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企业与企业法(1)(1/2)

    企业究竟起源于什么时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环境?

    在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关于自由民和自由合伙的记载。我们知道,合伙企业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形式,那么企业的历史就有近4 000年了。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企业以及企业法律制度也是一样,我们现在的企业及企业法律制度与那时的企业及其法律制度也不一样,我们只是为了便于理解,借用现在的名词去说明过去的事。那么,《汉穆拉比法典》有关自由民合伙的规定,应该就是最早的企业法律制度了。除此之外,古希腊人把各方合伙人的全部财产投入合伙的称为“共同体”。罗马共和国末期以后,商品经济关系空前发达,罗马法中把合伙作为一种无需任何法定形式的诺成契约,罗马人常采取合伙的形式,经营奴隶、粮食、油店。另外,他们还以“船舶共有”的方式进行航海经商,船舶共有人须对受其委托的航海者在航海经商中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了合伙以外,独资经营在任何时代都有。至公元17世纪,随着公司的出现,现代企业制度开始发展并逐渐地成熟起来。

    由此可见,企业法律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企业的法律形态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像人一刻也离不开空气一样,企业也一刻离不开法律,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的每一阶段都有其相应的法律环境。所以,可以说是“法助企业矗立于天下”。

    第一节企业与企业法

    企业是一个开放系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环境条件。法律环境是指法律的内容及其实施对相关事物所形成的外部客观条件和基本氛围。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环境。法律是制约企业经营的重要外部条件,企业既要受到它的保护,又要受到它的限制,企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准则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作为企业本身,它的成立、变更以及消亡,就更加离不开规范其自身的法律--企业法了。

    企业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一、企业的一般问题〖*2〗(一)企业的含义纵观历史长河,企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欧洲文字中用以指称企业的单词“enterprise”早在中世纪就已出现,“enterprise”一词最初是指具有一定风险的工作,如海上运输,后来一般泛指艰巨、复杂或冒险性的事业。尽管这个词的原意与今天已大不相同,但它所强调的风险性却仍然隐含在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之中。汉语中“企业”一词则是近代从日文中引入的,《辞源》中将其解释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企业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产物。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不会产生现代企业组织的。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商品经济的广泛发展,社会基本经济单位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适应发展了的生产力的要求,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的现代化的资本主义企业,这为资本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