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服从精神=尊重+责任+纪律(1/2)

    服从精神是尊重、责任和纪律的统一体。尊重领导,你才会去服从领导;尊重制度,你才会去遵守制度;尊重任务,你才会去认真执行任务。  可见,没有尊重,就没有服从,而没有服从,执行也无从谈起。一个赋有责任心的人,不用别人逼迫,不用他人监督,就能认真服从命令,主动积极地完成任务。阿尔伯特·哈伯德曾对此有过精彩的描述,并依据人的不同行为和表现,把人归为以下五种类型:第一种人,无需别人告诉你,你就能出色地完成任务;第二种人,别人告诉了你一次,你就能去做。就像罗文中尉,那些能够送信的人会得到很高荣誉,但不一定总能得到相应的报偿;第三种人,别人告诉了他们两次,他们才会去做。这些人不会得到荣誉,报偿也很微薄;第四种人,只有在形势所迫下才能把事情做好,他们能得到的只是冷漠而不是荣誉,报偿更是微不足道。这种人是在磨洋工。第五种人,即便有人追着他,告诉他怎么去做,并盯着他做,他也不会把事情做好。这种人总是失业,遭到别人蔑视也是咎由自取。  很显然,第一种人和第二种人能为企业创造巨大的财富和价值,他们必定能活得有滋有味,前进的道路上也充满了鲜花和掌声,当然也有泪水和汗水。第一种人在现实中毕竟太少,不必强求每个人都成为第一种人,但第二种人却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要你有足够的责任心和服从精神,你就能成为另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第四和第五种人根本不具有服从精神,他们不仅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还会成为企业的包袱和累赘,他们只想从企业索取,而不愿奉献。若是指望把工作交待下去,就可放宽心让他们去做,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会不是到时未完成任务,就是交上来的东西是有缺陷和毛病的“残次品”,结果别人不得不去给他们擦屁股,处理善后事。  可见,没有服从精神,执行就难以到位,更无法贯彻落实。第三种人若肯再积极主动一些,责任心再提高一些,服从意识再增强一些,他们的执行水平和工作绩效会大大提高,也完全可以转变为备受人们尊重、信任和放心的罗文中尉那样的人。一支没有纪律的组织,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就像一堆散落零乱的货物;纪律严明的组织,才能彰显其强大的势能和威力,才能成为一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强大组织。纪律是什么?就是依照规章制度或上级命令,认真履行,毫不含糊;就是领导让你一小时完成任务,你就不能拖到一小时零一分;就是当你站岗值勤时,蚊虫叮咬面颊,也不去拍打挠痒;就是像英雄邱少云那样,为了不暴露目标,影响我军胜利,纵然火烧全身仍一动不动……一位战士的母亲到部队来探望儿子,一天吃中饭时,小战士被允许陪母亲在营部的宿舍里吃饭。他们用餐期间,班长到宿舍一会儿拿东西,一会儿又放东西,出出进进了好几趟,每进来一次,小战士就会立即从坐位上站起,行个军礼说:“班长,好!”班长出去一次,小战士又会迅速放下饭碗,站起来,行个军礼说:“班长,好!”就这样,班长来来回回、出出进进数趟,小战士就不厌其烦地站起来数次,并一边行军礼,一边说:“班长,好!”搞得一旁的母亲看了很诧异,轻声问儿子:“为何每次都得这样?”儿子认真地说:“这就是部队的纪律。”  有了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