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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泛家族制度(2)(2/2)

是如此。韦尔奇为通用电气公司繁荣打下了基础,他的前任总裁们也做到了这一点。 我们因为韦尔奇非凡业绩而敬佩他,但我们也佩服通用电气公司,因为它创下了一百年来优 秀的高层管理人员延续不断的非凡业绩。

    企业管理学詹姆斯?柯林斯在他成名作《基业长青》中,考察了美国通用、杜邦这样的卓越 公司历史后,对他们领导人选拔进行了专门的论述。他认为,尽管这些企业在选拔程序 、方式上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他们也具有基本一致的地方:第一,是从企业内部培养和提拔企业管理人才(当然包括最高级别的企业领导);第二,企业领导的培养和选拔是一个长期过程,美国通用需要十年以上,杜邦甚至需要二十 年 。

    当然,詹姆斯?柯林斯可能也忽视了一细节:无论是杜邦还是美国通用,一当新的企业领袖 选出,其他候选人是要离开公司领导层、甚或是离开公司的。

    我以为,中国企业在组织制度上应该按照我们“国”文化来建立,按照“国”文化来治理。 皇帝——企业的董事长、宰相——是企业的总经理,各省市是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权利和 义务)。以宰相为代表的官僚阶层,是企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而维系这种制度的是企业文 化。

    家族企业(包括所谓民营企业)的传承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垂帘听政;第二,扶上马送 一程;第三,撒手不管。我认为第二种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最不可取的是第一种。那样企 业很可能会形成“老子党”和“太子党”的宗派,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浙江方太厨具是个家族企业。2002年,方太厨具刚刚完成第一代创业者向第二代的交班:茅 理翔把企业经营管理的指挥棒交给了新一代——自己的儿子,自己则当起了专职的董事长。 茅理翔说 :我这样想,作为一个民营企业,特别是现在中国内地的民营企业发展特别的快。那么在这 样的情况下面,能够传给自己的儿子,还是会尽量地传给我自己的儿子,这是我的一个观点 。

    现在传给我儿子,我这样想,从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个是中国职业经理人的阶层 还 没有形成,第二个很多法律还不健全,那么第三个,就是有些人群的这种信誉的系统还没有 真正的形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说自己的子女能够接班的话,我想我绝对是会传给我自 己的儿子。

    对于正在迅速成长的所有中国企业来说,科学制定接班人计划十分紧要。

    在日本有社会组织专事帮助中小企业培养他们的后代,搞一些创业夏令营、与父辈企业家对 话等活动,使其从小受到商业的熏陶,具备领导人的使命感和自信心,为日后接管企业打好 基础。

    目前,国内企业家应该考虑与专业机构合作创立接班人培养计划。

    总之,企业在什么时间考虑传承和接班人问题?应当在当期企业家精力最旺盛时期,从时间 上说,要提前十年。

    一个组织,如果出现“临终遗嘱”式的“床前交班”,这个组织的成长是危险的。

    没有沉不了的船,没有垮不了的企业,没有不变的市场,没有不老的生命,没有永远正 确的思想。从这个角度上说,海尔张瑞敏进行的是“一个人的战争”。

    我们来看看格兰仕企业集团。

    格兰仕创业之初是个乡镇企业,到1993年底改制时,才开始向家族控股企业转变。正是在这 种变革中,格兰仕的创始人梁庆德成为格兰仕最大的股东。当初,公司第一次改制,镇政府 准备退出格兰仕时,格兰仕的主业还不集中,还看不到赚钱的方向,当时一些副总包括总工 程师都认为风险太大,不愿意出钱购买格兰仕的股份。而身为格兰仕老板的梁庆德却毅然承 担了最大风险,贷款买下其他员工不愿意买的股份。

    随着企业发展、事业做大,以及创业者梁庆德岁数的增长,自然面临着元老的利益分配和企 业权杖的交接问题。

    这是个盛行让资本说话的时代。但当格兰仕呈现出良好的赢利能力时,梁庆德还是将当时自 己买的股份拿出一部分来分给大家。有风险自己扛着,有利益大家共享,这也是为什么大家 都愿意为老梁“卖命”的原因。现在的格兰仕,全部骨干所拥有的股份多达20%。在放手让 经 理们去做的同时,2001年6月初,梁庆德把格兰仕经营权杖交给了时年39岁、毕业于华南理 工大学管理系、跟随父亲打了十几年天下的儿子梁昭贤。实际上为了让儿子接班,老梁提前 就为儿子创造了“建功立业”的条件。这就是1996年被业内称之为“清理门户”的价格战, 梁昭贤也随之被誉为“价格屠夫”。这场价格战,使市场价格在2500~3000元之间的微 波炉降到了500元以下。使许多没有规模、成本管理能力低的企业无法在这个行业中生存。 而格兰仕则牢牢占据了这个行当全世界的制高点。

    这次实际历练,也为梁昭贤顺利接班奠定了基础。

    我们回过来看格兰仕这种接班人“当机立断”的明朗行动,它使格兰仕企业集团的“老板” 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地位以及利益得以确定,使格兰仕得以建立一个稳定、融洽 、有效率的经营管理团队,为格兰仕下一个二十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和保障。

    (二)建立泛家族的企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一个泛家族的传承制度,同时还需要建立一套泛家族的企业组织管理制度。

    家族管理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来自组织机制方面的障碍。我们 多数企业具有鲜明的 家族色彩和乡土意识,除家族内部的地位排序外还有依辈分等级、加盟先后或利益相连所形 成的复杂的人际关系。虽然,老企业家以开山之功可以在各种关系间驾轻就熟地平衡矛盾, 但新领导人就很难摆平与老“臣”之间的矛盾,而一旦导致内部各集团利益冲突,矛盾激化 ,便会祸起萧墙,直至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