观察这个问题。(1)从本书看,(2)从曹家看,(3)从雪芹身世看。若三方面所得的结果相符合,便可以断定“书中贾氏应怎样衰败”这个问题。我们知道,从本书看,确有将来事败抄家这类预示,且很觉明显不烦猜详。(所引各证见上卷《高鹗续书底依据》及下卷《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我们又知道,曹家虽尚未发见正式被抄没的证据,但类似的事项却已有明证,很可以推测后来应有这么一回事。这一点胡适之先生说得最明白。我引他底话:(他原文上面引谢赐履一折,从略不引,但应当参看。)

    “这时候,曹(兆页)(雪芹之父)虽然还未得罪,但谢赐履折内已提及两事:一是停止两淮应解织造银两,一是要曹(兆页)赔出本年已解的八万一千余两。这个江宁织造就不好做了。我们看了李煦的先例,就可以推想曹(兆页)的下场也必是因亏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没家产。”(《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七页) 这虽非抄家,但追赔八万多两银子也就和抄家差不多。所以胡先生这个揣想,大致是确实的。(惟我以本书底年代推看,抄家似不应在曹(兆页)卸任之时,恐尚须移后十余年。)即我们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测他家必遭逢不幸的变局,使王孙降为寒士,虽然不一定是抄家。我们知道,雪芹幼年享尽富贵温柔的人间福分,所以才有《红楼梦》(看书中的宝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岁),已是赤穷,几乎不能度日了。敦诚寄怀雪芹诗,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于今环堵蓬蒿屯”之句,可见他已落魄很久了。(如假定雪芹生于一七二九,到敦诚作诗时,雪芹年三十八。)后来甚至于举家食粥(一七六一,敦诚赠诗),则家况之赤贫可知。但曹氏世代簪缨,曹雪芹之父尚及身为织造,怎么会在十年之内,由豪华骤转为寒酸(换为田旁),由吃莲叶羹的人降为举家食粥?(依本书看,八十回终了时雪芹已有十九岁,到他三十岁后便已赤贫,可见境遇底剧变即在此十年之中。)要解释这个,自然不便采用“渐渐枯干”这个假定。虽然“渐渐枯干”,也未始不可使他由富贵而贫贱,但总不如假定有抄家这么一回事,格外圆满、简截。我总不甚相信,在短时期内,如不抄家,曹家会衰败到这步田地。况且本书上明示将有抄家之事,尤不容有什么疑惑。上边颉刚所归纳的三项,也是实有的现象,但书中贾氏底衰败,并不以此为惟一的原因,也不以此为最大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抄家。因为“渐渐枯干”与抄家是相成而不相妨的。我们并不能说,如是由于抄家便不许有“渐渐枯干”这类景象,或者有了“渐渐枯干”的景象,便不许再叙抄家事。我以为《红楼梦》中的贾氏,在八十回中写的是渐渐枯干,在八十回后便应当发见抄家这一类的变局,然后方能实写“树倒猢狲散”“食尽鸟投林”这种的悲惨结果,然后宝玉方能陷入穷境,既合书中底本旨,也合作者底身世,然后方完成“按迹寻踪不失其真”的《红楼梦》。

    这样看来,原书如叙贾氏底结局,大致和高本以外的两补本差不多;和高本也差不多,只是没有贾氏重兴这回事。我们本来还有一点没有正式提到,就是衰败以后怎么样?这可以不必讨论,从上边看,读者已知道,衰败便是衰败,并没有怎么样。高鹗定要把贾氏底气运挽回来,实在可以不必,我已在《高作后四十回底批评》中详说了。

    (二)宝玉──因为“红楼”本是一梦,所以大家公认宝玉必有一种很大的变局在八十回以后。这一点是共同的观察,可以不必怀疑讨论。但变局是什么?却不容易说了。以百年来大家所揣测的,只有两种:(1)穷愁而死,(2)出家。如联合起来还有一种,(3)穷愁而后出家。

    究竟这三种结局,是那一种合于作者底原意,我们无从直接知晓。我们只可以从各方面去参较,求得较逼近的真实,如此便算解决了。我最初是反对高鹗底写法──宝玉出家──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我对颉刚说:(已见《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一文中的,不再引。) “我想《红楼》作者所要说的,无非始于荣华,终于憔悴,感慨身世,追缅古欢,绮梦既阑,穷愁毕世。宝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节,中举一节,咸非本旨矣。盲想如是,岂有当乎?”(十,四,二七。)

