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废渠的事理(1/2)

    曹锦清先生在《黄河边的中国》里讲述了一个水渠遭废弃的故事1,并且给出了高远而清晰的解释。这本书是我近年读过的关于中国农村的最好作品之一,详实广泛,带着读者在黄河边上走村串户,与各色人等促膝谈心,读来竟有享受之感。不过,作者的某些思考和解释我却不能同意。这里要置疑的,就是中国农民不善于合作的论断,以及曹先生对中国农民不善于合作的解释。顺便再说几句“不善合”与民主制度的关系。

    “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这类说法与鲁迅先生提出的国民性问题相似,深奥玄远,但我不敢附和。这个说法所造成的问题,似乎比企图解决的问题还要复杂,我更信服对趋利避害这类人之常情的简单计算。

    水渠的故事与解释

    河南省兰考县董园村和小靳庄村共有一条水渠,数百米长,在董园村那一段连接着常年有水的河道,可以随时抽水灌溉。董园村珍惜这条水渠,以水泥衬砌,而小靳庄村却把自己这段水渠废弃了,地里浇不上水。小靳庄村的小麦平均亩产因此比董园村低二三百斤。

    董园村比较大,据他们的村的董书记计算,由于浇水,每年可以增加收入二十多万元。小靳庄村稍微小一点,也没有算过这笔账,但是保守地估计,每年总要少收十多万元。这条水渠已经废弃了四五年,五六十万元人民币就这样没了。小靳庄村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过温饱而已,如何能让这笔巨款白白流走呢?

    在对比鲜明的两段水渠的交界处,恰巧有四五个小靳庄的村民在聊天,曹锦清与他们有几句问答,抄录如下2:

    “你们这条水渠是哪年修造的?”

    “七八年了吧”,“大概是1988年开始修造的。”

    “什么时候废弃不用的?”

    “已有四五年了。”

    “东边水渠里的水,为什么不流到你们的水渠里来呢?”

    “董园村的人不让我们用他们的水,有什么办法呢?”

    “你们可以与他们商量啊!”

    “商量?不中(没有用的),俺村的干部不行,他们不去说,叫我们怎么办?”

    “村干部不行,你们也可以联合起来,开个会,商量个办法嘛。”

    “要我们商量啥?”

    “他们浇上水的麦子,亩产可达七八百斤。你们这边的小麦,亩产最多五百来斤。如每浇一亩地,给他们50斤麦子,你们每亩不是还可增收二百来斤嘛。每亩给他们50斤麦,总肯让你们用水的吧?”

    曹锦清写道:“四五个村民讨论开来,但我没听清楚他们说什么。”

    返回的路上,陪同他的村民老李对他说:“即使我们出钱买水,他们会在那边放闸偷水,你有什么办法?”曹说:“放水时,可派人看守啊。整条河渠才几百米,派一个人就解决了。”老李说:“那也不行。他们会说,你们的水经过我们的土地,我用你一点水,还要计较吗?”老李的结论是:“如今分田单干,各人有各人的打算,谁也不管这码子事。反正全村都浇不上水,靠天吃饭,大家都没有话说。”

    曹锦清追问道,干部不管事,“那么老百姓呢?他们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商量个办法来解决问题呢?为什么在需要合作协商的地方,我们往往能听到诸如‘没有人管’或‘没有办法’的答复呢?‘没有人管’‘没有办法’或许是村落社会内最为普遍的一种心态,我们千万不要低估这两句村民习用语的文化学含义。‘没有人管’,是说‘要有一个人来管他们’,‘没有办法’是说他们无力通过合作协商想出一个办法,而只能靠‘别人’来替他们作主。”

    十天后,曹锦清把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表达清晰有力,我继续摘录如下:

    中国村落农民,历来善分而不善合……

    善分,并非是中国农民的弱点。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善分。中国农民分到家庭而止,西方人分到个人。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加重号为曹先生所加)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间的共同利益。因为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超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或说,村民间的共同利益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因而他们需要有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他们对共同利益的代表者的关系是感恩与崇拜。崇拜是因为这个代表者能识别他们认识不到的共同利益,感恩是代表者替他们实现了共同利益……

    中国激进知识分子好谈**与民主。他们只把**与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又将政治制度视为一件可以随时替换的衣服。他们被西方政治概念蒙住了眼睛,看不到政治制度赖以有效运作的社会心理习惯。当广大村落农民尚未学会自我代表,且需要别人来代表时,一切法律与民主的制度建设,只能是一层浮在水面上的油。3

    另一种解释

    我们先不谈政治,单说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倘若他们果真如曹先生所说,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间的共同利益,因此不能建立超家庭的合作组织,那么,这些村民确实就需要开导,需要教育,因为他们确实目光短浅。

    但我以为,用农民目光短浅来解释水渠的破坏,这是肤浅的解释,是想当然的解释。废弃的水渠所体现的不是农民的愚昧,而是他们的明智。

    从总量上看,小靳庄已经流失的财富价值高达五六十万人民币,这确实是一个大数。但是分摊到每户村民头上呢?我们可以根据作者提供的数字算出,由于浇不上水,每户村民每年少收入七八百元人民币,四五年下来,总计损失三千多元人民币。假如我们生活在这个村子里,假如我们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假如我们目光远大,看清楚了过去的损失和未来的损失,并且不想承受更大的损失,我们应该如何行事呢?

