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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层 《红楼》脂砚(5)(1/2)

    我且再引一下“甲戌本”的“脂批”,以作寻味之资。第一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诗上有眉批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又初提还泪一事时,也有眉批云: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泪债偿干,乃是宝、黛二人的关系,他人如何敢来比拟?惟有夫妇,或可亦有此情意,故云雪芹泪尽,她泪亦待尽。试问一般亲戚“族人”“堂兄弟”,谁能说那种泪尽还债的话?而且“芹”之称呼,单字成文,若非至近最亲,又谁能用这样亲昵的称呼法?不是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是什么呢?于此,倘再重读“甲午泪笔”一条,“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的话,更觉词意口吻,俱非泛泛了。

    第三回有“色如春晓之花”一句,下面夹批云: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放声一哭!

    这是脂砚痛哭雪芹之第三例。假使二人关系不极密切,当不至此。在第二十四回写芸儿和他舅舅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来缠着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此处旁批云:

    余二人亦不曾有是气?(标点从吴恩裕先生说,定为反问对证语气)

    此批之重要,应分两方面说:第一,脂砚一人说话,而此处又提“余二人”,与前如出一辙,其中又包括了作书的雪芹,乃是夫妻的自称;第二,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傲骨嶒,颇有感于世情冷暖,这一点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一回的标题诗和“脂批”里可以得到很多参证。①

    其实,此人既称脂砚斋,当然是“用胭脂研汁写字”的意思,单看此一斋名取义,已不难明白:以胭脂而和之于笔砚,分明是个女子的别号,这个可谓自然之极,合理之极。回头再看看胡适的说法“脂砚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不但说“脂砚”即为“爱吃胭脂”,觉得有些滑稽,即说砚台便是那块顽石,也极牵强。假使雪芹会给自己起上这么一个意义的斋名,那他也很够使人肉麻的了!

    ①第六回写刘姥姥求告,标题诗云:“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王夫人说:“他们今儿既来了,瞧瞧我们,是他的好意思,也不可简慢了他。”“甲戌本”旁批:“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又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