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柯克的故事(2/2)

识和无与伦比的天赋;但是,陛下对于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法官要处理的案件动辄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动产或不动产,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处理好的,更需要人工理性。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它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

    这次冲突是英国法律专业化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这段对话也被传为佳话了。此后,英国的司法便成了职业法律家的垄断领域。不只是英国,在当今的西方各国,从事法律职业都要以接受过正规的大学法律教育为前提。

    你知道吗:

    柯克是英国宪政史上最出色的法官和法学家,毕业于剑桥大学,1578年成为律师。11年后,成为议员,1592年担任皇家的副检察长。1606年成为高等民事法院院长。尽管英王一再委以他王座法院**官和枢密院成员的重任,但丝毫改变不了他用普通法约束王权的政治理想。1620年,柯克参与起草了《权利请愿书》,使之成为英国不成文宪法的一部分。

    哲言哲语:

    伟大的人之所以能名垂青史,不仅仅在于他在某方面的卓越功绩,还在于他的人格魅力,在于那种面对强权不屈服而仍能坚持原则的坚定信念。无论是英国法律史上的柯克法官,还是我国唐代勇于直谏的魏征,他们都具有这种高贵的品质。也许他们在坚持原则的过程中会面临危险,但最终他们会赢得人们甚至是强权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