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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权力”法则——中国皇权社会的生存密码(2/2)

攘,皆为利往。”这句话反映了人们追逐自己利益的共同心态。但是,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可供剥削的剩余产品非常有限,要想扩大自己的财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占有更多的土地和人口。于是,利用暴力直接掠夺其他国家和部落的财富、土地、人民,就成为积累财富的一条“终南捷径”,经常性的征服、屠杀、掠夺,以及随之而来的奴役、压迫和剥夺,就成为那个时代的基本动向。

    只要稍微回顾一下中国历史,我们就不难发现:国家的形成、王朝的建立,都伴随着劫掠、战争和征服。例如,商朝原本是一个只有“七十里”的小邦国,商汤时开始对外扩张,“一征自葛始”,把葛国的土地、人民、财物全部占为己有。从此,商汤“十一征而天下无敌”,最后推翻夏朝,建立了一个“邦畿千里”的商朝。在这一点上,西周也不例外。“(周)文王以百里始”,直到灭商时,周武王仍自称“小邦周”。但是,在武王灭商、周公东征后,一个比商朝更为庞大的国家——周朝建立起来。总之,商、周国家都是军事征服的产物。

    这种在征服过程中产生的王朝,很容易走上君主**的道路。对于“王”字,林沄先生曾作过一番考证,发现:“王”字本为斧钺之形,而斧钺又是古代军事统帅的象征;用象征军事统帅的斧钺来构成“王”字,说明“中国古代世袭而拥有最高行政权力的王,也是以军事首长为其前身的”。

    那么,军事首长为什么容易演变为君主**政体下的“王”呢?

    首先,这是由军队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军事行动中,形势瞬息万变,只有步调一致、绝对服从指挥,才可能战胜对手、夺取胜利。所以,中国人有一句名言:“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在军队内部,讲究的是命令、权威和服从,而不是个人自由或不同意见。对不服从军令者,军事首长会毫不留情,不惜用死刑来制裁,以保证统一意志的贯彻。古人之所以要以斧钺作为军事统帅的象征,就因为斧钺不仅是一种兵器,更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刑具。特别是,在对外冲突不断、战争日益频繁的情况下,军事首长当然享有很高的权威。

    其次,当时财富的扩张主要是靠军事行动来获取,而对于被征服人民的统治、剥削和掠夺也主要是要靠军队来保证,作为给整个部族带来安全和利益的军事首长,势必拥有更大的权力。所以,军事首长的权力很容易转化为君主**下的王权;在对外战争和征服过程中产生的国家,很容易向君主**的国家转化。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几千年来,一直是战、战、战,杀、杀、杀,充斥着军事争夺和武力杀伐。没有哪个王朝不是靠刀剑砍出来的、杀出来的,诚如汉高祖刘邦所云,是“马上得天下”。

    3. 皇权国家体制的建立

    在西周时,实行的是一种“宗法分封制”。按照宗法分封制的原则,作为大宗的臣属,小宗对大宗必须服从,而他的大宗又是更上一级大宗的小宗,对于上级大宗也必须服从。这样一来,层层服从,最后都服从于作为“天下大宗”的周天子,从而构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的金字塔型统治序列,这就是分封制下的国家结构。

    只要仔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这种体制本身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在宗法分封制下,君主对臣属要“胙之土而命之氏”,臣属可以得到封土、民众,建立自己的宗族政权。对周天子,这些受封者是小宗;但在自己的宗族内部,他们又是大宗,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本宗族里,一切成员都必须臣服于大宗,而不得臣服于其他任何人(包括大宗的大宗,甚至周天子),套一句西方的名言,就是:“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

    在春秋时,各国的卿大夫都是由国君分封的贵族,当然是以诸侯作为自己的大宗。可是,一旦某个卿大夫被分封,就意味着一个宗族从国君的手中分离了出去。在这个新产生的宗族里,卿大夫(而非国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这个宗族也只服从卿大夫(即自己的大宗),只把卿大夫当作自己的主人,哪怕是主人的“顶头上司”——国君,也不能直接指挥他们。

    有一次,齐国大夫崔杼设计将齐庄公骗进自己家里,然后派家臣去杀他。这时,齐庄公哀求他们放自己一条生路。面对“一国之君”——齐庄公,崔氏的家臣们却是“义正词严”:

    “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

    意思是,我们的主人崔杼虽然是你的臣属,有义务听从你的命令,但他现在生病了,不在这里,我们只能服从自己主人的命令。最后,齐庄公还是难逃一死!

    这个事例,生动地揭示了“宗法分封制”的内在矛盾。在这一体制下,周天子、诸侯(甚至卿大夫)都成了君主,各级受封贵族具有一种“亦臣亦君”的二元政治人格,往往出现这样一种“悖论”:在理论上,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人都要服从周天子;在政治实践中,具体到每个“小宗”宗族的内部,其成员只服从自己的大宗,而不是诸侯国国君,更不是周天子。于是,作为臣子的下级领主也就有了不服从,甚至反抗自己君上的实力,最终会对上一级君主构成威胁(这种威胁也许是潜在的)。正因为如此,在分封制下,中央政府的权威不断下移,许多诸侯一旦羽翼丰满,就不去朝见周天子,周天子也无可奈何。总之,要想提高天子的权威,真正实现天下“定于一尊”,就必须突破旧的“宗法分封制”!

    在春秋中期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当时,秦、楚、晋等国不再把兼并来的土地、民众分封出去,而是陆续设立县、郡,作为自己的直辖领地,直接任命官吏去管理。这些官吏与分封出去的“小宗”不同,他们没有自己的宗庙,不能自成一宗,更不可能像以前的受封者那样拥有封土。所以,他们也就失去了闹独立的“一亩三分地”,其命运都掌握在君主之手,君主的权威得到了很大提高。

    特别是,进入战国以后,各国相继加强中央集权,推广郡县制,这种君主集权的形式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当时,各国虽然在不同程度上保留了封君制,但已不同于以往的分封制:封君虽然可以世袭,但他们要服从中央的命令,受到国王派去的“相”的监督,只能“食租税”,不能再独霸一方。此外,各国还实行符玺制度,用符来控制武官,以玺来控制文官;同时实行“上计”制度,对官吏进行考核和奖惩。到了战国后期,各国已经相继建立一种以官僚制度为基础的、区域性的君主**政体。

    春秋战国前后长达550年(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是一个大分裂、大动乱的时代,争霸、兼并战争连绵不断。正是在这种剧烈的大动荡中,中华大地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社会整合,在痛苦中新生,最后由西方的秦国完成了统一大业。

    随后,在秦始皇的手里,建立了一整套中央集权的皇权国家体制,君主集权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皇权国家”诞生了,从而开启了一个崭新的“皇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