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1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6)(2/2)

    研一的课程非常紧,我最初也不是学法律的,所以直到2004年前几个月我没有专门针对司考作准备,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课程上。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书籍,特别是法律思想史和法治理论。现回头来看,这段时间的阅读虽然与司法考试并不直接相关,但对本人司考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法律思想史让我明白了法律思想的来龙去脉,而法治理论则让我知道了如何去思考法律问题。我司考准备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两个月,主要是通读教材和按照自己的理解做笔记。大约作了3—4万字的笔记,这些笔记主要是图表。阅读的顺序是一、二、三卷依次阅读(因为第一卷的教材我是借同学的,必须先阅读才能按时还给人家)。由于我一方面没有研究过考纲也没有做过真题,另一方面我是希望通过司考的准备来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也没有区分重点,每一个字都看,每一个问题都想,想不通的就在笔记中记录下来。我做笔记用的纸都是很大一张的4号或3号图纸,因为纸张大便于作图表。我做笔记的习惯是不按教材的体系作,而是按我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自己的理解来作,往往是几章或跨几章的内容作在一张图表上。

    第一阶段下来的结果是,对整个法律体系按照自己的方式形成了一个大的概念体系,并对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同时按照自己的理解,区分了重点和非重点,也记录了自己没有弄明白的问题。

    第二阶段大约1个月,阅读的顺序是三、二、一卷。这一阶段主要是阅读和思考我自认为是重点的部分,对于自认为不是重点的部分只是浏览了一遍。这一阶段所作的工作,现在回过头来看就是在寻找我所思考和想要解决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我认为,带着问题和有目的地阅读法律规范的记忆效果是最好的

    具体而言,就是将我记录的图表和在教材上勾画的重点与实际的法律规定联系起来。例如,关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我就将我笔记中记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与民法通则第54、55条、合同法中的第2条结合起来阅读和仔细揣摩。然后再从反面思考,如果缺乏这些构成要件将会出现什么法律后果?于是又可将民法通则第58、59条、民通意见第68—72条以及合同法第52、54条结合起来。经过这样的理论到规范的穿梭、归纳,我的头脑中就基本上形成关于作为民法核心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较为清晰的图,也有了较深刻的理解。最后将这样的图景补充在原来的图表上或者作成新的图表。具体过程如下图:

    理论教材笔记法律依据(正)法律依据(反)图表思想实验(反面思考)

    在这一阶段,我又对我在笔记中记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通过法律规范的阅读使我解决了一些,还有一些通过与同学讨论得到了解决,还有一些由于水平有限,故一直没有解决。

    这一阶段下来的结果是,在我的头脑中基本形成了以制度为单元的法律体系图景。由于我个人的记忆力很不好,所以我习惯于把我思考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写下来并使之体系化,只有这样我才能记住。因此,这一阶段下来我的笔记本又加厚了一些。

    第三阶段大约1个月,这一阶段我主要是阅读法律规范和练习。顺序是三卷同时进行,因为此时我将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准备暂时停了,而且离司法考试只有1个月多一点时间了。

    我没有做过历年的真题,只做了我买的那一套法律出版社的“白皮书”。我首先根据剩余的时间做了个计划,每天做多少章。上午、下午和晚上各做一卷。每次把要做的题1次做完,然后对答案,将做错的作出明显的标记,统计正确率。正确率大多在80%左右。然后对每1道题(不论对错)寻找法律依据。特别是错误的题,都会仔细思考错误的原因。

    我准备司考的最后一阶段是离考试时间还有10天。根据我自己一向考试的经验,这个时候对我而言,能否考过已经是大局已定了。因此我主要读法律规范和看我以前做错的题。

    总结我的司考准备过程大概就是下图表示的过程。在我看来,它是比较适合我的。但如我前面所说的任何经验都不会具有普适性。

    第一阶段理论体系第二阶段实在法制度第三阶段案例规范

    我们不得不承认,品味明星们的司考经历,本身就是一种提高和享受,书中的主人公不仅是司考的明星,更是学习的精灵。他们的司考方法以及出色表现不仅有助你通过司考,并必将让你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