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解雇员工的哲学(1/2)

    如果必须要解雇一个员工,而经理却在采取这种行动时遇到了困难,我想在这里提出的另一个“谢尔曼规则”可以作为建议:

    弃暗方能投明

    尽管这样的论调起初听来会让很多人感到吃惊,但是仔细想一想在那些面临解雇的员工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你就应该明白其中所包含的深意。其实他们知道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很糟糕,他们也可能知道自己会让别人失望。每天早晨,当他们起床的时候,他们也知道自己要去工作的地方,可是老板不太认可他们,同事也疏远他们。于是,去这样的地方工作,他们会感觉自己不得不面对一个无可挽回的失败局面。日复一日,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们只要一把车停在公司的车位上,就会感觉胃里像长了瘤一样紧张不安,浑身不舒服。而这个时候,这些员工的上司正在做些什么呢?假如除去上司对员工的同情,他们的所作所为其实就使得员工的这种失败局面和身心痛苦无限期地延续下去。而即便上司对员工体现出怜悯,在这种怜悯的背后,也是在向员工强加感情上的创痛以及无休止的压力。并且这种情况的负面影响也会波及到员工的配偶和孩子。因此,我不得不说,在这种人心已去、回天乏力的情况下,让员工继续承受这种身心煎熬是最不人道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