    “由盛而衰,由富而贫,由绮腻而凄凉,由骄贵而潦倒,即是梦,即是幻,即是此书本旨,即以提醒阅者。(第一回)过于求深,则反迷失其本旨矣。我们总认定宝玉是作者自托,即可以以雪芹著书时的光景,悬揣书中宝玉应有的结局。……究竟此种悬想是否真确,非有他种证明不可,现在不敢确说。”(十,五,四。) 我当时所持的最大理由,是宝玉应当贫穷,在书中有明文,(第三回,宝玉赞)而雪芹也是贫穷的,更可为证。当时却不曾全然说明书中相反的暗示(宝玉出家),只勉强解释了几个,中间有些遁词。颉刚先是赞成我这一说的,后来却另表示一种很好的意见,我于是即被他说服了。我们来往的信上说:

    “曹雪芹想象中贾宝玉的结果,自然是贫穷,但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的影子──(一)‘秉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二)到太虚幻境,扁额对联都与宝玉所见同。’(三)‘封肃便半用半赚了,略与他些薄田破屋,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强勉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四)他注释《好了歌》云:‘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所以高鹗说宝玉出家,未必不得曹雪芹本意。

    “宝玉不善处世,不能治生,于是穷得和甄士隐的样子,‘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于是‘眼前无路想回头’,有出家之念。”(十,五,十七,颉刚给我的信。)

    “论宝玉出家一节见地甚高,弟只见其一未见其二也。贫穷与出家原非相反,实是相因;出家固不必因贫穷,但贫穷更可引起出家之念。甄士隐为宝玉之结果一影,揆之文情,自相吻合。雪芹自己虽未必定做和尚,但也许有想出家的念头;我们不能因雪芹没出家便武断宝玉也如此。……我们不必否认宝玉出家,我们应该假定由贫穷而后出家。”(十,五,二十一,复颉刚信。)这明是从(1)说(终于贫穷)变成(3)说底信徒了(贫穷后出家)。我当时所以中途变节,一则由于宝玉出家,书中明证太多,没法解释;(《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约举已有十一项,恐还不能全备。)二则若不写宝玉出家事,全书很难结束,只是贫穷,只是贫穷,怎么样呢?且与开卷楔子不相照应,文局也嫌疏漏。我因这两层考虑,不得不择善而从,做颉刚底门下了。

    至于各补本作者底意见,也可以约略点明,作为参考。高鹗写宝玉是不贫穷而出家;所谓旧时真本底作者,主张宝玉不出家而贫穷──沦于击柝之役;三十回本底作者和我们一样,主张他贫穷之后再出家。三十回本发现得最晚,有许多地方,暗合我们底揣想,这是我们所最高兴的。我现在将三说分列如下:(1)贫穷──所谓旧时真本,我底初见。(2)出家──高鹗四十回本。(3)贫穷后出家──后三十回,我们底意见。究竟谁是谁非,只好请作者来下判断。八十回中既并有“贫穷和出家”这两种预示,或者我们底主张较为近真些。但各人都有自是的成见,预示又每每含糊,可以作种种不同的解释,所以是非底判断还是不容易下的。而且,我们现在已知道雪芹以穷愁而卒,并没有做和尚,这也未始不是(1)说底护符。但我们始终以为行文不必凿方眼,雪芹虽没有真做和尚,安见得他潦倒之后不动这个心思?又安见得他不会在书中将自己底影子──贾宝玉──以遁入空门为他底结局?所以宝玉虽即是雪芹,雪芹虽没有出家,而我们却偏相信宝玉是出家的。这是违反了逻辑底形式,但我们思想底障碍便是这个形式。因为形式是死的,简单的,事实是活的,复杂的;把形式处处配合到事实上,便是一部份思想谬误底根源。我本不应当说这些题外的迂谈,但这是我们对于自己底主张底辩解。(三)十二钗──名为十二钗,这儿可以讨论的结局,实只有十一人,因秦可卿死于第十三回,似不得在此提及。且秦氏结局作者已写了,更无揣测底必要。我在这篇之下,另有一短篇,专论秦氏之死,作本篇底附录。

