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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从董允到樊建(2/2)

军”,以“侍中”的本职兼“守尚书令”,成了费袆的副手。

    老百姓对他的印象极好,把他列为所谓“四相”,即四个丞相之一。这所谓四相,是,诸葛亮、蒋琬、费袆与董允(其中,只有诸葛亮一个人是丞相;蒋琬与费袆均有过“录尚书事”的实权,算得上是事实上的“真宰相”。董允仅仅做了“守尚书令”,不曾“录尚书事”;他是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一个“相”的)。

    董允做“尚书令”的期间,也极短,只做了三个年头,到了延熙九年便病故了。

    继任尚书令的人,是来自南阳郡的吕乂。吕乂的行政经验很丰富,做过一任管盐的典农都尉,两任县长,四任太守。他的办事效率极高,做到了“众事无留,门无停宾”。

    吕乂做尚书令,做到了延熙十四年病故为止,前后五年。

    吕乂的继任者,是贻误大局的汝南郡人陈祗。陈祗与宦官黄皓“互相表里”,纵容黄皓。黄皓之开始干预政治,是在陈祗作尚书令的七个年头的期间。

    在景耀元年(公元258年)开始做尚书令的,是(河南省桐柏县之东的)平氏县义阳乡人董厥。他做过诸葛亮丞相府的“令史”。令史的官职,似乎比“长史”小,而县令则比县长大(大县的长官叫做县令;小县的长官叫做县长)。

    诸葛亮曾经向别人夸奖董厥,说:“董令史,良士也。吾每与之言,思慎,宜适。”这“思慎宜适”四个字,是“诸葛体”,费解。意思是:“董厥这个人很小心,想得很仔细,说出话来,很恰当,可行。”

    董厥不仅在景耀元年做了尚书令,而且在景耀四年,以“辅国大将军”的官职,“平尚书事”。“平尚书事”,在名义上比“录尚书事”的权力较小,其实权力是一样的(平字的意思,是“秤”,是“权衡轻重,决定如何处理”。其后的几个朝代,“真宰相”的官衔有的是“平章事”、“平章军国重事”、“与中书门下三品同平章事”,因此这“平章”两个字成了真宰相的简称。这里面的“章”字,是名词,似乎指“文章”、“文件”。“三品”两个字,不是说真宰相的官阶只有“三品”,而是指“三品以上的官”。那时候,当真宰相的人,要会同中书与门下两个省(院)的三品以上的官,一起研究重要的文件与政务,所以他的官衔才叫做“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

    董厥开始做“平尚书事”,为时太晚,不过两年蜀汉就亡。在这最后的两年,在董厥下面当“侍中,守尚书令”的是他的小同乡、平氏县义阳乡人樊建。他们二人有能力处理庶政,同时支援在前方作战的姜维,却没有办法控制宦官黄皓。

    不过,宦官黄皓之坏,并没有坏到了该负亡国责任的程度。那末,该由谁来负呢?第一,当然是后主自己。第二,是竭力主张投降的谯周。这些话,我要等到叙说邓艾与钟会两路伐蜀之时,才能细说。

    我在这一章里,约略叙过了董允到樊建这几位当过尚书令的人,用意在于说明诸葛亮不是没有留心到奖拔人才。在董允以前,蒋琬与费袆均做过尚书令。这两人是诸葛亮有生之年的以前,蒋琬与费袆均做过尚书令。这两人是诸葛亮有生之年的好帮手。更前于蒋琬的,有法正、刘巴、李严、陈震,四个人,都当过尚书令。

    法正与李严的为人,我以前作过批评。刘巴,依照胡健中先生的意见,是一位值得重视的人物。他是荆州零陵郡烝阳县人,在曹操大军压境之时,别的荆州名士一窝蜂跟随刘备向南逃难,他却向北走,投奔了曹操,其后又接受曹操给他的任务,回家乡,争取荆州南部四郡。终于流落到交趾,又来到了益州,偏偏遇到刘备拿下益州,终于被刘备的情义所感动,死心塌地,先后作“西曹掾”与尚书令,办了不少事,而对外保密。他去世于章武二年(公元222年)。

    陈震是荆州南阳郡人,长于办外交,出使东吴,订成了汉、吴同盟的条约。他在建兴三年以后,一度做过尚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