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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新说”误人(1/2)

    一、“雪芹家乡丰润”

    每当电视里出现“曹雪芹家酒”的广告时,我心里都想说:“这是误导!利用商品广而告之,让群众接受错误结论,真是害人!”山东出“孔府家酒”,这很好。山东是孔子的家乡,做了酒的广告,还给人一点历史知识。可河北丰润并不是曹雪芹的家乡啊!就算是曹氏宗族的一个分支,算亲戚也太远了。为什么硬要叫这么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搬家呢?当然,有几篇所谓“红学考证文章”那样讲,可是,现在什么奇谈怪论没有呢?什么孔子的学生颜回即颜渊,所以曹颜等于曹渊,证据是他的字中也有个“回”字;曹渊就是《红楼梦》的作者……很像江湖骗子拆字,这也算得上学术研究?退一步说,就算那样的文章也可当作学术研究上的一派一说,那也是不被公认而大有争议的问题啊!怎么就可以利用新闻媒介广而告之呢?去年《文艺报》和社科院文学所古代文学研究室联合召集了在京的十几位红学家来座谈这个问题,也把首创丰润曹家新论的作者请来了,介绍了他的论点论据,结果除新论作者本人外,到会的专家无一例外地全部持明确的否定态度,不少人还对新闻界缺乏常识、追求哄动效应、不谨慎、不负责任的宣传报道,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二、“雪芹只是增删者”

    《红楼梦》开头是写“石头”作了记,经曹雪芹“披阅增删”。这就引出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小说开头写的就是实际成书情况,即有一人先写成,后经曹雪芹增删;另一种则认为这是作者狡狯,是艺术虚构,小说的作者就是曹雪芹自己。如果没有原作者是谁的确实证据,两种看法是可以争论的。事实上已经有了很多确实的证据,就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了。确实不确实,就看与曹雪芹关系近的人或至少是同时代的人怎么说(因为作者本人不说,而托之于石头),而不是后来人的传闻如何。明义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永忠还因借得《红楼梦》看而写了“吊雪芹三绝句”说:“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这不是哭作者,难道还是哭一个“增删”者?脂砚斋等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不但批出曹雪芹“哭成此书”,而且当小说声称“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时,立即指出这是作者“瞒蔽”读者的,他批道:“如果说雪芹只是披阅增删,试问从开头到这里的这一篇叙石头来历的楔子又是谁写的呢?难道也是石头写的?可见作者用笔狡猾之极!”有这许多确实的证据还不够吗?这还不包括关系较远的同时代人袁枚等的话。我很奇怪,现在电视节目制作者不知为什么对这些确实证据视而不见,不感兴趣,却偏偏要去找出与高鹗、程伟元同时代的裕瑞《枣窗闲笔》中一些道听途说的话来当作证据,说什么小说“不知为何人之笔”,雪芹只是“删改”者等等。这样误导观众,用意何在?是想帮助推销“家酒”以分成吗?三、“《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说起自胡适”

    电视节目还说《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说法起自胡适,在胡适之前大家不知小说是谁作的。这又是个缺乏红学常识的笑话。认为《红楼梦》不是曹雪芹作的,或者不知是谁作的,过去有,现在也有;过去多些,现在少了。但在胡适之前,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作的,见诸文字的,也比说不知谁作的多。不信请去翻翻一粟编的《红楼梦卷》。这书有上下两册,只翻一册,就有脂砚斋等、永忠、明义、袁枚、西清、二知道人、毛庆臻、诸联、梁恭辰、胡寿萱、梦痴学人、许叶芬、汪、陈其元、伊园主人、英浩、叶德辉、刘铨福、逍遥子、小和山樵、海圃主人、山樵、观鉴我斋、刘鹗、季新、钱静方、王国维等等。《老残游记》大家都知道的吧,刘鹗在“自叙”中就说:“《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太史公之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八大山人以画哭;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记》,曹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胡适考证曹雪芹和《红楼梦》是有很大功劳的,但《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不是胡适才发现的。我希望今后写文章的人或搞新闻宣传的人,在提到这类问题时,不要再说这样缺乏常识的话,更希望能改变风气,真正研究些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别把大量时间精力都浪费在那些哗众取宠、混淆视听而又毫无价值的“新说”上。

    《红楼梦》八十回后原稿散佚的原因

    曹雪芹既幸运又不幸。家道的败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运,正因为他“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见来者”,才激发起他的创作热情,不然,世上也就不会有一部《红楼梦》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呕心沥血地写成的“百余回大书”,居然散佚了后半部,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残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够时间让他写完这部杰作倒也罢了,然而事实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岁时,这部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除了个别地方尚缺诗待补,个别章回还需考虑再分开和加拟回目外,全书包括最后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写完,交其亲友们加批、誊清,而脂砚斋也已对它作了“重评”了。使这部巨著成为残稿的完全是最平淡无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们从脂批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1756,即甲戌后两年的丙子)五月初七日,经重评后的《红楼梦》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雪芹的亲友校对誊清了。凡有宜分二回、破失或缺诗等情况的都一一批出。但这次誊清稿大概已非全璧。这从十一年后(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作者已逝世,其亲友畸笏叟在重新翻阅此书书稿时所加的几条批语中可以看出,其中一条说: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一条说: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又有一条说: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