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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为何国内遭“冷遇”(2)(1/2)

    消费信贷——为何国内遭“冷遇”(2)

    据有关机构对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五大城市的抽样调查显示,因收入和支付方面原因不愿使用贷款买房买车的占41%以上。至于贷款购买耐用消费品,20位北京市民中有15位表示没兴趣,原因是要付利息,4人表示可以考虑,但利息要低。与低收入水平、低承贷能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低收入人群消费需求较多,使用贷款改善生活的意愿比较强烈。抽样调查显示,33.75%个人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受访者表示愿意接受分期付款。其中不少人急需贷款购房,无奈房价太高,利息不菲,往往只能望贷兴叹。

    这就要求,消费信贷,必须通过“统筹规划”,来提高人们的热情。

    从银行和商家反馈的信息看,目前使用贷款买房买车及万元级消费的,主要是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扩大内需,发展消费信贷,固然要刺激高收入人群消费,但更应立足于提高最广大人群的购买能力,帮助他们早日实现消费愿望,并设法减轻他们的承贷负担。

    另外,银行和商家分别在贷款用途、方式及利息支付上作了一些调整,也有一定的效果。这些做法的意图在于方便和吸引人们使用消费信贷。例如某银行上海市分行推出了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还有某银行在努力简化住房贷款手续的同时,积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