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新闻发言人与媒体(2)(1/2)

    从本质上讲,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自由并不矛盾。新闻发言人代表的是政府或政府机关、团体的立场。假若这种立场确有故意掩盖事实真相的嫌疑,传媒同样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反映事情的真相与本质,使真相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在新闻发言人与记者的博弈中要确立各自的位置和角色。新闻发言人发出的虽是属于政府或相关单位部门的声音,但毕竟是一家之言。在现有的制度背景下,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基本无法进行实时实效的绩效鉴别,“默默无闻避免危机得不到奖励,轰轰烈烈解决危机成为英雄”的现象常常出现,因而虚假治理、隐报瞒报、拒绝舆论监督现象突出,这对媒体的报道提出了挑战。尤其在危机爆发时,个别部门的“新闻发言”的确令人怀疑。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是为了走一下政务公开的形式,也不是为了“应付”一下媒体和公众,比培养发言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只有后者才能保证一个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是能够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个功能是政府公关。什么叫公关?公关之父伯奈斯说,最好的公关就是说实话。当你不说实话的时候,即使你有很高的技巧,能蒙人于一时,但最终还是要受到时代、舆论和历史的惩罚。设立新闻发言人并不是为了要把一个事情抹平。根本的是,政府要通过新闻发言人的发言,使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得以改善,使公众对事实的了解更加全面,更加客观,更加深刻,更加满意,这是判断新闻发言人做得到位不到位、称职不称职、效果好不好的最高标准。

    新闻发言人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媒体不是新闻发言人的传声筒。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后,新闻发言人不能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拒绝记者采访的做法就是违法。政府有政府的职能,媒体也有媒体的职能,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媒体都“统一管理”起来,不是要命令所有的媒体都报道出千篇一律的新闻。市场经济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树立“有限责任”理念(政府比以前管得少一些,承担的责任也可以少一些),新闻发言人的职能也是有限的,也要树立“有限责任”理念。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给媒体提供了一个权威的信息来源,但却不应该是惟一的信息来源。相应地,媒体在从新闻发言人那里获取信息之后,不应该放弃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的努力,包括从政府其他部门或人员那里获取一些新闻发言人没有发布的信息。通过政府和媒体的合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将不断完善,媒体也将更好地尽到全面采访和客观报道的责任。

    外交部长李肇星的秘诀

    现任外交部长李肇星对新闻发言人有两条告诫:发言人必须掌握两条,说我知道的,说我可以说和应该说的。

    迄今为止,李肇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外交部20位发言人中任期最长的一位。从1985年开始到1990年整整5年间,他频频出现在中外媒体当中,并一度以外交部部长助理的身份兼任外交部发言人。作为**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