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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曹家的事(1/2)

    曹操有过二十六个儿子。这些儿子,一个是元配丁氏所生,叫做曹修,其余的廿五个是十二个小太太生的(不曾生过儿子的小太太,在《三国志》里面都没有记载)。

    他所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叫做曹冲,是一位“环夫人”所生。曹冲人极聪明,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或是发明了)用浮在水中的船,称一头大象的体重(曹冲叫人把象牵到船里,看这个船入水有多深,在船边划下记号;然后把象牵走,放入大小石头,到船边的入水记号相同为止;最后,把大小石头一一称其重量,加起来,那便是象的体重了)。

    曹冲不仅聪明,而且心也极好。有一次,曹操挂在仓库里柱子上的马鞍子被老鼠咬破了。管库房的人心惊胆跳,怕被曹操发现了,就会一怒而处他以死刑。曹冲叫他不要怕,就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故意用刀子弄破一个洞,先让曹操看见,而且做出很愁的样子。曹操问曹冲:“你为什么发愁呢?”曹冲回答:“我的衣服被老鼠咬破了,有人告诉我:‘衣服被老鼠咬破了,人会倒霉。’”曹操说:“哪里的话?这是无知识的人胡说,你不要发愁。”过了不久,曹冲就叫那个管库房的人进来报告马鞍子被咬的事,向曹操跪下请罪。曹操笑了起来,对那个管库房的人说:“你起来,这件事不要紧。我儿子的衣服,夜里放在身边,还会有老鼠咬;这马鞍子放在库房,挂在柱子上,当然难免破老鼠咬了,你没有罪,去罢。”

    可惜,这位有才有德的曹冲,在十三岁的时候便早死了。曹操哭得十分伤心。这一年,是建安十三年,曹操在赤壁乌林被周瑜、刘备击败的一年。

    曹操打听到邴家有一个女孩子,刚死了不久,便向邴家的家长提亲,要替儿子曹冲的亡魂,娶邴小姐的亡魂。邴家不肯。

    曹操又打听到甄家也有这么一个刚死了不久的女孩子,就改向甄家提亲。甄家倒肯了(能够替死了的小女儿找一个伴,而且活着的家属也与炙手可热的曹丞相攀上关系,有什么不好呢?邴家太固执了。原来,邴家的家长,是邴原,一位颇有骨气的读书人。他根本看不起曹操)。

    曹操的最大的儿子曹修,死于建安三年征讨张绣之时。

    次于曹修的,是曹丕。曹丕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比曹冲大九岁。

    曹丕没有曹冲那么聪明,或那么心好。曹操一向对曹丕不太喜欢。除了曹冲以外,曹操所最喜欢的,第一是曹彰,其次是曹植。

    曹丕、曹彰、曹植,还有一个曹熊,都是第一个小太太卞氏所生。卞氏出身是风尘女,原籍(山东临沂之北的)琅邪郡开阳县,流落在(安徽毫州)沛国谯县。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曹操;当时,曹操是顿丘县的县令。她的命运很好,自从嫁给曹操以后,不仅衣食无忧,而且在建安二十一年做了魏国的王后;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曹丕篡位以后,作了魏国的皇太后;在曹叡继位以后,作了“太皇太后”;活到了太和四年,七十一岁才死。

    卞氏为人很好,私底下常常接济曹操的大太太丁氏。这位丁氏,可能是曹操的谯县小同乡,在儿子曹修死了以后与曹操闹翻,去了娘家;曹操亲自请她,她不肯回。卞氏每每乘着曹操不在家的时候,把她接来,厚加款待,在曹操回家以前把她送走。

    丁氏所生的一个女儿,卞氏与曹操也待她很好,把她抚养成人,嫁给了夏侯惇的第二个儿子夏侯楙(懋)。

    在卞氏所生的四个儿子之中,曹丕最大,曹熊最小,死得很早。中间的两个是曹彰与曹植。

    曹丕颇有文才,写过一部《典论》。《典论》之中的一篇,叫做《论文》,指出文章好坏的标准,不可一概而论,因文章本身的性质而异:“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他又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政治上的飞黄腾达,只是“止乎一身”。而且,一个人的寿命,无论多长,迟早也是会死的。不如文章之能够把“声名”传于后世。

