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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割黄文炳(1/2)

    在《水浒》第七十三回中说到,李逵闹东京后,和燕青回返,途中歇宿到狄太公庄上。听说太公女儿房中闹鬼,李逵便冒充法师,骗了酒肉狂吃一顿,而后闯入闺房,一斧砍死了那个装神弄鬼的后生,又将太公女儿揪到床边,一斧砍下头来。接下来,只见:(李逵)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尸首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大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李逵笑道:“眼见这两个不得活了。”

    将人砍死后,还要剁着血淋淋的尸体来助消化,来娱乐,次日还强逼狄太公酒食相谢,这李逵可说毫无人性。李逵如此作为,和武松鸳鸯楼连杀十五人还不完全一样,后者起码在最初是被道德义愤驱上行动之路的,而李逵作践人尸体,却并不是出于对通奸二人的道德义愤,而是消遣娱乐,是**裸的嗜血、野蛮、残暴。而故事的讲述人便如李逵的哥们儿一样,说起这事津津乐道,趣味盎然。

    其实水浒故事的讲述者已是不止一次讲述这类血腥行径了,如杨雄在翠屏山处置潘巧云,“把刀先挖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且教那妇人叫不的”“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然后扬长而去。

    此外,如武松的鸳鸯楼十五命,如清风山的燕顺等人挖人心做酸辣醒酒汤,如李逵的活割黄文炳,等等,都是。书中细述了李逵炮制黄文炳的过程,“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偌大的活人,绑在那里,如享用生鱼片般血淋淋边割边吃,在下不知若是列位看官身当其境会有何观感。

    说到这,也许会有哪位朋友提出异议,说这黄文炳本就是个反动人物,阴险小人,本就该死,你替这厮叫甚么屈?

    是吗?如果这样说,在下倒要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黄文炳是否真的该死?

    黄文炳人品是极差,说他是阴险小人,也是事实,但问题是,他身为一个官府中人,发现有人公然在饮食营业场所题反诗,并且叫嚣要“血染浔阳江口”时,是否有义务向当地官府报告并穷究到底清除隐患?这个问题古人便有争议,多数是不认可黄的为人,但认可他的作法。那么今天这个问题该怎样看,在下不做答案,请列位看官、列位朋友自己思考;第二个问题是:就算黄文炳真是的该死,是否就该被如此残酷地活剐?

    如果说“是”,那么在下就提第三个问题,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是否可以为了一个高尚的目的而行使残忍的手段?

    如果有哪位朋友还说“是”,那么在下便提第四个问题:请问,什么是高尚?是上天厘定的一个放之四海的先验的准则,还是是非由人自定?事实上,古往今来无数光天化日下的暴行有哪些不是在“高尚”的旗号下进行的?为了皇帝万岁,为了日尔曼民族的纯洁,为了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为了革命,为了保卫伟大领袖,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只要目的是神圣的,手段的卑劣和残忍就都不成其为卑劣和残忍,就都是必要的,这样的逻辑,在人类的历史中带来的灾难难道不比单纯鼓吹暴力的强盗逻辑远为巨大和可怕?

    而且,水浒世界里的很多血腥气冲鼻的行为,连追求正义的幌子都没有,完全是为蛮荒的嗜血心理所驱使,如本节开头提到的李逵的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