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华尔街之星(7)(1/2)

    1974年的一天,I.W.伯恩汉姆二世领着他新招聘的公司金融主管弗雷德里克·H·约瑟夫穿过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拥挤的交易大厅。这是约瑟夫第一天来这里上班,伯恩汉姆解释说,他要让约瑟夫马上去见一个人,这个人可能会帮助约瑟夫实现他对他新加盟的这个公司许下的宏愿。

    约瑟夫当年41岁,头发灰白。他以前当过业余拳击运动员,身体很健壮。他应聘该公司金融主管工作时大胆宣称:“给我十五年,我会给你塑造出一个像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一样强大和成功的公司。”

    这个宏愿当时显得荒谬可笑,就凭该公司在华尔街上所处的地位,要实现这个愿望不亚于进行一场革命。1974年时,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是华尔街上的龙头老大,而这一年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的总收入只有区区120万美元,它的资本又很微薄。股票市场萎靡不振。尽管顶着德莱克赛尔的鼎鼎大名,该公司在华尔街上勉强算得上是一个二流公司。

    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实质上是由伯恩汉姆公司和老字号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的一些旧部组成的。伯恩汉姆公司是一个以零售为主业的经纪公司,由I.W.哈珀酒厂创始人的孙子塔比·伯恩汉姆于1935年建立。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系出声名显赫的费城德莱克赛尔家族,是持坚定反犹太人立场的J.P.摩根帝国的传承。

    1971年,伯恩汉姆公司与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合并,这个搭配有点反常。伯恩汉姆公司中大部分是犹太人,他们都是各种各样的营销商,以营销技巧见长。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传统上就对玩营销方法和技巧持反感态度,由于积极主动的分销网络对顾客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公司的客户不断减少,公司现在蹒跚而行,主要靠作为高档次公司的名气和历史地位撑着。塔比·伯恩汉姆选择与德莱克赛尔合并,主要是想提升他的公司的档次,并吸引更多的包销业务。

    为了此次合并,伯恩汉姆需要去拜访一下戈德曼和塞克斯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在仍为俱乐部性质的华尔街,合并的公司要想生存,需要得到这两家著名大公司的认可和亲善。伯恩汉姆去拜访他们时,他们对合并表示同意,但提出了一个条件:无论新合并的公司内权力如何分配,德高望重的“德莱克赛尔”这个名字必须写在公司名的前面。于是,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就这样产生了。

    这两个公司合并后虽成为一个公司,但原各公司人员之间大多互相回避,即使现在合并已三年了依然如此。伯恩汉姆领着约瑟夫在公司里穿行时对他说,两公司合并前夕他第一次与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的负责人见面时,曾问他们公司二百多人中有多少犹太人,告称一共三个。伯恩汉姆对约瑟夫说,他今天要让约瑟夫见的说是其中一个,他的名字叫迈克尔·米尔肯。

    约瑟夫与米尔肯亲切握手。米尔肯是个热情的年轻人,他身材细长,眼睛黑黑的,眼窝深陷。约瑟夫自忖像米尔肯这样的人怎么在德莱克赛尔·费尔斯通公司呆着,但其他方面米尔肯没有给约瑟夫留下很深的印象。他们两人没有直接在一块儿工作,约瑟夫负责规模较大的投资银行业务,而米尔肯是兑换业务和非投资级证券业务的负责人,他负责的部门后来被称为高收益证券业务部。他向原伯恩汉姆公司的资深交易员埃德温·坎特负责,而在资金发放事务上则直接向伯恩汉姆负责。

    米尔肯一直抱怨自己被古板的德莱克赛尔方面的WASP们作为二流公民对待。为了鼓励他,伯恩汉姆让他设立了自己的半自动债券营销部门。1975年,他又授权米尔肯安排本部门的奖金发放,以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像华尔街上其他公司一样,德莱克赛尔·伯恩汉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