    曹丕除了《典论》以外,也写了一部很像《聊斋志异》的《列异传》(在《太平御览》与《法苑珠林》里有《列异传》书的引文)。他不仅会写散文,诗也写得很好。并且创立了全篇七言的“七言体”:《燕歌行》。《燕歌行》的押韵方式,与今日的“七古”、“七绝”或“七律”完全不同:它是每一句都押韵的。这《燕歌行》一共两首,每首十六句,气很长,描写独守空房的女子,思念远在他方的丈夫。

    曹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比起曹丕来更高。曹植的五言诗,有抒情、说理、写景、祝颂、象征,种种的体裁与内容;在用字、措辞、押韵,尤其是情感的深度与意境的开拓上,不仅非曹丕所及,亦非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刘桢所能及。例如,《七哀》中的四句:“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君怀良不开,贱妾当何依?”又如,《吁嗟篇》之中的八句:“卒遇回风起,吹我入云间,自渭终天路,忽然下沉泉,惊飘接我出,故归彼中田,当南而更北,谓东而反西。”这八句,批评家大可以说,“上追《离骚》”;在我看来,这八句比《离骚》“轻快”多了。

    曹植留下的杰作,数不胜数。《洛神赋》是杰作中的杰作。有些马虎的读书人,以耳代目,牵强附会,硬把这篇极美的文字,与下流不堪的谣言连在一起,真是太不应该。曹植赋中的洛神,就是洛水之神,不是死了的嫂嫂甄后。当甄后在建安九年(公元204年)被曹丕娶来之时,曹植才不过是十三岁的小孩子,即使可能对甄后有幻想,甄后也不会对他有什么意思的。

    苦命的甄后,在童年便已丧父,长大了嫁给袁绍的第二个儿子袁熙,又遇到邺县被曹操的兵攻陷,自己成了曹丕的俘虏。她给曹丕生下了儿子曹叡,留住在邺县,却又因郭氏的嫉妒与进谗,在黄初二年六月被曹丕迫令自杀。她自杀了以后的次年,黄初三年,曹植才因事到了魏朝的京城洛阳;然后渡过洛水回到自己的封地:鄄城。

    这时候,黄初三年(公元222年),甄后尸骨已寒,墓木已拱,倘若曹植要尊她为神,该尊她为邺县附近的漳水之神,不该称她为洛阳附近的洛水之神。

    《洛神赋》是一种“纯文艺”的作品。纯文艺的超现实性质,很难被我们中国的业余性批评家所能体认(这些批评家的本业不是研习或写作,在情操上是百分之百的科学性的现实主义。因此,他们就最喜欢作“索隐”,硬说贾宝玉是影射什么人,或全部《红楼梦》故事是曹雪芹的自传,把《红楼梦》本身的文笔、结构,完全搁在一边不管)。

    《洛神赋》的文笔与结构,不是在它以前的汉朝若干篇的赋可比。它文字简练,音韵铿锵,叙事干净利落,描写玲珑剔透,虽则题材的本身有点模仿《楚辞》里的巫山神女,而曹植的处理手法,确是高人一等。

    《洛神赋》中的下面几句话,曾经引起了将近两千年来无数青少年男子的遐思:“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最后,说到别离之时,“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曹植的几首极短的赋,更是自创一格。例如;寥寥八十几个字的《慰子赋》:“彼凡人之相亲,小离别而怀恋。况中殇之爱子,乃千秋而不见。入空室而独倚,对床帏而切叹。痛人亡而物在,心何忍而复观?日(日宛)晚而既没,月代照而舒光,仰列星以至晨,方沾露而含霜。惟逝者之日远,怆伤心而绝肠。”

    曹植与曹丕兄弟之间,处得不好,却也不曾有过那曹丕逼他“七步成诗”的事。《三国演义》厚诬古人,把周瑜、诸葛亮说成互不相容,又把曹丕说成要把曹植害死,这种“反道德性”的潜移默化,养成了明清以来中国人之不能彼此以善意相期,不能合作团结。

    事实是,曹丕先死,曹植后死。曹丕死于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植死于魏明帝曹叡太和六年(公元232年)。

    曹植于建安十六年、二十岁的时候,被曹操以汉献帝的名义封为平原侯,三年以后,改封为临淄侯。他很得宠。建安二十一年,曹操成为魏王,曹植几乎作了魏国的太子。帮他在曹操面前说话的,有杨修、丁仪、丁廙等人。