    论十二钗底结局是很烦琐,且太零碎了,恐不易集中读者底注意。现在我把十一人底结局分为三部份论列。那三部呢?(A)无问题的,(B)可揣测的,(C)可疑的。(A)部底结果大致与高本所叙述差不多,相异只在写法上面。(B)(C)两部问题很多,而(C)犹觉纠葛。我不避麻烦,慢慢地一步一步的走去。但文词芜杂,恐不足以引人入胜,这是要求读者原谅的。

    (A)无问题的──共有七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纨,黛玉,妙玉。怎么说是无问题呢?因她们底结局,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底册子曲子中,说得明明白白。即高鹗补书也没有大错,不足以再引人起迷惑。所谓无问题底意义,就是结局一下子便可直白举出,不必再罗列证据议论,且有些证据,已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引录,自无重复底必要。我用最明简的话断定如下:

    “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远嫁,惜春为尼,李纨享晚福,黛玉感伤而死,妙玉堕落风尘。”这七人中又应当分为两部份:(1)无可讨论的,(2)须略讨论的。无问题而须讨论,这不是大笑话吗?但我所谓无问题是说没有根本的问题须解决,并不是以为连一句话都不消说得。以我底意见,元春迎春应归入(1)项,以外的五人可归入(2)项。(1)项可以不谈,我们只说(2)项。

    为什么定要晓晓(均为口旁)然说不休呢?因为这五人在高鹗本上写得稍有些错误,如全然不付讨论,势必使读者全然信服高氏底话,而以为作者原意也如此。这虽不甚关紧要,因为高氏错得并不利害;但作者之意被人误会,这是本篇应负的责任,不能轻易放过。且我也不想多说,有许多话已在前数篇中说到,可以参看。我也只用明简的言词,把无问题底意义,加上一点限制。

    探春底册子、曲子、灯谜、柳絮词都说得很飘零感伤的,所以她底远嫁,也应极飘泊憔悴之致,决不是嫁与海疆贵人,很得意的,(此处稍有修正,见上卷第三章注一)后来又归宁一次,出挑得比前更好了。(高氏底写法)因为这样写法,并没有什么薄命可言,为什么她也入薄命司?(第五回)惜春底册子上画了一座大庙,应当出家为尼,不得在栊翠庵在家修行。这两处均应以后三十回本写法为正。

    看李纨底终身判语,有“珠冠凤袄”、“簪缨”、“金印”、“爵禄高登”等语,可见她底晚来富贵,不仅如高氏所言,贾兰中举而已。又曲子上说,“抵不了无常性命”,“昏惨惨黄泉路近”等语,似李纨俟贾兰富贵后即卒,也并享不了什么福。这一点高本因只有四十回书,简直没有提起。我并不怪高氏,只是声明原来的意思应当如此。

    黛玉因感伤泪尽而死,各本相同,无可讨论。只是高鹗写“泄机关颦儿迷本性”一回,却大是赘笔,且以文情论亦复不佳。从八十回中看,并无黛玉应被凤姐宝钗等活活气死的明文,所以高鹗底写法,我认为无根据,不可信任。我并不是定说八十回后决无这类文字,我是说八十回中既没有明文,我们不能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样。我只是怀疑不下判断,我只是消极地警告读者,不要上高氏底当。我觉得以黛玉底多愁多病,自然地也会夭卒的,高氏所写未免画蛇添足,且文情亦欠温厚蕴藉,虽没有积极的确证,但高作本未尝有确证。

    妙玉是后来“肮脏风尘”的,高鹗写她被劫被污,也不算甚错。但作者原意既已实写了贾氏底凋零,一败而不可收拾,则妙玉不必被劫,也可以堕落风尘。所以高氏写这一点,我也认为无根据。妙玉后来在风尘中,我们知道了,承认了;但怎样地落风尘,我们却老老实实不知道,即使去悬揣也是不可能。

    (B)可揣测的──有二人:凤姐,她底女儿巧姐。所谓“可揣测”,是什么意义?就是说八十回中虽有确定的暗示,但我们却不甚明了他底解释;所以一面是不能断定她们底结局(不明了),在另一面又不能说是“可疑”(确定的暗示)。这是(A)(C)两项底间隙型;是可以悬拟,不可以断言的;是可以说明,不可以证实的。我们姑且去试一试,先把假定的判断写下来:

    “凤姐被休弃返金陵,巧姐堕落烟花,被刘老老救出。”当然,不消再说得,这判断是不确定,不真实的;只是如不写下来,恐不便读者底阅览,使文章底纲领不明。我先说凤姐之事,然后再说到她底女儿。

    凤姐被休,书中底暗示不少,举数项如下:

    (1)册词云:“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2)第二十一回,贾琏说:“多早晚才叫你们都死在我手里呢!”

