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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湖”解读中国(1/2)

    江湖是解读前述五个疑难问题的指针。不谈江湖,中国社会就不好理解。通过它,即便不能打开所有疑惑,也能切开一道口子。

    何以“社会上的东西,书本里学不到”?

    显然,这种矛盾并非全部来自儒教,要看哪些东西书里不敢写,不能写。孔门之学,私塾里可读,生活里也可用,“三纲五常”、“五伦八德”、“长幼有序”、“尊老敬贤”等均系旧时代宪章纲领,言之行之,并行不悖。尽孝有《孝经》,做人有《中庸》,行事有《礼记》,治国有《孟子》,修身有《大学》,儒家重视“言必信,行必果”,知行合一。所以,那些社会上所谓“书本里学不到”的东西,那些光做不说的东西肯定不在儒家。

    在哪儿呢?譬如,年轻人踏入社会第一课,书本不让说又必须明白的,究竟是什么?其实答案非常简单:就是要搞好人际关系,打好社会基础,核心是搞定上司、领导、大哥的关系。这样说还不免遮遮掩掩,羞羞答答。再直白点说,就是投到一个实力人物门下,听话、巴结、献殷勤、鞍前马后跑,换得宠信、提携,以便日后出人头地。正规的书本,哪敢这样教人。既然正规书本不敢说,那就变成“社会上的东西,书本里学不到”了。学不到什么?江湖之秘技也。

    这说的还只是入门。

    随着乳臭小儿在社会上立足,羽翼渐行丰满就要放单飞。这时不仅需要上下拉关系,还需要横向搭关系,建立属于自己的私人关系网。要做人,要在社会立足,就非得学,不学混不开。打下基础后,就要灵活运营私人网络,搞好战略经营,从中渔利,力争混个出人头地、飞黄腾达。这就叫“长袖善舞”。混到这般功夫,可以出师了,按江湖黑话说,可以自立“香堂”了。

    这一套哪里来?追踪溯源,巴结领导(上司、老板)的伎俩来自官场收门生和江湖拜码头的原型。二者没有本质差异,都是江湖,一个黑道江湖,一个白道江湖,门道相通。

    除了入门课,实用而讲不出口的“学问”还多得很。这里不说旧的,只说新的:

    怎样假装“正常”的人情往来,行贿赂之实;

    怎样装作讲义气,拉人下水;

    女人怎样傍大款,对外假称“干爹”;

    怎样弄虚作假而出名,怎样沽名钓誉而行坑蒙拐骗;

    怎样招摇撞骗跻身上流社会;

    怎样滥施人情,支配别人;

    ……

    被称之“学问”的东西,反映了历经五百年江湖化的民间行为规范,其普及程度高于法律,演变成一种惯例。我们要承认,这是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坏人设计的结果。在特别严重的地方,普通人不学这些技巧,便生存困难。面对这个事实,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不能说没有盲点。但这不代表老练的社会学家们不懂这些,不说而已,大家心照不宣。

    何以“老实人吃亏”和“坏人飞黄腾达”?

    金庸笔下《鹿鼎记》里的韦小宝是“坏人飞黄腾达”的样板。用江湖权力话语和社会江湖化来解读,这个问题太好回答了。近代中国,江湖染指社会权力,或多或少,时明时暗。江湖规矩变成社会的实际惯例,导致民间社会广泛江湖化,黑白两道合二为一。社会上有人吹嘘自己本事大,就说自己“黑白两道吃得开”,这里的“黑白两道”绝对是褒义而非贬义。可见,民间社会是黑白两道混合物,即江湖和官方正统的混合物。单靠黑道,或者单靠白道,都不如黑白两道混得好。白道有合法性,但无权威;黑道有权威,但无名义上合法性。所以,做人要混得好,一定要两面逢迎。做老实人,做良民,也就是白道人,黑道欺负你;做坏人,黑道肯定帮衬你。所以,做“坏人”有时反倒飞黄腾达。这就是简化的答案。

    清代以前的江湖多属半宗教性的秘密结社,经过晚清至民国百年间酝酿,江湖帮会全面渗进中国社会各阶层——官场、军队、司法、商界等权力领域,以及传媒、演艺、学校、医院等文教领域,在某些地方甚至获得最高统治权。同时,江湖的价值观、组织模式和习俗规范也被传播至广大公众社会。一时风气转向,公众起而效尤,社会生活被深深打上江湖烙印,白道人也被染上黑色变成“灰”道。譬如,当年上海滩,流氓、阿飞、地痞、混混、白相人、瘪三、拉三等,游荡街巷里弄,恃强凌弱,男盗女娼,欺行霸市。地下体制实际统领上海民间,很大程度上华界和租界都要求助于江湖。于是,大上海数江湖拥有最高权力,这就是“上海滩”的含义。“上海滩”代表一个双重语境,既是洋人冒险家的乐园,也是华人混世的乐园。

    有一段历史事实可作注脚。民国的领袖大多都属于洪门天地会或青红帮。蒋介石投帖拜青帮大亨黄金荣,并被保举给孙中山。中山仙逝老蒋掌权,他重用的部将与帮会渊源颇深,许多军机要务借重帮会媒介完成。身为党政最高领导人,他在很大程度上靠结拜结义和裙带嫡系等江湖手段治国,除了培植嫡系军队和特务机关,还与军阀冯玉祥、张学良结拜兄弟组建政治同盟,维持政权稳定。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民主共和国元首依靠江湖拜把兄弟和泛家族主义嫡系军队来维持(也许萨达姆的“共和国卫队”可算半个),唯有中华民国建立在帮会势力和私人关系网基础之上,它的法律是一纸空文。它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当然也不是儒教国家。干脆说就是江湖国家。江湖治国当然不是蒋介石的个人嗜好,而是国家现实和社会格局的博弈结果,是一种严格优化的策略集合。反之,理想主义治国方案则是一种劣策略。因为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治。一个江湖化的文化,只能产生一个江湖国家。

    而今,五个世纪的游民积习早已渗进民间社会,渗进中国人的心灵,在组织习惯和价值观上打下深刻烙印,它根本不与国家法律秩序正面交锋,而是悄悄地、“润物细无声”地发挥作用,形成一种隐形的惯例制度,并且在黑夜里、桌底下、幕布后悄然发挥作用,以五百年的旷世老练僭越法律和政策的防线,你说你的,我做我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基于此,一个人要在这种环境中安身立命,不仅要学习法制,更必须适应江湖,迁就它的规矩——人身依附、结党营私、人情买卖、弄虚作假等等。这就是“老实人吃亏,坏人飞黄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