    曹植做了两件错事,使得曹操打消了立他为太子的念头。第一件,他擅自叫人开了宫里的“司马门”,让他所乘的车子直驰而出。按照汉朝的法律,任何大官到了司马门,必须下车步行。曹操很气他这种目无法律的行为,下令将主管公家马车的官(公车令)砍头。曹植做的第二件错事,是当他在建安二十四年受任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之时,曹操有意思叫他到襄阳樊城去支援曹仁,对抗关羽。某一天,曹操召见他,准备有所吩咐,他却已经喝酒喝得大醉,不成样子。曹操撤销了他的军职,不派他去支援曹仁,也从此不给他任何实际的工作。

    他的好朋友杨修,是曹操的主簿,喜欢卖弄小聪明,又常常泄漏军政上的机密,于建安二十四年被曹操下令杀掉。

    他的另外两位好友,丁仪、丁廙兄弟二人,在黄初元年曹丕当皇帝不久,也被曹丕杀掉。丁家所有的男人,不分老少,同时一起被杀。

    曹丕叫曹植与所有的诸侯,一律离开京城。各“就”其国。魏朝对于诸侯,无论是同姓或异姓的,都管理得很严。行动的自由极其有限:非得诏书,不能自己来京城;诸侯彼此之间不许有来往,不许通信。在诸侯所居住的国,魏的中央政府设置了所谓“监国谒者”,专管监视诸侯的一举一动,经常向中央政府作报告。

    曹植在黄初二年便被驻在临淄国的监国谒者(姓灌名均)告发了一次,说他“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曹丕公事公办,把他从县侯降为“乡侯”,由临淄侯降为“安乡侯”。

    曹丕在惩戒了他以后,不久又把他由乡侯升为县侯,封在鄄城。次年,黄初三年,再升他为王,称为鄄城王。他进京,于出京还国之时在途中写了《洛神赋》,便是在这黄初三年。

    黄初四年,他又被改封一次,封为雍丘王。他写了两首诗,献给曹丕,诗里面充满了悔罪与感恩的话。

    明帝曹叡即位,在太和元年把他改封在(开封西北的)浚仪;到了太和二年,又把他送回雍丘。再过一年,让他搬去了东阿;到了太和六年二月,明带一举而划了陈郡的四个县,封他为“陈王”。他并不曾因此而快乐。

    这一年(太和六年)年底,他就郁郁而终,年纪才有四十一岁。明帝追谥他一个“思”宇。有些写文学史的人,于是就拿“陈思王”三个字来称呼他。

    曹植在有生之年,曾经一再上表给文帝曹丕与明帝曹叡,希望能有一个机会带兵打仗,为魏国国家立功,始终没有能获得准许。此人真被派到前线,能否把仗打得像个样子,我个人有点不敢对他乐观。文章好、诗赋好,不一定军事、学术也好。况且,他毫无耍刀舞矛、或调兵遣将的经验。

    也许,曹植之所以渴望能上前线,并非真想立功建业,只不过是想离开牢狱式的“封邑”,逃避“监国谒者”的控制而已。他名为王侯,而生活上不如一个田舍翁或贩夫走卒自由自在。

    他的二哥曹彰,是一个真会打仗的人,结局还不如他。曹彰的胡子有点黄,被曹操称为“黄须儿”。曹彰膂力过人,能够手格猛兽;在建安二十三年受任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到代郡讨伐造反的乌丸(乌桓)。

    曹彰战胜了造反的乌丸(乌桓),回到长安,见曹操。这时候,已经是建安二十四年,曹操刚从汉中撤出夏侯渊的残部。

    曹操自己打了败仗,看到儿子曹彰打了一个小胜仗凯旋,很高兴,便抓了一抓曹彰的黄胡子,说:“我这个黄胡子的儿子,果然与众人大不相同。”

    曹操升他的官衔,由“行骁骑将军”改为实授“越骑将军”;把他留在长安,自己回洛阳(可能是准备由洛阳再北上,回他的魏国的都城,邺县)。

    曹彰算是当了曹操在长安的相当于今日“留守司令”,或“前进指挥所主任”的职务。

    曹彰先后的几个官衔,都是东汉的朝廷制度上所没有的中郎将东汉有;但是,所谓“北中郎将”却是曹操所创。“越骑将军”也是曹操所创。西汉与东汉只有“越骑校尉”。至于“骁骑将军”,也只是西汉一度“因人设政”,为了宠遇李广利而特设过,对别人不曾给过这么一个既不像正规的“骠骑将军”,又高过了正规的“骁骑校尉”的名义。

