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如何设立合伙企业(1)(1/2)

    如何终止个人独资企业

    同其他形式的企业一样,个人独资企业的终止也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通常要经过解散和清算的法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为: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债权入,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其清偿债务的顺序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依照的程序是什么

    虽然我国的《合法企业法》在1997年2月才颁布实施,是一部非常年轻的法律,但合伙形式的历史却非常悠久。合伙企业由于由多个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且投资之初投资人之间以相互的信任为基础,具有典型的人合性质,非常的灵活,但这种形式所有企业形式中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因此,若欲设立合伙企业,首先应当了解其与其它企业类型有哪些不同的特征,创办合伙企业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以及如何来创办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这样一些特征:

    第一,合伙企业得以存在的法律基础是合伙协议。合伙是合伙人之间自主的联合行为,因此,合伙企业存在的前提就是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我国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主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的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及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