    (3)第六十九回(戚本),贾琏哭尤二姐说:“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4)第七十一回,邢夫人当着大众,给凤姐没脸。(1)项容再论。上列三项如综括起来,则(2)(3)是不得于其夫,(4)是不得于其姑,都是被休底因由。而(1)项尤为明证。“人木”似乎是合成一个休字,但因全句无从解析,姑且不论。即“哭向金陵事更哀”一语,即足以为证而有余。我们既知道,贾家是在北京,则凤姐如何会独返金陵?如说归宁,何谓“哭向”?何谓“事更哀”?高鹗说她是归葬金陵,也不合情理,我在《后四十回底批评》已痛加驳斥了。

    因为要解释所谓“返金陵”,只有被休这一条道路;且从八十回所叙之情事看,凤姐几全犯所谓”七出之条”,而又不得于丈夫翁姑,情节尤觉吻合。我敢作“被休弃返金陵”这个假设的断案,以此。但为什么始终不敢断言呢?这是因“一从二令三人木”句,无从解释,一切的证据总不能圆满之故。我虽觉得是千真万确了,但有一点证据不能解释清楚,这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只得存疑了。

    巧姐遭难被刘老老救去,这是从八十回去推测可以知的,高鹗且也照这个补书,所以实在可以说是无问题。我所以把她列入(B)项,只因为我有一点独创的新见,愿意在这里说明。

    依高鹗写,巧姐是将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与外藩做妾,而被刘老老救了去,住在村庄上,后来贾琏回家,将她许配与乡中富翁周氏。这实在看不出怎么可怜,怎么薄命。巧姐到刘老老庄上,供养得极其周备,后来仍好好地回家,父女团圆。这不知算怎么一回事!高先生底意思可谓奇极!

    依我说,巧姐应被她底“狠舅奸兄”卖了。这时候,贾氏已凋零极了,凤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们要卖巧姐,竟无有阻碍,也无所忌惮。巧姐应被卖到娼寮里,后来不知道怎样,很奇巧的被刘老老救了,没有当真堕落到烟花巷里。这是写凤姐身后底凄凉,是写贾氏末路底光景,甚至于赫赫扬扬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荫庇一女,反借助于乡村中的老妪。这类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这段话,读者必诧异极了,以为这无非全是空想,却说得有声有色,仿佛“象煞有介事”,未免与前边所申明的态度不合了。其实我所说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证据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说。读者没有看见第一回《好了歌注》吗?中间有一句可以注意: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这说的是谁?谁落在烟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没有是当然,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没有的。这原不容易解释。意思虽一览可尽,但指的是谁,却不好说。依我底揣摹,是指巧姐。“择膏粱”这一兼词,“择”字应当注意。这句如译成白话,便是“富贵家的子弟来说亲事,当时尚且要选择,谁知道后来她竟流落在烟花巷呢!”这个口气,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烟花巷里,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里逃生”。若从高氏说,巧姐将卖与外藩为妾,邢夫人不过一时被蒙,决不愿意把孙女儿作人婢妾,这事底挽回,何必刘老老?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写,其意无非想勉强照应前文,在文情决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关于巧姐事,八十回中屡明点“巧”字,则巧姐必在极危险的境遇中,而巧被刘老老救去。高本所写,似对于“巧”字颇少关合。我底揣想如此,至于是不是,凭读者底评判。

    (C)可疑的──有二人:湘云,宝钗。而湘云底结局,尤为可疑。所谓可疑,是指八十回中有多歧的证据,或者竟是相矛盾的,使我们无论如何,难得着圆满的解释。所以在这一项中,虽假设的判断也不能有了。我只把可疑的事情底标题写在下边,然后说明一番。