    从“黄巾之乱”开始的所谓“三国时代”是一个乱世。乱世也就是非常之世。懂得“用人”的领袖,很会“巧立名目”,“不拘一格”,想出种种的奇怪官衔来鼓励一些人,替自己流汗流血。曹操、刘备、孙权,都懂得这一套。

    曹操对别人尚且舍得给官、给爵、给钱,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当然也不例外。卞氏夫人所生的四个儿子,一个早死(曹熊),其余的三个,曹丕受拜为“五官中郎将”,曹彰受拜为“北中郎将”,曹植受拜为“南中郎将”。在这三个人之中,仅仅曹彰一人立了军功。

    曹操回到洛阳,没来得及去邺县,在收到了孙权送来的关羽的首级以后,不久便旧病(头风)复发,派人叫曹彰赶快来洛阳。曹彰很快地来到洛阳,曹操已死。

    替曹操办丧事的,是贾逵。曹彰问贾逵:“先王(曹操)的玺与绶,在什么地方?”

    贾逵回答:“先王已经有了太子(曹丕)。玺绶在什么地方,不是(您)君侯所应该问的。”曹彰是鄢陵侯,所以贾逵称他为“君侯”。

    曹丕这时候不在洛阳,在邺县。曹丕的左右,有曹操留下的老臣华歆、王朗之流,叫曹丕不必去洛阳奔丧,立刻就在邺县行礼即位(宣布继承曹操的魏王之位)。这是很厉害的一着,消弭了其他王子的可能有的争位的野心。

    曹彰向贾逵询问了玺绶在什么地方;他为什么要如此呢?是不是自己想继位为魏王?进一步说,曹操为什么要在病危之时,派人叫曹彰赶快来洛阳?是不是想叫曹彰继位?或是,如鱼豢在《魏略》里所说:“依照曹彰的猜测,曹操想改立曹植为太子,以曹植继位为王?

    《三国志集解》的作者卢弼,认为《魏略》的说法“不足信”。卢弼举出《太平御览》卷二百四十一所保存的一条曹操的“令”。这一条“令”,是写给“子文”的(子文是曹彰的字)。令的全文是:“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止为五官中郎特。此是太子可知矣。”

    我却以为《太平御览》之中的这一条“令”,也未必可靠。我怀疑这一条“令”,冈为:(一)当父亲的很少不称儿子的名而称字;(二)曹操早就立了曹丕为魏国的太子,曹彰不是不知道,曹操用不着提起曹丕尚未封侯的事,用这一点事实,来证明曹丕是太子。当父亲的,想立谁为太子,就立谁为太子;已经立了谁,谁便是太子,当父亲的用不着向别的儿子解释,或提出什么证明。

    《魏略》又说,曹彰向曹植说:“先王叫我回来,大概是想改立你为太子罢?”曹植回答:“你不可以有如此想法。袁绍的兄弟争位,你没有见到么?”

    《魏略》这一部书,充满了这种“想当然耳”的谣言。《魏略》的作者鱼豢忽略了曹操在建安二十四年年底与二十五年年初,早已对曹植失望,连一个“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的官职都撤销了,怎么会异想天开,又要把曹丕换了,改立这喝酒喝得烂醉的曹植?同时,曹丕在这几年以来,颇会装模作样,做出一副彬彬有礼、谨慎小心的姿态,已经赢得了曹操的信任。

    曹彰没有理由,对曹植特别好,对曹丕特别不好。他没有理由为了曹植而去伤害曹丕。

    那末.他又为什么要向贾逵询问:“先王的玺绶何在?”我以为,他可能是自己想继位为王。曹丕当然很快就接到贾逵的报告,也很快就下令所有诸侯,包括鄢陵侯曹彰与临淄侯曹植,都各回本国(按照当时的制度,诸侯在所封的本国居住,“科禁甚严”。所谓“科”,是一条一条的规矩,例如,不得与别的诸侯有所来往或通讯,不得于未经请准之时,擅自进京或到魏国的都城邺县、求见皇帝或当政的“丞相、魏王”;也不得于言语上及行动上“非礼”。所谓“非礼”,包括喝酒过量,或酒后骂人,尤其是骂了“监国谒者”。监国谒者,在事实上等于是监视诸侯的“狱吏”,而诸侯等于是“待决之囚”)。

