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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红楼梦》底地点问题(2/2)

释是:

    “这些自相矛盾之处如何解法,真是我们一个难题。或者可以说由于《红楼梦》传世钞本纷多,后虽定为一本,抵(换为牛旁)牾之处尚未尽去。或者此等处本作行文之点缀,无关大体,因实写北方枯燥风土,未免杀尽风景。我想,有许多困难现在不能解决的原故,或者是因为我们历史眼光太浓厚了,不免拘儒之见。要知雪芹此书虽记实事,却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说‘真事隐去’,‘假语村言’,‘荒唐言’,可见添饰点缀处是有的。从前人都是凌空猜谜,我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或者  竟矫枉有些过正也未可知。你以为如何?”(十,六,十八信)我在当时亦觉得我们未免太拘迂了。《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即如元妃省亲当然实际上没有这回事(清代嫔妃并无姓曹的),里面材料大半从南巡接驾一事拆下来运用的。这正是文字底穿插,也是应有的文学手腕。所以上列各项,暂且只好存而不论,姑且再换一条道路去走一下,看能够走得通吗?我这种怀疑的态度,曾对颉刚宣示:

    “从本书中房屋树木等等看来,也或南或北,可南可北,毫无线索,自相矛盾。此等处皆是所谓‘荒唐言’,颇难加以考订。”(十,六,三十。)

    因本书底内容混杂,不容易引到结论。我们只得从曹雪芹底身世入手,从外面别的依据入手,或者可以打破这重迷惑。颉刚对于这一点极有功绩。他先辨明大观园决不是随园,把袁枚底谎语拆穿。这样一来,《红楼梦》是南方的事,在外面看,已少了一个有力的帮手。颉刚说:

    “但我又要疑大观园不即是随园。雪芹是曹寅的孙,我们又确相信雪芹即宝玉,而《红楼梦》是写实事的书,那么书中贾母即曹寅之妻,贾母入书时已近八十了。曹寅死时,年五十一岁,夫妇即算是同年,算到隋赫德接曹(兆页)之任,她不过七十一岁;此时曹家当然搬还北京,这园也不久卖与隋氏了。如何能看他改造起来?……但说大观园决不在南京,也是不能。(1)书名《石头记》,当是石头城中事。(2)是书屡说‘金陵十二钗’,贾王史薛各家,因是可说金陵籍而住在都中的,逃不了金陵二字;至于黛玉妙玉与南京一点没有关系,何以也入‘金陵十二钗’之内?”(十,六,五)我回他一信,对于上半节完全赞成,他所怀疑的两点,我却以为不成大问题。我说:

    “石头是作者自寓,《石头记》是自记其生平,不必定说是石头城里底事情。‘金陵十二钗’乃概括言之,不必太泥,或视为作者底一点疏忽亦无不可。”(十,六,九。)但这还是从书中事实对看,而生“随园非大观园”这个疑惑。颉刚后来又给我两信,直接地证实随园决非大观园。袁枚本是个极肉麻的名士,老着脸说“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被颉刚这一逐细驳辨,真是痛快之至。颉刚说:

    “袁枚生于一七一六,与雪芹生岁不远。他说‘相隔已百余年矣’,可见此老之糊涂!本来我在《江南通志》、《江宁府志》及《上元县志》上查,都没有说小仓山是曹家旧业。曹寅是有名的人,往来的名士甚多,他有了园,一定屡屡见之诗歌,为什么《楝亭诗钞》里只有一个西轩,别人诗词里也不见说起?可见府志书上的不载,正好反证曹家并无此园了。(十,六,十四)

    “袁枚所记曹家事,到处错误。大观园不在南京,我日来又续得数证:(1)《续同人集》上,张坚赠袁枚一诗的序中原说,‘白门有随园,创自吴氏。’适之先生没有引他的序,而只引他的‘瞬息四十年,园林数主易’一语,以为‘数’即不止隋袁两家。现在既知尚有吴氏,则吴隋袁三家亦可称‘数’了。(2)袁枚《随园记》作于乾隆十四年三月,记上说他的经过次序:(甲)买园,(乙)翻造,(丙)辞官,(丁)迁居。这许多事情必不是三个月所能做的,则买园当然在乾隆十四年之前。但十三年正是他修《江宁府志》的时候,志书局里的采访是很详的,曹家又是有名人家,如果他们有了这园,岂有不入志之理?他这部志我虽尚没有寓目,但看他《随园记》的不说,后来续纂府志的不载,便可推知他的志上也是没有的了。他掌了府志还不晓得,他住入了园内还不记上,而直等看见了 《红楼梦》之后方说大观园即随园,这实在教人不能相信!明斋主人《总评》里说:‘袁子才《诗话》谓纪随园事,言难征信 ……不过珍爱备至而硬拉之,弗顾旁人齿冷矣。’恐确是这个样子。”(十,六,二十四信。)他两信所说,真是铁案如山,不可摇动。从此,《红楼梦》之在南京,已无确实的根据,除非拉些书中花草来作证。而这些证据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因文人涉笔,总喜风华;况江南是雪芹旧游之地,尤不能无所怀忆。何必定说,处处实写北地底尘土,方为合作。看全书八十回,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等,则中间的缘故也可以想象而得了。且我们更可以借作者底生平,参合书中所叙述,积极地证明《红楼梦》之在北京。