    “(1)宝钗嫁宝玉之事,(2)湘云嫁宝玉之事,(3)湘云守寡,或早卒之事。” 一方面想,宝钗与宝玉成婚,似毫不成问题,竟可列入(A)项中去。但我为什么把他列入(C)项?这自然也可以说是一种偏见,但我愿意把我底偏见告诉诸君。

    钗玉成婚一事所以不免可疑,有两个根源:(1)湘云底结局问题不能解决,因此宝钗底结局也不免摇动。(2)本身的可疑。湘云之事下节详说。这节仅说明本身的可疑。我们知道,《红楼梦》暗示金玉姻缘之事可谓多极了。我在《高鹗续书底依据》一文中,约略举示已有十四项之多;以这么多的预示,似乎可以无须再怀疑了;但在实际上,我却仍不免怀疑。我举两条八十回中关于宝钗底暗示,与钗玉成婚相矛盾的,如下:  “近因今上祟尚诸礼,征采才能,降不世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得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一来送妹待选。”(第四回)

    “宝钗底册词,是‘金钗雪里埋’。”(第五回)第四回之文可谓怪极。如钗玉将来成婚,何必作此迂腐可笑之赘语?不可解一。薛蟠入都,何事不可借口,偏要说送妹待选?不可解二。第五回之文也很奇怪。如宝钗嫁了宝玉,真是美满的姻缘,何谓雪里埋?不可解三。

    以外关于版本底区别,可疑的也有两处:(1)第八回之目,高本明写金锁通灵,而戚本之目全异。(2)第二十二回,高本宝钗之谜有“恩爱夫妻不到冬”之语,而戚本全没有,反说了什么“晓筹不用鸡人报”。我们知道,“绛帻鸡人报晓筹”,是唐人底早朝诗,是宫禁内底光景。我们原不敢认戚本是一定对的;但何以在有关系的地方,偏有这类的异同?这实不能令我无疑。

    总之,以大多数的证据而论,作者底原意是偏向于钗玉成婚的;但矛盾暖昧之处,却颇费解释。我对颉刚说:

    “你举宝钗与宝玉成婚之证,这是我向来的疑惑。我并没有断定什么,就因为对这些矛盾的证据没法解释,……我只把另一方面提出,请大家注意。除此以外,我无从推论到结果。我从原书事实,找不到一个完满调和的假定。”(十,五,二十一信)这个一年前的困难光景,到现在还是依然。宝钗底结局究竟原本是应当如何的,我可以说是无所知。依八十回底大势推测,宝钗似乎终于和宝玉成婚。但后来文情,有无局面突变这类事情发见,实在不能悬想。因为突变是没有线索可寻的,若线索分明,便不成为突变了。我想,如婚事将成,而局面突变,在文章上也是一格;但不知道八十回后有这么一回事吗?

    宝钗底结局,既我们不能断言,所以三补本底作者底意见也不能一样。三十回本与四十回本是相同,都写钗嫁后而宝玉出走。这我们可以说他是正宗。旧时真本上写钗早卒,至于她嫁宝玉与否无可考。我在这文,又作宝钗入宫的揣想。所以宝钗可能的结局,应如下表:

    (1)嫁宝玉而宝玉出家。

    (2)早卒。   未嫁而卒

    嫁后卒(注)

    (3)被选入宫。(注:原文此处“未嫁而卒”和“嫁后卒”之前分别有斜线指向“早卒”,意为两种可能性)我虽曾作(3)项的揣想,在大体上,仍偏向于第(1)项,因为依据较(2)(3)为充足些。但也究不能断言是如此,至多只是说大概如此罢了。

    讲到湘云底结局,更觉麻烦得很。因为八十回中所说,实在太多歧,且太暖昧了。我一年来总是百思不得其解,有时勉强承认颉刚底第三十一回之目经过改窜这一说,但这也是没奈何的办法。

    我们先说湘云嫁宝玉之事,我最初就怀疑到这一点,在十年五四一信上说:

    “最奇怪令人注意的,莫过于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语……又如:

    (一)宝玉因湘云有麒麟,故取之。(第二十九回)

    (二)翠缕与湘云明辨阴阳配偶之理。(第三十一回)

    (三)宝玉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