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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过程 快刀斩乱麻(2/2)

,也可以当作自愿辞职来处理。如果我们把它当作解雇来处理的话,根据规定,公司只能向你支付两个星期的薪水作为离职补贴。如果按照自愿辞职来处理的话,当然这要看你自己的选择,我们就能付给你更多的离职补贴。对于你的情况,我想可以付给你六个星期的薪水作为补贴。而且,尽管你已经离开公司,我们也会等到你交回钥匙等公司财产后才正式终止你和公司的合同,时间大约会在六个星期以后。如果这期间你已经在另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你可以告诉他们,你仍然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你的名字还在我们的员工名单上。我希望这会对你有所帮助。

    (或者,作为另一种选择,如果汤姆选择辞职的话,公司会把补贴的金额提高到六个星期薪水的标准,而且在当天就给他签出一张支票。)

    所以,汤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把你的离开当作辞职或者解雇来处理,你可以自己做出选择。

    如果员工选择自愿辞职的话,需要让他在一份简短的辞职声明上签字。这份声明需要由经理事先准备好,这样就可以避免日后员工以这次解雇不合法为由而诉诸法律——因为你已经有了一份员工签名的书面辞职声明。

    向员工提供岗外安置服务可以有多种好处。其中一点就是,如果员工能够了解找工作的程序,他就会知道辞职与被公司解雇相比,前者在重新找工作的过程中会更有利一些。并且,员工在离开公司后,一般都会遇到一段经济困难的时期,如果你能够通过多支付离职补贴金的方式来帮助他缓解经济上的困难,那么员工就会感到管理者其实也是在尽一切可能让自己离开公司的过程更舒服一些,更具有一点人情味儿。而事实上,你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有的经理会担心这样做是把额外的钱给了根本不值得给的人。我却觉得应该这样来看待这个问题,花了这笔钱就等于买了一份很便宜的保险,可以证明你在员工难以做出决定的时候已经在尽全力帮助他。而且从一个很现实的角度来说,如果员工选择了自愿辞职,作为一种妥协,他实际上也就放弃了日后对公司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有的公司在这方面做得更多,他们还会为离开公司的员工支付重新找工作的费用、为员工提供制作个人简历的服务等等。总之,只要不会损害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法律纠纷,对于这些帮助员工的做法,我们都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