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值得称颂的不服从态度(2/2)

主的不满,总之就是万般找借口按兵不动。

    爱德华·巴拉杜尔在“飞龙路事件”表现出的理解态度使人觉得他是一位开放、为穷苦人着想的人物,一部分市民还想到也许他会成为一位好总统。而大选正临近。也许可以这样认为,就是那位巴黎市长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夜里梦中也暗自希望有这样的影响。无论如何,结果正是:希拉克在不经意间就享用了征房决定的良好收益。尽管后来的行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这至少是往正确的方向前进了一步。

    总理只许诺无家可归的人可以暂时住在大楼的空房里,却没有答应让社团利用那些旧教室。然而尽管没得到允许,各社团还是搬了进去;警察也很难在不伤害居民的前提下将他们轰走。一向与梵蒂冈关系冷淡的雅克加约主教也象征性地住进了其中一间教室,据说他将继承毛里塔尼亚一个叫作巴尔尼亚的已经消失不在的城市的主教的职位,现在他和他的支持者们在一起了,并宣称自己是被放逐的人的主教。

    有一些社团是在特殊情况下建立的,当时的气氛十分激昂,好像很多不可能的事都正在成为可能。这次行动的轻而易举的成功又再次激发了人们的幻想,在1968年以来的四分之一个世纪后,希望又诞生了;为何不尝试不可能的事业呢?于是一些团体联合起来打算建起平民大学,让有知识的人来执教;让每个人都能有法律顾问,他们会竭尽全力在名目繁多的法律法规中开辟出合法的道路;他们还要让哪怕是一无所有的人都拥有发言权。权力优先社团便产生了,它的名称意味着:在我们面前构成世界的各种法律的确定和执行,都应为建设明天服务,比如知识权、医疗权或者健康权,受尊敬权,对那些由于贫困或者是受剥削而背井离乡的人来说,还有选择居住国的权利法。一些人还补充认为应当有允许偷懒权。

    沸腾、激昂的情绪都是具有相互感染力的。但应当意识到,这些情绪历时一久就会很快消退。在最初取得胜利的欢欣中诞生的种种希望只在很小程度上真正得到实现。我和一些人一样,没能为这分热情的持续尽一份力,尽管这样的热情在开始时显得那么热烈,又滋养了那样与人为善的温暖。我并没为此花费该有的精力与时间,想来是因为面对这样尺度不明显的行为显得勇气不足。事后我就寻思着,若提出一个振奋人心的计划,却拿不出实现它、甚至是接近它的方法,是否反而有害。某些失望的情绪恐怕比毫无希望地接受一个既定的未来更加让人痛苦与失落。

    写着写着我倒忘了你还是一个孩子,我却任由自己讲起怀疑主义来了,那多半是我多活的这60多年的产物,这下我的悲观主义可被你当场抓住了。不过这是一个暂时的失误,我将立刻要求自己擦去污点。怀疑是应该有的,但是不能让怀疑抑制了行动。即使失败也不该阻碍行动,尤其是失败里包含了丰富的经验。

    把1994年飞龙路占空房的事件和两年后圣·贝尔纳事件放在一起比较,能得出许多结论。在前一事件中,老实说,总理表现出简直出人意料的和蔼,但却并非出自真心想让穷人有自己的住房的愿望。这一迹象只表明了总理害怕惹恼皮埃尔教士,政府一直对皮埃尔的怒火心有余悸,因为他稳居法国最受欢迎的人物排行之首。几个月之后,由于一些不愉快的发言,他身上的光环大大失色,许多人也都对偶像展开了大力的批判。由此他对政界人物的影响也削弱了。倘若当初面对的是受欢迎程度降低了的教士,爱德华·巴拉杜尔先生的态度只怕也不会那么可爱了吧。

    在圣·贝尔纳事件中,教士并没有站到最前线,那些想帮助“无证件”人的好心者犯了个最大的战术错误,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吸引来的电视媒体会向大众曝光政府部队的暴力行为,从而起到保护当事人的作用。事实却相反,在那时的当权者正想要展示出暴力的一面,于是好心者的行为无疑等于引爆了炸药。最终确定进攻方案也不是因为再不动手就会失去机会拉拢推崇武力解决问题的选民。共和国保安队的卫兵们挥舞着斧头闯入教堂,将女人和孩子统统赶走,这些镜头在电视上播出时刺痛了一些善感的灵魂,但更多的人当时就认可了“强大”的政府力量,因为他们可以把别处来的入侵者扫出教堂,而且还有人们不太敢直接说出的原因,就是那些入侵者根本就不是白人。调查显示,这次行动至少在当时是计算得很到位的。当权者总以“维持秩序”的必要性来衡量每次行动,往往玩怀柔这一套。

    显然,1793年宪法编撰者在提出反抗义务时并没有搞错对象。1791年的第一部宪法没有预料整个民族将会面临战争时的情况,因此当它不能再适用的时候,编撰第二部宪法就成为必要。新宪法废除了王权,将法国变成了共和国。编撰者的烦恼在于,如何同时面对外界入侵又要保证人权、预防任何形式的压迫。于是有了我提到过的著名的第35条。

    生活在集体中,守法显然是必要的,但秩序本身不是目的,所以服从也并非首要道德。直到不久前,法国青年还必须服兵役。他们要铭记在心的第一条规则就是“纪律是军队的主要力量”。倘若这是真的事实,就该对军队的教育作用质疑了。你们这一代和现在占多数的一代人一样,将有幸远离这样的思想灌输。

    通常来说,不服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大部分人宁愿平静地被动服从,因为提出质疑往往伴随着痛苦的担忧。拒绝是需要理由的。再回头看1793年宪法的条款,反抗的权利只有在它被看做一种义务时才存在。它饱含着责任。也许它不让人感到愉快,但这是自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