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朝着“不可能”的目标努力(1)(2/2)

,领导者制定“不可能”的目标,只能是一种激励手段,而非考核的标准。

    迫使员工向高难度工作挑战,超越目标

    人都会有惰性。假如一个人总是处在轻松安逸的环境之中,就会慢慢滋生出安逸享受之心,不肯埋头苦干,追求上进了。因此,领导者应该迫使员工向高难度工作挑战,以此激励其完善自我。

    20世纪初,宝洁公司刚刚在自己的行业领域里崭露头角的时候,总裁查德·德普雷便听从销售部经理尼尔·麦克尔罗提出的一项建议——在公司内部创建一种商标管理机制,使公司内部的不同商标之间展开竞争,“就像它们是不同公司的商标一样”。这样,可以促进每个商标所属部门成员都不断地拓展自己的销售空间,创新自己的商品优势,不断地增加自己品牌的技术含量和宣传力量。这种竞争机制,同时也可以使宝洁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不同成员都置身于一种激烈竞争的环境之中,迫使企业内部的所有员工不得不向一些高难度的工作挑战。这样,便可以极大地推动企业向一些更高的战略目标进军。

    的确,公司要想不断进步,仅仅拥有良好的意图是不够的,必须制定一些计划,并为员工注入信心,让他们不断地向一些高难度的工作挑战。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更高的战略目标,推动企业的发展。

    摩托罗拉公司创始人保罗·高尔文,就经常利用宏伟计划敦促他的下属员工们做一些看似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例如,在20世纪40年代末,摩托罗拉公司刚进入电视机市场时,高尔文听从了一名普通员工的建议,为电视机部门制定了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计划:在第一个销售年,以179.95美元的价格卖出10万台电视机,还必须保证利润。

    一位经理人抱怨说:“我们绝对卖不出去那么多电视机,那意味着我们在电视机业的排名必须升至第三或第四名,而我们现在最好的排名才是第七或第八位。”还有一位产品工程师说:“我们甚至都还没有把握能使电视机的成本低于200美元,但售价已经定在179.95美元了,这怎么可能保证利润呢?”

    高尔文回答说:“我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促使每一位员工都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

    于是,他通过员工们反馈的信息,制定了一项严格的奖罚制度,迫使员工们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刻苦钻研,努力创新,想方设法降低电视机的生产成本。同时,也重新审查制定了新的销售制度,督促销售部门在业务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不到一年,摩托罗拉公司真的实现了销售目标,使电视机的销售在排名榜中升至第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