    “封侯”,这是何等令人向往的一种享受!被光武帝封了侯的人,的确是活得很舒服。到了曹丕之时,这就不是滋味了。

    曹彰在建安二十五年(也就是延康元年)曹丕继位以后,奉令去鄢陵县“就国”,在小地方当小诸侯(鄢陵侯);正如别的诸侯一样,常常看监国谒者的嘴脸。

    延康元年十月,曹丕篡位称帝,改国号为魏,改年号为黄初,以十月为黄初元年十月。

    黄初元年只有十月到十二月,一共不满三个月。

    次年,黄初二年,曹丕升曹彰为鄢陵公。又一年,黄初三年,曹丕升曹彰为王,封在任城,称为任城王。任城是今日山东省的济宁县。

    黄初四年,曹彰奉旨准许进京。当时的京城已是洛阳(以前魏王国的都城是邺县;汉献帝的帝国朝廷在许县。曹丕篡位以后,定洛阳为魏帝国的京城)。

    曹彰留在洛阳京城没有多久,便忽然于六月甲戌日死在“旅邸”之中。

    《魏氏春秋》说曹彰是气死的,说他来到了京城,而皇帝曹丕不召见他,他坐了冷板凳,气死。

    《世说》有另外一种说法:他陪曹丕下围棋,在卞太后的小楼之中。曹丕请他吃枣子;在枣子里放了毒药。曹彰中毒,想喝水。卞太后叫人用瓶罐取了水来,曹丕却叫人把瓶罐打坏。卞太后来不及穿鞋,赤脚,自己到井旁去汲水,又找不到汲水的工具。于是,曹彰去世。

    《世说》与《魏氏春秋》的记载,均很难是“实录”;至多是传闻而已。传闻未必全无根据,而加油添醋,势所难免。“想当然耳”更是千古好谈他人是非的人的十分方便的口头禅。

    我却也并无为曹丕洗刷之意。只是觉得他仅有“罪嫌”,而无“罪证”,我们不可以轻易判他一个杀害同胞兄弟之罪。

    话说回来,在曹植所写的诔词里面,确有一些引人深思的暗示。这诔词,前面是小序,后面是诔词的本文。本文包括有下列几句:“孝殊闵氏,义达参商。温温其恭,爰柔克刚……如何奄忽,景命不遐。同盟饮泪,百僚咨嗟。”

    奇怪的是,曹植别的典故不用,偏要提起那兄弟不和的神话中的参与商。曹植又大胆说出了“以(爰)柔克刚”四个字。这分明是说曹彰在生前委屈得很,用他的柔,侍候曹丕的刚(曹丕以前在曹操面前固然是温顺得很;后来做了魏王与皇帝,对诸侯与大臣很不客气)。

    曹植诔词中的最有深意的八个字,是“同盟饮泪,百僚咨嗟”。在普通的情形之下,一个王爷死了,百僚与诸侯大家哀悼一番,也就了事。这曹彰死了,为什么同盟(诸侯)要把眼泪咽下肚里去呢?为什么百僚要“咨嗟”呢?因此我才敢说,曹丕是有杀弟的“罪嫌”(虽则罪证毫无)。

    《世说》又一口咬定了,曹丕在毒杀了曹彰以后,随即又想除掉东阿王(曹植)。卞太后大怒,向曹丕说:“你已经杀了我的任城王,不能再杀我的东阿王!”

    这又是谣言(写《世说》的人,对曹丕确有成见)。曹植是到了曹丕的儿子魏明帝曹叡当了皇帝以后,才在太和三年由浚仪王改封为东阿王。卞太后怎么会在曹丕的黄初四年,就称呼曹植为“东阿王”呢?