    我将计算得失。如果付出千八百元的代价可以解决问题,我就会开始努力。如果付出万八千元的代价才能解决问题,或者,还不一定解决问题,我就会抛弃这个念头。这么做不大合算。即使把子孙后代的利益拉进来,合算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

    村民的思维方式和我是一样的,他们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作者也记下来了,奈何没有真听进去。

    我们先看看干成这件事情的总成本是多少,董园村的例子就在前边摆着。

    董园的村支书当时39岁,高中毕业,当过村会计,很会算账。他的大弟弟是兰考县财办主任,二弟是驻马店某农场的司法员,三弟是兰考县政府秘书办主任,四弟在乡财政办任职,姐夫在兰考县工商稽查大队任职。用董支书的话说:“我们在县、乡政府,在财税、司法、工商部门都有人。”在寻常百姓的理解里,以上各条意味着董支书不仅聪明,还有能力动用政府资源,给他人提供好处或者造成伤害。

    董支书1986年就当了村会计,1990年又当了村支书,所以有长期培养出来的村级全局眼光。他说:

    本村地少人多,靠天吃饭,最好的年成,平均亩产不过四五百斤。为彻底解决村民的温饱问题,并能腾出一部分土地来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必须提高单产。要提高单产,必须修水利,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在我们村东数百米处,有一条黄河古道,常年有水。若开一条河引水至村边,再建一引水站,便能实行引黄自流灌溉。1988年,村委由我负责实施这一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主要有两大困难,一是说服县水利局投资30万,二是说服邻里的乡村、农户让我们在他们的土地上挖河引水。

    因为我在县里有亲戚,说服县水利局来此考察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在县水利局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给我们30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1988年冬,县水利局派人来考察,跑到黄河故道一看,河水太浅,认为开了河也无水可提,说我这个计划行不通。我当时不顾一切跑进冰冷的河心,双脚跪下,河水及胸。水利局的同志或被我的诚意所感动,或以为黄河故道在冬季也有一两米的水位,终于当场同意拨款。

    困难的事情还在后头。因为我们与邻县分属两个省,加之分田单干,土地全分到各农户,要动用邻省、邻县、邻乡的土地本来就很难,何况得占用农户的承包地。我公私兼顾,到曹县水利局,邻乡水利站找负责人谈,又通过亲戚朋友找沿途的农户谈。往返百余次,终于打通了各种公私关系,总耗费3.5万。(这笔钱是向村民集资的,他们信任我。)

    1989年,我们挖成一条数百米的河渠,建成一座引水站,一条百余米的地上干渠。全村数百亩土地实现自流灌溉。自1990年以来,我村的小麦亩产均保持在七八百斤以上,玉米、棉花的亩产也得到大幅度提高。4

    我们看到了做成一件事有多么困难。董支书认为最难的两条,一是向水利局要30万元,一是说服占用土地的农户。

    前一件事情,连带着“县里有人”这个特殊因素,可遇不可求。假如没有这个特殊因素,我们可以很有道理地推测,这30万不会到手,水利工程也不会开工。即使有了这个特殊因素,我们还看到了冬天跑进河心,在冰冷的水里跪下这种机智勇敢的英雄般的行为,还看到了水利局干部被这种英雄般的行为打动了。显然,生为英雄和欣赏英雄,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特殊因素。假如没有这个因素,我们同样有理由推测,这件事不会办成。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生活在董园村,如果我们是平民,没有县里的关系,也没有英雄般的气质,我们是不会考虑水渠问题的,愿意付出这种代价也没用,我们根本就没有这种特殊资源。

    小靳庄村不用这么麻烦。但是,董园那30万也不能白白让你用,董园人付出的代价总要由你分担一部分。这样一来,县水利局投入的30万就变成了小靳庄的谈判代表的麻烦。这个麻烦又会转化为在小靳庄村收水利费的麻烦。一亩给人家50斤,说来容易,做起来是需要交易成本的。董园的人可能要价100斤。小靳庄村的人可能连30斤都嫌多。即使50斤谈了下来,也一定有人不肯交这笔钱,一定有人不交钱还要偷水抢水。全村132户人家,如何摆平这种收费的事情?这笔谈判费用价值多少?谁来支付这笔费用?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全村分摊,但这又需要谈判,需要召集会议。即使我们有很大的本事,这种谈判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组织谈判和召集会议的努力很可能白搭进去,那么,这笔启动费用,这许多麻烦,又由谁来支付?

    麻烦的问题

    还不仅仅是钱和。我们城里人多数都有单位生活经验。在一个五六百人的单位里,或者以户为单位计算,在一个一百三十多人的单位里,某个普通群众要召开一次全体大会,讨论集资办一件大事,办一件应该由现任领导班子负责的大事,这个会开得起来开不起来?就算开得起来,你敢不敢出面召集?你的领导会怎么看你,怎么对待你?就算你有勇有谋,这个会也开成了,集资也集来了,协议也通过了,要执行这个协议,落实这个协议,也一定需要一个固定组织。这个组织的功能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功能高度重合,这样的组织能不能合法存在?

    我得老实承认,我不会去召开这样的大会。我认为这个大会只能招来一群看热闹的旁观者,不会有多少会议的正式参加者。即使参加者很多,我也有这个能力,我依然不会挑这种事。这是对现任领导班子的**裸的宣战,这是挑战现政权,这是另立中央。倒找我一两万我也不会干,更何况还要我掏钱。总之,和小靳庄的村民一样,我连想都不会想。我认为这是明智,不是愚昧。

    关于这套计算,小靳庄村民的表达方式是这样的:“商量?不中。俺村的干部不行,他们不去说,叫我们怎么办?”设身处地替他们想想,就会明白他们说得千真万确。他们就是没办法。反过来,替干部想一想,麻烦如此之多,他们不肯自找麻