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华尔街之星(6)(2/2)

市场信息,由他们自由使用。

    布斯基和莱斯曼跑了一大圈,不是很成功。一天,莱斯曼大着胆子向布斯基提出,是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方法不当阻挡了投资者。莱斯曼说:“这种交易很糟。”布斯基听了很生气。

    莱斯曼也想往这个新公司里投些钱,他告诉布斯基说,他最近继承了大约50万美元,想把它投入公司。布斯基向他提出的条件与向外面的投资者提出的同样苛刻。“但我是为你工作的员工,”莱斯曼抗议,“为什么我不能得到我的那份利润?”

    布斯基的脸绷起来,说话也变调了。“我不要你的臭50万。”他冷冰冰地说。

    “那你为什么要我25%的利润?”莱斯曼回击。

    “你滚!”布斯基咆哮起来,把莱斯曼赶出办公室,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最后,布斯基的新公司1981年办了起来,运作资金4000万美元,大大少于布斯基所希望的。人员除了布斯基,还有莱斯曼(现在是研究主管)和迈克尔·戴维多夫,后者是从贝德福德合伙人公司雇来的交易员。新公司在曼哈顿的弗赖德、弗兰克、哈里斯、施里弗和雅克布森律师事务所一个闲置的办公室里上班,布斯基的主要律师斯蒂芬·弗莱丁就是该事务所的合伙人。布斯基喜欢吹嘘说,就是在这种狭小的环境里,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各个操作事项。他对自己的雇员都精心提防。

    根据布斯基的指示,莱斯曼负责接听罗伊斯的电话,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他共享。一天夜里,罗伊斯给莱斯曼打电话称,关于一只特殊股票,“伊凡想了解一下你的投资意向”。莱斯曼在电脑上把它找出来,并告诉了罗伊斯。一会儿后,布斯基给莱斯曼打电话,莱斯曼顺便提到罗伊斯打电话问公司对一只股票的投资意向,他告诉了罗伊斯。于是电话里一阵沉默,然后布斯基厉声呵斥道:“就凭这点我就应该炒了你!不要再泄露消息了!”

    “我当时想罗伊斯在公司里,”莱曼斯刚想辩解,布斯基啪地把电话挂了。

    不久以后的一个晚上,罗伊斯又给莱斯曼打电话询问股票投资意向,莱斯曼拒绝了,说布斯基命令他不许透露。电话又响了,是布斯基打来的,这次布斯基又说莱斯曼不回答罗伊斯的问题不好。后来,罗伊斯又向莱斯曼套问布斯基公司在“曼哈顿石油”股票上的立场,该公司当时是一个收购目标公司,布斯基公司在这方面的立场属高度敏感信息。莱斯曼为了避免左右不是,给罗伊斯说了一点情况,但真正的立场没有告诉他。

    接着,布斯基从一个宴会上给莱斯曼打电话,莱斯曼自豪地告诉他说,罗伊斯又向他刺探消息,他有意误导了罗伊斯。“你这个傻瓜!”布斯基吼叫起来,“你这是要让别人说我是骗子!”其实,布斯基自己就向罗伊斯提供前后不一致的误导性信息。为什么布斯基要向他妻子投资的公司撒谎呢?莱斯曼感到不解。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莱斯曼往布斯基家打电话找他,他的大儿子比利接起电话。

    “我是兰斯,”莱斯曼拖着疲惫的声音说,“你爸爸真是把我折腾得够呛。”

    比利的回答给莱斯曼印象很深。“要认真了解我父亲,”比利忧郁地说,“他简直就是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