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传销和WTO挑战
1998年4月18日,为了对非法传销、变相传销进行集中整治,国务院下达传销禁令,对于中国境内所有以传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公司全部进行停业整顿,禁止传销。
为了配合国家的专项行动,维护共同的良好形象和事业基础,玫琳凯希望自己的经销商和美容顾问一定要加强自律,继续保持规范的经营,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合法地从事玫琳凯事业。玫琳凯提醒经销商和美容顾问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发扬玫琳凯文化精神、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尊重和支持公司各项政策、制度。
——遵守营销人员行为规范和其他各项公司纪律。
——信守与公司签订的营销人员协议。
——严格按公司统一定价推广产品,不参与打折放货。
——如实介绍产品情况,做好售前、售后服务。
——友善乐施,与其他营销人员友好相处。
——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和公司政策。
——自觉维护公司的权益和声誉。
1998年玫琳凯公司成功转型,成为首家获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和认可的采用“店铺+推销员”销售模式的专业化妆品公司,并依据政府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包括在公司内部建立一整套严格管理的自律机制,公开接受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检查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组织相关培训,以提高推销员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也确保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制的轨道运行。目前玫琳凯在全国17个城市设有美容中心,也就是所谓的“店铺”。
此外,为了以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外资企业“必须在国内生产才能在国内销售”的规定,玫琳凯于1994年斥资2000万美元在中国杭州建立了其在海外的第一个生产基地,全力进军中国市场。但由于中国被批准加入WTO,却使得有关外资企业“必须在国内生产才能在国内销售”这一硬性规定将不复存在,与众多较早进入中国并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的跨国公司一样,玫琳凯发现自己正在面临新的竞争环境。
2003年7月,美国玫琳凯公司将通过其中国全资子公司——杭州玫琳凯有限公司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建设一座全新的化妆品生产、技术支持和物流配送中心。
玫琳凯有关负责人表示,玫琳凯公司将按照美国达拉斯总部全球生产中心的标准配置建设该中心,公司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