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好人错误”症(1/2)

    “好人错误”症



    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坏人不多,就像真正的好人不多一样,但国人很喜欢把“好人”与“坏人”这个本身就很模糊的道德标准去评判一个人的企业行为。



    小徐在一家商场做主管,手下有位员工,感觉为人很诚恳,工作也很踏实,话不多,说叫什么工作就怎么工作。但是同事们普遍觉得他进入状态慢,工作不很专业,所以对他印像一般,平时也很孤立。后来这名员工犯了错,被小徐的上司勒令离职,小徐很难过,因为这个员工人品很好。他心里想:商场真无情,职场真无义。



    这种情形到处可见,公司要炒人,就会有员工说:“他人很好,公司为什么要炒掉他?”但大家要记得,企业是赢利机构,不是道德法庭,如果一个人搞婚外情或者同性恋,那是他的价值观和性取向的问题,并不能以此判断他对公司的价值。但如果对公司没有价值,雷锋来了企业也不会要。



    真正的错事10件中有9件是好人犯的,小人并没有多少犯错的机会。国人往往给“好人”一个错误的定义,然后用它来掩盖事实真相。如果一个经理在符合组织利益的前提下做“好人”,与员工讲情义,这绝对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是违背组织利益去对员工做人情,那么这个“好人”不仅毫无价值,简直形同犯罪。其实在当“好人”的背后,掩藏的本质是经理人缺乏责任感,严重一点说,缺乏职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