    雪芹生年假定为一七一九,迟早也只在数年之中。曹(兆页)卸任后,当然北去,雪芹大约只有九岁上下;而书中宝玉入书时已十一二岁,我们既确信雪芹即宝玉,则《红楼梦》开场叙事,已明在北京。证一。

    书中凤姐说,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看见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太祖皇帝是指清康熙帝。我们若是坐定她说话时,是在康熙末次南巡后之二三十年(一七二七──一七三七),则入书时极早曹(兆页)适罢官,极迟曹家已搬回北京十年了(因隋赫德接曹(兆页)之任在一七二八年)。以平均计算,大约在一七三二年左右,曹氏已早北去。证二。

    曹(兆页)卸任时,曹寅之妻至多七十多岁;而书中明写贾母庆八旬,明系在北京底事情,证三。(参看上篇,《红楼梦底年表》。)

    故以书中主要明显的本文、曹氏一家底踪迹、雪芹底生平推较,应当断定《红楼梦》一书,叙的是北京底事。从反面看,却没有确切的保证,可以断定《红楼梦》是在南方的。袁枚底话是个大谎,书中有些叙述,是作文弄姿,无甚深意的。

    话虽这样说,我们现在从大体上,如此断定了,但究竟非无可怀疑的。我总觉得疑惑没有销尽,而遽下断语,是万分危险的;所以在这里,判决书已下之后,却声明得保留将来的“撤销原判”底权利。

    可疑的有好几项:(1)曹(兆页)已免官北去,雪芹年尚幼小──十岁以下──怎么会有这样富贵温柔的环境,像书中所描写的?这一个疑问比较还容易解答。且看第二回中冷子兴说:“古人有言,‘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虽说不似先年那样兴盛,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气象不同。”这正如俗语所谓“穷穷穷,还有三条铜!”曹氏三世四任为江宁织造,兼巡盐御史,当清康熙物力殷足之时,免官之后自然还有余荫,可及子孙,怎么会骤穷起来?且曹家搬回之后,或在北京再兴旺几时,也未可知。看书中贾政甚得皇帝底赏识,曾放学差;或者曹(兆页)也有这类经历,也很难说。(可惜曹(兆页)自免织造任后,事迹无考,不能证实这层揣想。)即没有这事,雪芹做了几年的阔公子,总是可能的。 (2)但颉刚另表示一种疑惑,却无法解答。他说:“曹家搬回北京后,已无袭职可言,为何书上犹屡屡说及这一回事?”(十,六,十四信)这个姑留为悬案,我不愿强作解人。

    (3)敦敏送雪芹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之句,敦诚怀雪芹诗有“扬州旧梦久已绝”之句;看他们所说的“旧梦”“残梦”,似即指所谓“红楼梦”而言。但一个说秦淮,一个说扬州,好像《红楼梦》所说的事,是在这两处──江南,江北,──决不是在北京。如照我们这样说,雪芹十岁内随父北旋,后来从没到过南方,则何所谓“忆繁华”?又何所谓“旧梦绝”?上节犹是小节,这真是大不可解了!充其极量,可以推翻本篇一切的论证。

    所以说了半天,还和没有说以前,所处的地位是一样的。我们究竟不知道《红楼梦》是在南或是在北?绕了半天的弯,问题还是问题,我们还是我们,非但没有解决底希望,反而添了无数的荆棘,真所谓“所求愈深所得愈寡”了!但我们却决不灰心,困难正足以鼓励我们。无论如何,总要比袁枚他们随意胡言好一点。说了半天,还是颉刚说的最好:“我们现在不是要求一切的结论,只是把各种矛盾窒碍的地方聚集拢来,备将来结论的参考。”我们在路上,我们应当永久在路上!二二,六,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