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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水”近“红”(1/2)

    我不喜欢《水浒》。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不喜欢有增无减。当然,《水浒》作为一部古典名著,我对它是尊重的。《水浒》从艺术上说,结构严谨,语言生猛,主要人物性格鲜明,白描处出神入化,渲染处酣畅淋漓,光是记诵一百单八将的绰号,便能获得极大的乐趣。但是,总的来说,《水浒》让我产生一种虽敬之宁远之的阅读心理。

    说《水浒》只反贪官污吏,不反皇帝,宋江是投降派,梁山好汉不该为朝廷去征方腊,这些政治家的评说,我在听到之前,简直不曾从那角度有过一丝半点的思绪。我读《水浒》,只感觉到这本书跟《红楼梦》太不一样。《水浒》只承认那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他们本是天上星宿,所谓“天罡”与“地煞”)的生存价值,他们所反对的大官,或大地主,似乎也还有些个价值,起码是负面的价值,可是一般的个体生命,也就是占社会总人口中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平凡的人,过小日子的小人物,在这本书里常常是一钱不值的,无价值的,忽略不计的。梁山好汉开店,是随便杀人剁成肉馅包子卖的,除非他们动手杀人以前,及时发现你是江湖上大名流传的好汉,那才会给你解缚,甚或倒头便拜,随之称兄道弟;如果你只是普通的客商旅人,那就一定会被不眨眼地剁成肉泥,即便碰巧他们不缺人肉,不把你麻翻杀死,那他们也会若无其事地把人肉包子卖给你吃,让你成为“人吃人”的一员!至于梁山好汉为了私刑解决一己恩仇,或为了某一具体苦主抱打不平,或为了其哥儿们劫法场,他们除了杀坏人,杀贪官污吏,也会很随意地连带杀掉一些普通的人、无辜的人,像李逵就常常一时兴起,挥动一对板斧,不分青红皂白地一路砍去,那被砍下的头中,恐怕是无辜者的比坏人的要多得多。《水浒》毫不尊重、怜惜普通的个体生命,读来令我心中闷闷。我从来自知属庸常之辈,是芸芸众生中一员,虽竭力愿好,却不可能成为英雄豪杰,所以设身处地一想,便不禁冷汗淋漓——作为一名老百姓,落在贪官污吏或恶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