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婚姻与契约(2/2)

取了日炽日盛的离婚热潮,而想谈恋爱而不结婚,就如整天谈生意而不打算成交一样,这是既骗别人又骗自己的骗局。要是生意老谈不成,岂不饿死?还有即使结婚了,仍采取合则聚、不合则散之所谓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原则,没有爱情你们何必结婚?结了婚又嫌没有爱情,同契约签订了没有能力履行有什么区别?这同样也是骗局,中了所谓现代爱情的骗局。

    签了一张本来没有能力履行的契约,同结了一次坚持不下来的婚姻一样。一次没有能力的契约以后最好别签,因为让人怀疑你的诚意和能力。一次结了婚的婚姻事实,你却以没有爱情为借口,就不要再结婚,结多少次婚照样没有爱情,所谓婚礼就成了闹剧。

    这种小把戏不知骗了多少人,还要有更多的人上当。因为市场经济了,市场放开,你就可以到处谈生意,合同契约乱签一通,不行就撕掉重写。人的自由度大了,就可以广泛谈恋爱,结婚证多领几次,不行重来,人变得越来越忙碌,忙到最后还是一无所有。因为越忙越没有了滋味。现代人不知道契约再多,都需要履行;结婚证再多,还是要过下去才行。

    一个成功的商人签了一张合同就等于给自己开出了不再重复的信用证。一桩婚姻的成功是两人对情感的坚持过程,都是无形资产,也是心里再踏实不过的。与其忙来忙去,不如老老实实自始至终办一件事好,把这一生过得有滋有味全看自己,谁坚持下去谁就拥有的最多。

    不过,恋爱的时间还是要适可而止才行,既不能马拉松式也不能搞短平快。两人相爱才可以同居,就如同彼此找到了合适的生意伙伴,为了表示诚意付了押金。押金既付了就要签合同契约,这如同两人同居了就距结婚不远了。不然押金给了迟迟不签合同,同居久了迟迟没有婚期来临,同样都是危险的。时间越久危险性越大,最后勉强成了也不会有什么好结局,因为对方早已把你的押金花了去,如同同居的长久已把爱情消耗了一样。其中一方本来就不打算成就这件事,或者双方都不打算把生意谈成,或把同居不作为结婚的标志,这种后果闹得人人自危,诚信全失。

    押金或同居都是一种代价,谁先付出就是谁轻信了对方,既然付出了快快落实实施阶段。轻信和不能坚持是国人中了现代文明的毒,这同样是国人的虚荣和趋炎附势和不拿自己当人看所造成的。所以现代人的婚礼连当事人都会悲喜交加,还是不办的好。结婚就是一个开始,时间越久才能感到婚礼的必要,把婚礼做成金婚银婚才不失为婚礼的本来面目。办得越迟越有意义,结婚是一个事实,婚礼仅是个纪念,办得早了实在没有什么故事。想通过消费来创造什么奇迹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人可以向消费投降,因为人屈服于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