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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信贷——为何国内遭“冷遇”(1)(1/2)

    消费信贷——为何国内遭“冷遇”(1)

    为了让消费信贷覆盖更广大的人群,应考虑真正地缓解人们的经济压力,对于人们生活中的不可避免的大宗消费贷款,例如买房等等,实行政府贴息或低息,以及对购房者给予减免所得税等特殊鼓励政策。

    金融机构为购买消费品的客户提供的一种信贷业务被称之为消费信贷。消费信贷以消费者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目的是通过信贷方式预支远期消费能力,来刺激或满足个人消费需求。通常按偿还形式可以将个人消费信贷划分为非分期付款和分期付款。

    非分期付款即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还清贷款。分期付款一般按周、月偿还贷款款项。这种贷款最主要的用途是支付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住房贷款是消费信贷中最重要的一种。

    消费信贷一般分为两类,一是由银行直接发放给消费者个人、用于购物或支付某些费用的贷款;二是具有信贷功能和一定免息期、“先消费、后还款”的贷记卡。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人们都可以用银行的钱,办自己的事,提前实现消费,改善生活质量。在法国,至少1/3的人靠贷款买房子;在美国,每年有6000万人用信用卡消费,累计债务4000亿美元。而在我国,信用消费(即通过贷款实现的消费)的比重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左右。

    可见,在我国,消费信贷并不能引起人们的狂热追捧。一个朋友和我说了他“消费信贷”的尴尬:他曾经办了一张“先消费、后还钱”的国际卡,在国外出差时使用得很顺当,回到国内也把它带在身上,想体验一下用人民币负债消费的乐趣。然而,每每不成功。

    他曾在北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