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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之断与断代之通(1/2)

    通史之作用,在于总结。旧式通史,所欲总结者不外两端,一曰“理乱兴亡”,一曰“典章制度”。新式通史,所欲总结者,则以社会形态、生活方式、经济发展为要。汉代,甫自封建制一变而为郡县制,在政治、经济、文化层面与前代截然不同,故须要一部通史来作个总结。于是,司马迁撰《史记》,作个总结。宋代,直接隋唐,远绍秦汉,政治、经济虽不脱中央集权制度(亦即郡县制的自然发展)的矩范,但是,立法更完备,运作更缜密,发展更迅速,迥异于中古之中国,以故,钱穆说:“中国的近代史,自宋代即开始了”。于是,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作个总结。民国肇造,标示二千年帝制一朝崩坍,四万万人民其命维新,且不论新瓶旧酒、乱紫夺朱的遗憾,经验教训仍需总结,于是,数十年间,作者蜂起,通史之作盛于前代,其中佼佼者,则有邓之诚、吕思勉、钱穆、张荫麟、范文澜诸人。兹请介绍吕思勉所撰《白话本国史》。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1922年,撰成《白话本国史》,是中国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通史。吕思勉的一生,可以四个字概括,曰:埋头读书。他以史学名家,读得最多的,当然是史书。他的门人杨宽(战国史名家,新近辞世)尝说他“先後把二十四史反复阅读了三遍”,然据其自述,则不然。实际情况应是,二十四史中,《史记》、《汉书》、《三国志》读过四遍,《後汉书》、《新唐书》、《辽史》、《金史》、《元史》读过三遍,“其馀都只两遍而已”(《自述学习历史之经过》)。旧时学者通读过二十四史的,绝不仅见,以此赞扬吕思勉的学问,似不足重。但是,我们先看一段当时“在史学上称王”(傅斯年语)的顾颉刚对通史撰著的评论,再看看吕思勉治史的次序,最後回过头来对他通读二十四史的事迹进行“解读”,兴许能别有解会。

    顾颉刚说:“通史的写作,非一个人的精力所能胜任,而中国历史上需待考证的问题又太多,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分工合作,先作断代的研究,使其精力集中于某一个时代,作专门而精湛的考证论文,如是方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断代史,也更可以产生一部完美的通史”(《当代中国史学》);顾氏此语,很像一种常用的教训:先学走,後学跑。用今日的话说,叫作尊重常识。但是,常识不常,又是一种常识。即以小儿学走为譬;不难发见,小儿之蹒跚,其实是走跑兼具,孰为走,孰为跑,并不能截然划分。何况小儿并不具有清晰分辨走与跑的能力,他的走,他的跑,全凭长者定义。更何况,快走,是走还是跑?慢跑,是跑还是走?即便长者也无法一一指认。小儿成人,回首往迹,到底是先学会走後学会跑,还是会跑以後才能走得更好,一旦较真,恐怕也是扑朔迷离,难求的解。只是因着心底自以为是的仁爱与逻辑(不妨称为惰性),一代代人才会安于先走後跑的常识,居之不疑。顾氏提倡先作好“完美的断代史”,才能作出“完美的通史”,即是自上世纪初“史学革命”以至今日的常识,作者读者安于故步,居之不疑。然如前论,常识不常,不疑处乃有疑焉。

    若依“常识”,则吕思勉撰著通史,应当在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诸种断代史的研究完成後,方能开展。但是,我们看他的著作系年(以出版年代为断),情形却悖于“常识”:《白话本国史》,1923年;《先秦史》,1941年;《秦汉史》,1947年;《两晋南北朝史》,1948年;《隋唐五代史》,1959年。断代史没作出来,却先写出通史,且提早十幾年写出。那么,以“常识”判断,他的通史是否跟“完美”不沾边?是又不然。顾颉刚对民国年间的通史著作多不许可,谓“所有的通史,多属千篇一律,彼此抄袭”,对吕撰通史却青眼有加,赞曰:“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前後矛盾如此。然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