    曹丕诚然一度对曹植也很不喜欢,却始终并未加以杀害。曹植屡屡向曹丕上万言书、献诗,要求给他一个带兵打仗的机会,可见曹植深知曹丕对自己并不“猜忌”。曹丕死了以后,过了六年曹植才死(曹丕死于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植死于太和六年,公元232年)。

    曹丕对待曹彰、曹植以外的若干异母兄弟,也并不太薄。在黄初三年封了**位作郡王,其后又续封了几个。

    他尤其喜欢“环夫人”所生的曹宇。环夫人大概是娘家以环为氏,而本人十分聪明,所以生过了天才儿童曹冲以后,又生了一位其后成为“中牟王”的曹据,与这个被曹丕特别喜欢的曹宇(她前后和曹操生了三个儿子)。

    陈寿在《三国志》魏的部分,说曹操一共有过二十五个儿子,不曾把曹操的“家乡老婆”所生的一个计算在内。

    在曹操的二十六个儿子之中,至少有六个是生下来不久便死了(古时候的接生婆与产妇都不懂卫生,缺乏医药常识,而且当时也没有足够的设备与药品。所以婴儿生下来不久,得病而死的比比皆是。生下来能活上三天,便是“喜事”,要做菜请客或者请产妇娘家的人,称为“喜三”。生下来,竟然活上了一个足月,平安无事,就一定必须大请其客,称为“满月之喜”。婴儿最容易得的病,是“惊风”,其实是脑膜炎)。

    天才儿童曹冲,活到了十三岁而死,也是属于“早夭”的一类。却不能称为“殇”。

    一方面,是曹丕及曹睿把宗室诸侯管得紧,曹操的成打的儿子想表现也没有机会;另—方面,这些曹操的儿子,能力与智慧大概也相当平常。否则,为什么曹操自己没有把他们多加提拔呢?

    曹操的若干儿子,到了黄初三年还不曾死的,都被魏文帝曹丕封为郡王或县王;只有一个例外,赵姬的儿于曹茂。曹丕只封他为乘氏公。为什么呢?因为此人“少无宠于太祖”,长大以后,又“性傲(人艮)”(即骄傲而又心狠)。

    卞氏夫人在文帝之时做了“皇太后”,到了明帝曹叡之时,做了“太皇太后”。她以太皇太后的地位,为曹茂向明帝说情。于是,明帝在太和元年把他转封为“聊城公”,又由聊城公而晋升为“聊城王”。其后,他却也不曾犯有什么大过。

    “犯”了过失最大的一位王爷,是孙姬的儿子曹彪。曹彪在黄初三年被曹丕封为弋阳王,当年改封为吴王,黄初五年改封为寿春县王,七年改封为白马王,明帝曹叡在太和六年又把他改封为楚王。

    到了嘉平元年,司马懿既已迎立了齐王芳为皇帝以后,曹彪被人告发,说他与王凌和令狐愚二人同谋,想在许昌另立一个朝廷,由他当皇帝,与司马懿所操纵的洛阳朝廷相对抗。

    因此,司马懿就用皇帝的名义,下圣旨给他,叫他“自图”,换句话说,叫他自杀。他也就乖乖地自杀了。

    这位曹彪,究竟有没有与王凌及令狐愚同谋呢?有可能,但也许是冤枉。我个人的看法,是偏向于“冤枉”的一方面的。《三国志·王凌传》说令狐愚曾经派了一位姓张名式的,到“白马”去拜访了曹彪,曹彪也派人答拜。这怎么就可以成为曹彪参加造反阴谋的证据呢?

    话说回来,他身为楚王,按照魏朝的法律,是不该与当时官居兖州刺史的令狐愚来往。来往了,就是罪。

    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个案子,今弧愚倘若不是为了征询曹彪对于迎立他为皇帝的计划,是否同意,那又何必派人去白马联络呢?

    那末,曹彪的罪状,是铁案如山了?倒也不见得。第一,王凌的案子暴露之时,令狐愚已死。这是“死无对证”的事。第二,曹彪早已在太和六年由白马王改封为楚王。楚的封地,就在王凌所驻扎的寿春。王凌或令狐愚何必舍近求远,派人到曹彪早已离开的“白马”呢?白马在河南延津县,魏朝的楚王封在楚郡,楚郡的郡治是寿春。王凌当时是以“太尉”的官衔,“都督扬州诸军事”,扬州的首县也是寿春。

    这件曹彪与王凌、令狐愚同谋造反的案子,确是颇为蹊跷的,只有等待将来有什么“新证据”从地下被发掘出采再说了。

    曹操的其他几个儿子,有一位曹衮,很喜欢读书,虽然文章比不上曹植,为人却谨慎小心,非曹植所能比(但是,也犯了一次禁,所犯的是:未经许可而自动到京都来朝。这个罪,叫做“交通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