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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江湖化(1/2)

    明以前中国社会

    江湖并非无源之水,它产生于古典儒教制度内部的固有矛盾和技术性障碍之中。

    五千年来,古代中国一直是定耕农业国家,其重要制度譬如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古典中国文化是定耕农业文化,农户家族是社会组织的细胞,农业是基础产业,定居是基本生活模式。围绕这一文明轴心,培育并形成价值信念、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农业技术、宗教信仰、习俗约定、政治组织设置和行为伦理。

    明朝以前的古典社会服务于建设一个封闭的、简单均一的社会,其显著特征是定居和定耕,自给自足,无为而治。在理想情形下,农民无意四处走动,对外界兴趣索然,这对于维护制度稳定有好处。此制度框架允许少量旅行者、挑贩、走亲戚,然而不允许数量大到动摇“定居”方式的根基。假如农民大批离开村庄居所开始移民,尤其非家族性的个人漂泊,必导致家族作为社会细胞的解体,古典文化制度就彻底失效。

    说流动人口,必先说商人。商人天职是交换各业劳动剩余产品,重新配置生产生活资料,职业特征是走街串巷,跋山涉水。明以前商人数量不多,一方面对国民经济贡献很小,不足以补充国库税收,另一方面商人四处游走,增加不稳定因素,很难被整合进定居结构。

    史料显示,从秦汉至明清两千年,尤其隋唐后一千年,社会面貌和农业生产力几乎没有明显改变。刀耕火种的农业技术,聚族而居的村社组织,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千年以来一如既往,时间仿佛凝固,社会纹丝不动。譬如朝廷的政治中央集权、儒法典章、儒道佛信仰、人头税加土地税的两型财政、宗族社会组织、科举选仕、道德文章、人畜混力耕作、农业靠天吃饭、二十四节气,天干地支历法……长此以往,延绵不绝。

    生育子嗣,是古典社会的价值核心

    在现象凝固的背后,不能忽略一种视而不见却富有活力的变动因素。几千年来,它仿佛一股火山熔岩,从来没有平息,在慢慢地积聚压力,寻觅豁口。这股汹涌的熔岩,就是子嗣繁殖,是我们民族无限生育的

    梦想!

    灿烂的儒教文明最终衰落,其原因之一是无限激励人口繁殖,农业生产上却无法供给相当的粮食,于是过剩人口犹如漫过大堤的洪水,冲垮了儒教自身的统治。儒教乃是自掘坟茔。这个过剩的人口,是近代江湖的先驱。

    从古至今,人口繁衍都是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因素。历代中国天灾**乃是家常便饭,二十四史记载天灾年年不乏。每逢天灾**,兵荒马乱,必有大批平民死于屠戮或饥饿。然而,令人称奇的是,一俟太平人口数量总是迅速复原,甚至比灾难前更多。

    中国人口的增长活力向来以两种因素决定,一是自然繁殖,二是儒教制度激励。在儒教制度内部,又有两重因素激励生育:第一是生育价值观,第二是家族组织细胞。生育价值观,有如“多子多福”、“香火绵延”、“人丁兴旺”、“子孙绕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修家谱、辨血脉、兴太庙、举宗祠……举凡皆奉为人生大事。家族组织细胞便是社会组织的家族化,一切以家族为根基,譬如土地权属制度、宗法制度、社区里甲制、税赋、征兵、田间生产、民间械斗,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细胞单元,这意味着家族不止是血缘组织,也是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经济合作意味着利益,比血缘还重要,家族人口多,自然势力大,容易取得生存优势。而家族组织的增长,唯有靠生育繁殖。所以,这两个因素都刺激家族人口增长。

    反向调节人口的因素

    从反面来看,古代社会也有人口制约因素,但是限制人口增长的因素非常少。实际主要消极因素有三:(1)医疗条件限制,婴儿存活率低,死亡率高;(2)税赋负担沉重,尤其以人头为征税对象,多一人多一税,人口生产成本增加,时常导致溺女婴事件;(3)人口密度高,耕地稀缺。三者在历代制约人口数量的作用很大,可以说是三个主要的负调节。

    税赋抑制人口的机制,来自古代独特的税赋形式。古代中国政府以人口为征税对象,称为“丁”,开征丁税。“丁”实际上不指人头,而是符合一定性别年龄条件的纳税单位。有此一税,多一人即多一负担,税赋成为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呈线性递增之势,制约人口增长。若一家一户承担不起大量生育的代价,只好选择少生,或者即便生下来,也无力抚养而饿死、病死。在旧中国,婴儿高死亡率是普遍情形,一对夫妇一生通常生育十几胎,最后存活往往只有几胎。朝廷既鼓励人口滋生,又以人头税限制滋生,客观上属于一种动力平衡。

    人头税制一旦确立,客观上成为人口控制的一个负面参数,对人口控制平衡未尝不是好事。人头税对人口增长的抑制作用有多大?历史有一明证。清朝初年,朝廷为安抚异族国民实施一系列减税政策,康熙于1791年宣布“固定丁口,永不加税”的养民政策,加上雍正推行“摊丁入亩”,二者等于逐步取消人头税,并将其并入土地税。始料未及,人头税一减,百年间全国人口数量激增二倍以上,由一亿增至三亿,这也从反面说明人头税的效用。

    此外,土地面积的限制对中国来说也是对人口的限制。恒定的国土面积肯定是这个民族生育梦想的最后边际。但面对这一严酷事实,古人一时看不清真相,以为天圆地方,地大物博,遂产生扩张永无止境的

    幻觉。

    三千年来人口大趋势

    以上因素综合下来,明以前各项正反因素相抵,中国人口仅以缓慢速度增加,每千年人口变动不过在千万之间,来回波动。明以前地广人稀,耕地资源尚可谓绰绰有余,不毛之地大量存在。那时,人民生活空间宽松,不比今天这般拥挤无奈。

    此时,各省人均拥有耕地资源虽厚薄不匀,但最少都在人均四亩之上,多则达到几十亩。以当时的生产力来说,维持一家数口温饱,应付捐税徭役大抵无虞。各省相较之下,以福建省耕地状况相对最紧迫,境内多为丘陵、坡地和盐滩,易于灌溉的平原良田很少。闽人常道:“八山一水一分田”,耕田仅占土地面积一成。即便如此,根据明初洪武年间人口普查资料,福建人均拥有耕地仍在四亩左右,尚能维持自给自足,略感紧张。轻度紧张的结果,就是零星人群闯台湾,下南洋,走东洋,讨生活。

    综观秦汉至明清人口趋势,一方面是人口在儒教价值观激励下自然增长,另一方面是在税赋、医疗以及战乱、灾荒制约下暂时减少。总的来说,人口净值呈螺旋式上升,进三步退两步,人口压力时松时紧,一切尚处于朝廷制度掌控之内,还不至于动摇古典文化制度。但是,控制是相对的,增长是绝对的。不管人口总量如何波动,大势总在增长,长此以往,总有一日它会与有限的耕地资源发生不可协调的严重冲突,人满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