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政治家、官员与媒体(5)(1/2)

    从大众的角度看,这两位市长的回答,一个是踢皮球,一个是打官腔。你不是“最合适的人选”,那谁是“最合适的人选”?

    打官腔、踢皮球的做法越来越受到媒体和公众的批评、谴责。作为官员,在公众舆论面前敷衍塞责,转移视线,说轻了叫糊涂,说重了就是推脱责任。至于“非常遗憾”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之类的话,更是一种障眼法,出了问题,一句“遗憾”,就交代得了吗?再者,谁还不知道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关键是要按照什么规定、处理谁和怎样处理。这样的回答,经不住公众的质询和专家的推敲,其作用只能是帮助市长从记者堆里脱身而已。

    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习惯和热衷于“对付”记者,在一定程度上其实是为了从“对付”中得到好处。他们总以为,本地本部门发生了负面新闻后,如果善于“应付”和“堵截”记者,最后竟真的“纸包住了火”,上边不知道,下边不知道,外边更不知道,他们就可以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在“化”的过程中,逃脱了自己的责任。

    但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一个开放的社会,刻意“对付”记者,尤其是隐瞒事实,其结果往往是引火烧身。“纸包住火”在十几年前很容易做到,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和社会越来越开放的环境下,领导干部若再有“纸包住火”的想法无疑是愚蠢的。2001年广西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就是一个教训,他试图采取“纸包住火”的办法,结果欲盖弥彰,落得个罪加一等、国人唾骂的下场。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县龙泉矿业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井下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万瑞忠与南丹县原县长唐毓盛、原县委副书记莫壮龙、原副县长韦学光密谋后,决定对此事隐瞒不报。万瑞忠还授意莫壮龙、韦学光告知龙泉矿业总厂自行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消息泄露。在上级有关部门查问事故情况时,万瑞忠还多次同唐毓盛等人隐瞒事故真相,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万瑞忠最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

    “对付”记者最严重的行为是与记者发生冲突,甚至打记者,那更是一种十分愚蠢的行为。

    2003年11月20日上午,福建省宁德市电视台记者詹凯等3人前往寿宁县建设局采访当地一建房纠纷问题。据詹凯介绍,当时该局局长叶玉宝正在办公室接待客人,得知记者来意后,他先是说要找纪检组长,然后又推说要找开发商。当看到记者拿着摄像机拍摄时,叶顿时激动起来:“你当什么记者,拍什么!”随即站起来想抢记者手里的摄像机。记者被迫退到办公室外的走廊上,叶冲出来朝记者的下巴打了一拳,并抢过摄像机摔在地上,然后捡起从5楼扔到河里。事后,经法医鉴定,詹凯受一级轻微伤。摄像机及其附件全部损毁。

    宁德电视台将这些过程进行了披露,社会一片哗然,迫于舆论压力,11月26日,寿宁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县建设局局长叶玉宝先停职检查,赔偿相应损失,向记者赔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