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人之性(2/2)

不可能是自己的物件可以长期占有,还不如不生那份霸占别人的念头洒脱。而不是嫖客的男人,也多半是只想霸占女人的人,而女人既是人,又有妇女保护去监视,女人做了自己的主人,想让谁嫖就可以有这门心思,哪是男人管得了的?更何况法律让妇女同儿童一样均是全社会保护的对象,便更加助长了女人的娇宠。让不是嫖客的男人左右难为,只有嫖客可大行其道了。

    女性里面毕竟包括有我们的母亲和姐妹,看到母亲一生忍辱负重却在姐妹身上再也看不到母亲的辛劳甘苦的痕迹。从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到“大地啊,母亲”,母亲备受人间的尊崇,歌唱母亲的曲子已使我们忘记了还有另一个父亲成了幕后英雄。

    社会似乎让男人得到了实利,而让女人谋取了虚名。而从今儿个开始,女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前辈的虚名荣耀,而谋取男人的实利了。既利用了法律也利用了男人去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比如说独霸世界的权利,因为当代女性已不屑于“半边天”之偏安地位,需要坐正位子。作为男人,要么承认这种事实,要么把自己当成女人看,要么维护自己的领地。无论做什么,男人都会越来越困惑和越具有难言之隐了。承认这种事实,作为自己早已习惯多少代的角色,一时难以找到别的位置,把自己当成女人让女人看,又让女人看不起,称之为没有阳刚之气;要维护自己的领域,又会被法律和女权难容,有歧视妇女之嫌,这男人做得也真累。以往的男人累了,有女人做后盾安慰;如今的男人不但没有了这种后盾,还要去安慰女人。因为社会普遍认为:男人的苦累同女人的委屈比起来,实在不值得一提。

    男人的苦累之极只有死而后已,而女人受的委屈多了,就可能被男人利用。比如这委屈是因为自己当天看了别的女人衣服比自己光鲜,别的男人比自己的那个男人有型,或者别的男人比自己男人更会甜言蜜语之类的,这本来都是男人认为小事的委屈酿成了妻离子散的大祸。其实男人快累死时,只希望看看女人的一脸浅笑就可以死而瞑目了,这是男人的悲剧。男人的成功很大一部分是想获得女人对己不变的芳心,这是多么的徒劳无益。社会不需要责任,应该是男人的怏乐,因为嫖客就不需要责任,嫖了别人的女人不用担心女人怀孕,而女人想追求欢愉,难免不时地生出一些与别人**的幻想。男人须有当心之念,冷不防哪一天你就会让女人掳了去,肯定不会有男性保护法之类的为你伸冤。再论拐卖妇女儿童者并不一定全是男人所为,大多有妇女从中穿针引线。国人的妇女保护法如保护大熊猫一样,有了盼盼还需要有欢欢。不妨动一动为男性立法的念头。这是国人学洋人的举措,却忘了法有先后,等国人都能受到教育时,再告诉他们分辨什么是法律。无论在什么地方响起,你就得在什么地方接受。是否音乐强奸了耳朵,这只有当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